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暗恋成了明恋,尴尬的反而是江月华。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做新闻人物,还是定力不够。沈疏桐毫无顾忌,看见江月华,就不由自主地追过去。江月华懊恼不已,到底还是顾及彼此身份,无可奈何,只好逃之夭夭,溜之大吉。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她越发避免和他同时出现。好在沈疏桐并不过分,信上言辞的温度越发炽热,当面还是讷讷不能言。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四年。江月华按照时间顺序,给收到的情书一一标上数字。沈疏桐的情书已经近千封了。
俗话说:滴水穿石,绳锯木断。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时光是一个魔术师,不知不觉会改变很多。江月华在最初的烦恼厌烦之后,对这痴人居然产生了一丝感动怜悯之心。
但凡现代女性,尤其大女人,思维就有些类似大男子,崇拜敬服强者,有慕强心理,只会爱上自己崇拜的强者;同时自诩强者,怜惜弱小,乐于被弱小者崇拜和需要,所谓怜香惜玉,就是大男子主义思维。江月华秉性刚强,面对文弱又固执的沈疏桐,同样也是如此。
她不是铁石心肠,对爱情原就充满憧憬。她的理想爱人是需要她崇拜的盖世英雄。她自幼听父亲批判新鸳鸯蝴蝶派小说,对所谓才子佳人式爱情嗤之以鼻,自然对沈疏桐这类文弱书生敬而远之。
渐渐地,他乡野少年的执拗令她有些惊奇起来,对他的感情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像闯入都市的小孩子,表白的方式四年不变,固执得真像头犟牛,像是必须赢得这场战争似的。
何之洲说得对,他真是一个痴人。且单单对她一人犯痴病,她的生命价值在他的世界里被放大到竟可和宇宙相抗衡的重要程度。女子只会因被爱而去爱人,聪敏女子尤是。这份备受珍视且独一无二的痴,对被爱的女子来说,恰恰又是极其致命的。江月华的心有些松动。
沈疏桐也许是因为长期感情受挫,也许是因为工作关系,不久前婉拒了好友何之洲的苦苦挽留,独自离开北京,去青岛一所大学任教。但是他的鸿雁传书很是准时,从未中断。
毕业在即,江月华每日忙碌。但是惯性使然,她还在隐隐等待着他的来信。傍晚时分,邮递员终于把信送来了。
这封信厚厚的,拿起来只觉手中沉甸甸的。江月华打开来,竟有十余页之多!
在这封信的最后,沈疏桐这样写道:“月华,李义山说: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他说爱情与生命是一体俱存,身在情在,身殁情逝。我不能赞同。的确,生命是多么脆弱,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住命运的捶打。而我爱你,比生命还要长久,它与这山川宇宙同在,永恒存在于这个世界。这也许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了,但请你千万牢记,无论我身在何方,我心永远爱你。”
江月华大吃一惊。她开始担心他真的会寻死。以他的痴迷性子,看似也不无可能。她坐立不安,心里又是担心,又是愧疚。她曾因为他固执地爱她而恼怒,现在那恼怒早已烟消云散了。
她固执地不爱他,就在收到信的前一秒钟,她还在相信这不是她的错。她一直坚信这一点,现在她有些惶恐疑惑起来。他的可能死亡,使得她的固执拒绝成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罪过。当然,他实在不是一个可爱的人,他一举一动都唤不起她的爱,那原不是他的错,反而值得她同情怜悯。
他是一个天才的作家,他的生命理应属于文学。若他因失恋而真的自杀,她亲手扼杀了一位天才作家的生命,那她的罪过可大了。
江月华第一次心里反复念起沈疏桐的名字。这一刻,她只希望他平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