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个小世界(八)

作者自制

文| 小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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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个小世界(七)


| Chapter 18

我重复着相左的回答,正不知说些什么好时,老大爷笑着招呼:“遇见同学了?”

“嗯!”相左仍夹着那个雪色的发夹,与平时不同的是,一绺发编成辫子松松绾在发夹上,在影绰的树底下非常柔和。

“过来看风筝?”

我们弓着腰低头看那风筝,“小鸟”的身体是用黑色塑料纸剪成的,肚子和翅缘用白色塑料纸仔细拼接在黑色的主体部分。三两根细木棍将塑料纸支起来,黑色的鸟羽活灵活现,好像随时要鸣叫。大爷开始讲怎样绑线、控制拼缝,

“真精致,这个高度手上牵着玩正合适,飞得再高就看不见了。”相左说。

“是啊。”我附和。

“嗨,我这小鸟风筝拿在手上多有意思,比他们那些比飞得高的强多了。你说是不是?”我们顺着大爷的手指看向“他们”,另一片草地上,几个年龄各异的男子也在放风筝,放得高的在云里若隐若现。他们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感应到我们的谈话似地回头,一见大爷指手画脚的,笑着走过来:

“又在吹嘘你的小风筝了?”

相左对我一笑,站到我身边,给大爷留出正对中年男子的地方。大爷来劲了:

“什么吹嘘,本来就好。年轻人有好奇心,我给他们介绍。”

“飞得又不高,有什么好?”

“胡说,你的是高,看都看不见。”

我们这才注意到中年男子的手里牵着一根风筝线,而另一头的风筝却深入云层,不见踪影。我问他的风筝在哪儿呢,中年男子伸手一指,我才发现风筝不是顺着风筝线的切线走的,而是偏了很大的角度,在白色的云层中隐隐地能辨认出一个小灰点。

“这是怎么回事?”

中年男子侃侃而谈:“因为飞得太高,所以线被高处的风吹得弯了。”

大爷说:“所以呢?放了一半天,不知道放了个什么鬼哦,哪里是放风筝,你就是放的一根线。”

中年男子对我说:“小伙子你说说看,你觉得谁的好?”

我觉得这高风筝比小风筝有意思,第一次见到风筝线不是直的,长了见识,尚未开口,相左说道:

“哈哈,我喜欢小风筝,扇着翅膀,怪可爱。”

她冲着大爷微笑,是那种临家的妹妹对着长辈那种甜而有礼的笑容,学习好又不打闹。浅色的连衣裙衬得她比平时红润不少。

我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大爷说:“你看吧,要多听年轻人的意见。”

中年男子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突然坏笑:“小伙子,我一看你的眼神,就全明白了。”然后他一边摇头一边在我和相左两人之间打量,“啧。”

大爷说:“胡说,人家上着学呢,上学谈什么恋爱。是吧?”

我赶紧将目光从相左身上收回来,礼貌地笑笑:“哈哈,是,哈哈”

中年男子:“嗨,大爷,咱们撤吧,人家年轻人出来玩一趟不容易。”

大爷:“年轻人要多出来学习中国的传统,这风筝是传统,老祖宗的传统懂不懂!别老盯着手机。”大爷突然找到了“传统”这个宝贝的词,再三强调比划,有股老手艺人的架势。

“我不管你,我走了。”中年男子牵着风筝线走了,走两步突然想起什么,拍了下我的肩膀,对大爷说:

“你这是传统,我这是‘牵线’。”

大爷:“你又胡说,我看姑娘小伙子清清白白的,我带他们写字去。”

我分明看见大爷在说“清清白白”这几个字时,相左脸上飞过一闪而逝的红晕,她侧着脸,转头朝着我的目光时却又恢复了一贯的神色:“走吧。”

我帮大爷从树下搬来了写字工具,相左留在原地牵着小风筝。风筝忽闪忽闪兜来转去,像伴着她的小精灵。小孩子在她的身边跑来跑去,带起风来,衣裙翩翩。

有佳人兮,见之难忘。

“君龙阳,快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自己名字觉得不别扭。

原来是用大毛笔蘸水在地上写毛笔字。大爷拿起笔来,刷刷写了两个字——“金陵”。字体稳健挺拔,笔法娴熟自如。

“给。”大爷把毛笔给我。

我早已跃跃欲试,因为自小练过书法,还是可以露一手。接过笔,趁水未干,略一思考,也是两个字——“建康”。建康是南京的又一古名。我接过相左手中的风筝,把毛笔递给她,她接过笔说:“没写过,你们写得太好了。”

大爷拿着另外一支干的毛笔比划着:“你这样顿一下……那里勾一下……诶,好,就成了。”

她提着笔蘸水,下笔很慢,水流得多了,字比我们的圆润不少,一笔一划,也写了两个字——“临安”。南宋临安城,杭州的旧称。她的字不算好看,却十分工整。高考满分作文通用字体。写完后水珠顺势流淌,竟颇似泪痕。最后淌开汇到我的“建”字里,偏旁的一捺洇开长长的尾迹。

“呀,我不会写,还毁了你们的。”

