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提到过我的童年和那副糟糕的身体。实际上,虽然自幼身体虚弱,却并不代表着我便是一个病怏怏的药罐子,相反,虽然我要瘦小一些,但是自从上初中以后,药都很少吃,更不用提点滴或是打针了。
印象中初中四年只有一次去打了一针。重感冒,扛了一个多周没好,实在没办法去打了一针,当时医生说还需要两针。然而,医生“想多赚我钱的想法”,因为我的一针下去就好了的病情而夭折。
因为父母有心培养,也因为自己的机灵,我的父母敢于让我一个人出行。虽然一开始只是把我送上车,直达,下车有人接我但是作为一个孩子,胆量和魄力也许一点点的潜移默化着自己。所以我敢于一个人走出来,无所畏惧。
也正是因为一个人的出行,让我遇到了她。那一年,2005年,我初二,14岁;她初一,13岁。
遇到她的那一天,是种种的机缘巧合;遇到她的那一天,连天气都那么特别。
2005年的世界,全球变暖已经体现了出来,但感觉中远远没有现在的夏天这般炎热。尤其是沿海城市,每年的夏天都是那般清凉惬意。然而那天在遇见她之前,似乎天气比至今所经历的任何一天都要闷热。
暑假,我去家住农村的小舅家过暑假。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仍认为农村要比城市来的幸福。不论是在于现在关注的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在于交通问题、幸福指数问题。就像现在的城市户口难以转为农村户口一样。在城市生活的人想得到农村的那种生活质量简直难于登天。
原谅我的天马行空,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让我们回到不知道你们期不期待,但是确确实实是这一章主角的女主身上。
那会儿有线电话还没有进入家家户户,所以从小舅家回家的我与突然决定去小舅家接我的父母错开。没带钥匙,回不了家的我到父亲工作的地方打听到,父母曾经谈论过打算去三舅家里。于是,不知道是打探到的消息中间传递过程有误还是父母只是跟人闲聊。我一个人去了三舅家。
三舅并不住在我家的小县城里,而是在城里,那个我只跟随父母去过几次的城市,对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地方。
从小不知害怕妖孽般的自己也不怕迷路,一个人凭借着印象摸索到了三舅家门口,敲了半天门之后,从外出归来的邻居家大姨口中得到消息三舅一家回了娘家。
于是,一个14岁的少年,一个貌似成熟但是还没从农村彻底走出来的少年迷茫了。从三舅家小区走出来时太阳正毒,海边城市罕见的没有哪怕一丝丝风。大街上别说行人,连汽车都没有几辆,树上的蝉也偃旗息鼓,整个世界都在午休,只有我在漫无目的的行走。
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三舅家小区在半山腰,山上有个公园,我只听说过,没去过,然后,没心没肺漫无目的的妖孽自己下意识的就踱上了山,直到在路边遇上了她。遇到了那个让我见到一眼马上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清凉的小女孩,那个让我回忆终生、甜蜜终生又遗憾终生的女孩。
她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柔弱,那么的楚楚动人。她蹲在地上捂着脚踝哭泣的样子,让我第一时间走了上去。我从不否认自己喜欢漂亮的女生,但是我也从不承认我当时是喜欢上了她。因为当时的我就像妖孽,具体的如何妖孽法后面会有说法,这里就继续我们的故事。
印象里那时候天气闷热万里无云,空旷无人的街道上只有她在哭泣,然后我走了上去,世界就渐渐地清凉了下来。 事实上,当时周围有不少人,只是都在踌躇指点,想迈步而没有迈步;其实,当时已是半下午,我不知道时间,也未曾停歇,所以感觉炎热从未散去。
印象和记忆的差距,大概类似于艺术创作般的艺术加工。印象中,似乎她的存在立即改变了整个世界,
事实上,只是因为当时的自己眼里只有她一个人,而忽视了整个世界。
听起来玄之又玄,而且都似艺术加工,但是前者的确是艺术加工,而后者则是事实。
我不知道是否有影视作品或是小说有这种桥段,反正我觉得是有的。就是一个小女孩跟着父母出来旅游与父母走散,然后崴到脚,茫然无助哭泣时男主角出现,典型的英雄救美桥段。
但是,它真真实实的发生了。我很庆幸她跟我一样对于记路很精通,于是我才能顺利地将她送回酒店,当确认她的确是住在那里时,我没有管她崴到的脚,也没有陪她等她的父母,只是在她的要求下给她留了个电话号码,然后就走掉了。原因很简单: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哪怕是进不了家门,我也得先回去再说。
那个年代13、4岁的少年还是很单纯,也许有些早熟的已经开始萌动情絮,但是不会像现在孩子一般“成熟”。当然,那会儿的父母对于早恋的问题也相当重视,我的父母虽然没有限制我这些,但是妖孽如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特意嘱咐她我父母什么时候会在家,不要在他们在家时给我打电话。
在我看来,我们就此别过,从此变成路人。留个电话号码有什么用,她谢谢也说了,电话费那么贵,要了电话号码回头也肯定不会打的,就算是她要打,她父母也不会同意的吧。
不需要怀疑,从小穷苦节约惯了又被学校灌输着不可以早恋的小男孩就是这个想法,也许只是看不得她那双清澈又楚楚动人的双眼充盈着泪水,又或许是实在不知道怎么拒绝,便留下了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