今天脑袋里总是频频闪回着一句话: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这是李斯在临刑前对他的儿子李瞻说的。李斯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句话,很耐人寻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遗言反应了一个人内心最重要的东西。项羽死前说:“此天亡我也!”内心充满了战败的不甘。伍子胥的遗言是:“我要看着吴国灭亡!”心里的怨气不是一般的大。而李斯这句话既没有表达对死亡的不甘心,也没有愤怒,而是回忆起了自己快乐的家庭生活:与儿子一起,牵着那条黄狗,走上蔡的东门,上山追兔子。虽然平淡,却是快乐的日子;虽然简单,却是幸福的生活。
李斯在和孩子一起追兔子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他临死时最想念的就是这段日子。
这时候他已经老了,老得须发皆白,老得豪情不再。叶芝曾写道:“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当李斯炙手可热的时候,和那些年轻的女人一样,都受着一些人的追捧。当李斯失势的时候也和那些老了的女人一样,再没有人来问津。最为可惜的是,某个女人或许会有一个男人真爱她朝圣者的心,而李斯的权力世界里并没有人真正爱他。别人是他的工具,他也是别人的工具。女人青春的消逝固然可悲,然而男人青春之心的消逝似乎更加可悲。英雄老去和美人迟暮是一幕注定的悲剧。
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哀莫大于心死。
李斯的心此刻就已死了。
青春欢畅的时候,李斯在上蔡这个小地方当公务员,没事就骑着马郊游打猎。家里有贤妻,自己还有点灰色收入。虽不说大富大贵,日子也算衣食无忧。上帝对他算是眷顾。曹三公子说,如果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也肯给你一份这样的合同,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会毫不犹豫的签字画押。但李斯偏偏是那十分之二三。李斯摇摇头,这不是我要的生活!
庄子说,我生命有限,而知识无限,用我的有限时光去追逐无限,这不是找死么!如果庄子认识李斯一定会对他说:好好活着吧,李斯!你看我庄某人宁可曳尾于涂中也不要留骨而贵于廊庙!好好享受生活吧,李斯!与其相濡以沫,何若相忘于江湖!
无法考证李斯读过庄子与否,我们只知道李斯选专业时最终选择了法家。他去兰陵拜师了荀子。就是从那一刻起李斯抛弃了从前幸福的生活,从此人生是另一种生活。
和李斯一起求学的还有韩非。有时候历史就是这么戏剧,儒家的最后一代宗师却教出两位法家的弟子。而这两位昔日的同学,转眼却兵戈相见。可见历史的戏剧胜于任何小说,人生的戏剧又胜于任何历史。
李斯受教于荀子这个大宗师又有空前绝后的韩非同学为伴,四年之后,李斯同学学业已成。他的头脑和心智是他最强的武器。“自古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秀才,你这般才学,如何不去做官?”这话正中李斯心腹。好在李斯所处的时代最需要的就是人才,人才从来不愁去处。
李斯也不会想到,他这一去,将和嬴政一起创立起一个帝国。并且废封建制,行中央集权。中国以后两千年的政治制度都在他和嬴政设立的这个框架内。
可是当他在咸阳东市的时候,不会想到这些。在刽子手的凛冽的刀光下,他或许会想,与子俱出东门逐狡兔的李斯和逐鹿中原的李斯哪个会更幸福?老死家乡和腰斩于市的李斯哪个更值得选择?这是一个问题。李斯确实老了。看着一旁的老妻和儿子,李斯也许在考虑叔本华们考虑的一个人类的终极问题:人究竟怎样活才会幸福?或许根本无所谓幸福,想的人多了,便有了幸福。
“我现在只想带着你,牵着黄狗,出东门去抓兔子!还能行么!”那时的李瞻还是个小孩子,多么快乐而简单的时光。那时,李瞻也不会想到,他将和奥雷利安诺上校一样。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李瞻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追逐狡兔的那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