我说:“写得很有临安城亡国哀婉的气质。字迹饱满是“欲语”,洇出来的是“泪先流”。欲说无语,泪在语先。我写的建康有“建国安康”的意思,好比希望的“舴艋舟”载不动你这“临安”的许多愁,所以溢出来长长的一道。”

“真能说,你。”她青涩一笑。素色鞋子轻柔地将那“建”字洇开的部分抹了,对着我们三个写的字拍了张照片。

真是书到用时不嫌多。美人一笑值千金。

大爷说:“光拍字没意思,我给你们拍一张,把字也拍进去,留个纪念。”

我和相左面面相觑,我看她有点为难,就对大爷说:“不麻烦了吧。”

大爷热情得很:“没事没事,我会用,圆圆的位置,点一下。”说着就示意相左把手机给他。

两个人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起,肯定笑得无比僵硬。大爷拿着手机弄了半天,说:

“不行,你们站着,字拍不进去,你们俩蹲一些好了。诶,很好,就这样……”

咔。


作者自拼贴

| Chapter 19

上午的时光匆匆而逝。我们和大爷愉快地告别。

我们并肩坐在椅子上,面向一片茂密的林地。秋天的太阳很低,树木拖着无数长长的影子。草地微黄,但仍然显得鲜嫩。头顶是很高的树木,落下不知名的残花,是带着最后一点夏意的秋。

相左长长的黑发上落了好几片花,想必我的头发上也有。大爷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中间微微沉默的空气。

“那个……”我说,“要不,我们去玄武湖划船?你昨天不是挺想去的。”

“好。我想问……”她犹豫了一下,“你为什么说那是室友的公众号?”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们吃饭去,一会儿告诉你。”

“再呆一会儿吧,这个地方很好。”

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叶落在两个人身上,我们好像披着同一层毯子,暖洋洋。

“好,现在还早。”时间不过10点一刻。

“你看了很多书吗?”她问。

“还好,高中读的多,今年到现在只读了一本。”

“哪一本?”

“《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的。”

“啊,我很喜欢这本书。”

“真的嘛,我不太喜欢,觉得既琐碎又自以为是,评价过誉了。”

“你是觉得不配它的名气?”她没有一点抵触的意思,这让我放心地讲下去:

“首先,它的书名给人一种战争年代的宏大叙事感,但最后看下来这本书几乎是以戏谑的口吻来聊‘霍乱’的话题,完全没有时代感可言;”第二,它被誉为‘爱情的百科全书’,然而这些所谓的爱情全是男主角一个人各种寻花问柳,一生浪荡的记录;”

“而作为主线的,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所谓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在我看来,不过是男主角的虚妄、执念,对女主角来说只是她空虚的填补。男主角从未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负责,生活糜烂不堪,但一生拿自己对女主角的爱作为深情的幌子,以此为人生信条。我不明白这样一种人生观的书为什么能成为经典。”

我只要一说起书来,就爱滔滔不绝,等我注意到这一点时好像已经说了过多了。好在平时根本没有什么说话的人,更不可能有交流书的人了。她听得认真,不置可否:

“接着说。”

“刚才说的是主题思想,那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它的叙事方法也很碎片,让人看不到起承转合,高潮,或者故事推进的这一类关系。看到书中间才知道原来那个小人物阿里萨是男主角。整个书中间充斥着无比琐碎的描写。”

她摘下头发上的一粒花籽在手上把玩,缓缓地说:

“其实你只需要接受一点——我是这么认为的——马尔克斯写的不是故事,是生活。”

“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永远很远,一辈子很长。我们好像一直不会变老,我们的理想、爱情,我们所坚信的东西,终究有一天会自然而然地到来。以为生活的琐碎和困苦是一时的,总会迎来灿烂的日子。最后发现还是一天一天变老了,日子竟然原模原样地重复了几十年。而生活中的深情,也和文学电影里大相径庭。深情不过是自以为是的深情,成为庸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有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事情,也没有华丽的起承转合。”她说着像是深有感触似的,顿了一下说:

“你说要等待一个人,其实后来你连她的样子都不熟悉了。就连仅有的记忆也是不牢靠的,在时间的洗刷下,过去的时光都好像幻影。阿里萨能怀着对费尔米纳念念不忘五十年,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非常纯粹和珍贵了吧。”

她手上的那粒花籽掉到了地上,我笑着从自己头上找到一粒更大的给她。哦,我确认过那不是头皮屑。

“你听起来就好像过完了一辈子似的。你看刚才那个大爷,比你有活力多了。”我笑道,“你昨晚还说自己是一个唯心主义者,相信信念的存在。今天怎么听起来这么悲观?”

“正因为接受了现实是这样琐碎困顿,才要用内心的东西去点燃它。自以为是总比什么也不相信的好。至少我现在还能看到闪着光的瞬间。”

“那么,你也理解我为什么喜欢浪漫、精彩一些的故事了。写书已经够花力气了,如果像马尔克斯那样把生活本身原封不动地讲出来,一点儿也不加工,倒还要加深自己的悲观。有这力气不如写些有趣鲜活的东西。自己也开心呐。”

“绕回来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上课编谎话说那是室友的公众号了吧?”她用一双眼睛望着我,明镜一般。

“为了不尴尬地涨粉。”我看了看手表来掩饰慌乱,“走,11点多了,吃饭去。下午划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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