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次《致青春》,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我常常想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有一个林静和陈孝正,即使都不能走到最后,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的存在。因为那些男孩教会了我们成长,教会了我们勇敢,教会了我们爱。
对于林静,郑薇是青春里不可磨灭的一笔,“玉面小飞龙”永远都是年轻而有活力的;而对于陈孝正,郑薇是异数,是挚爱,而且那是一颗勇敢的心在勇敢的爱。可就是这么两个简单的人,碰到爱情上的难题都选择了逃避,而不是坦诚相待,这就是令郑薇苦恼的地方。很多人说青春里的爱情看着美好,但在现实面前却是不堪一击的,所以这种爱情的保质期不会很长。可曾经有过,曾经勇敢,真的比什么都没有的枯燥要好的多。
在爱情面前多数人表现的很贪婪,很自私,可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满足爱情所寄予我们的,因为过多的贪婪,不仅满足不了爱情本身,而且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在郑薇身上我看到很多自己的影子,也有个林静般的男孩在我的青春里。上高中之前,我跟他有七年的时间是在一起的,他做过我的同桌,我们也一起为班级荣誉共事过。他各方面都很优秀,人缘也很好。而我是那种很普通的女孩,与他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我只能将这份像张开一般不见光的爱放在最深处,最深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相信遇见他,是缘,是份,更是一种幸福。虽然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那个字,但他从始至终都很真诚的待我,这是我的幸福。我不知道那个男孩现在还知不知道我的卑微,我的存在,但我很知足,因为在我最美丽的年华里遇到过真的就够了。
勇敢来自于心,而爱来自于勇敢,所有没有付出和行动的爱真的不算是爱。
我也遇到过像陈孝正一样认真生活的男孩,或许跟陈孝正相比他不算优秀,甚至于有点平庸,但对于我来说他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当我学习陷入低谷的时候,只有他努力让我笑过;当我努力拼搏的时候,只有他给了我鼓励;当我取得一点点成绩的时候,只有他发自内心的为我笑。在那个时候,我因为他也干过许多傻事儿,他喜欢篮球,我就常常跑步;他喜欢抽烟,我就给他买零食;他喜欢表演,我就常常支持。对于我近乎疯狂的跑步很多人是不理解的,但我不需要解释,只对他们淡淡说我是为了减肥,结果在那个时候我一个月真的减了十多斤。就这样我自私的忘掉其他人,深深的将他存入我脑海。可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没有只字片语,只是静静地看着彼此。很想对他说声谢谢,好像却再也没有了机会,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变了,还是他变了,此后我们再也没有了交集。
羡慕郑薇,因为她的生命有个陈孝正;羡慕施洁,因为她的生命里有个林静。
喜欢郑薇,因为在她的眼里喜欢就是绝对的喜欢,爱也是绝对的爱,就像她说过:“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深渊,我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佩服施洁,虽然爱情让她有些失去理智,但她的出发点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爱情。在爱情面前我们都太过懦弱,太过卑微,太过失常,所以她只能抓住自己还能够抓得住的,甚至是以生命的名义。关于这一点,我想阮莞向我们很好的证明了。
有人说青春真的很宝贵,不珍惜真的会后悔。但是在郑薇看来,青春仅仅是过去式,因为我们都一起走过了青春,经历过喜欢与被喜欢,爱与被爱,所以青春是用来怀念的。即使是后悔,我们有一天也会笑着说出来,因为我们勇敢过,爱过,虽然不彻底,不成熟,但谁也没有对不起谁,只是一颗勇敢的心,勇敢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