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假字
先从课堂上的一则小事说起。有次作文课,学生有这样一个句子:西楚霸王项羽刚愎自用,最后落得个自吻乌江的下场。句中“吻”显系“刎”之误。我把此事对学生一讲,众生莫不哄堂大笑。就说错别字吧。所谓错字,就是自造字,往往是笔画的增多减少,或是偏旁的误用。而别字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白字,就如上述把“刎”写作“吻”就是写白字,或写别字。比如:将“部署”误为“布署”,将“平添”误为“凭添”,“呕心沥血”误为“沤心沥血”,将“川流不息”误为“穿流不息”,将“步步为营”误为“步步为赢”,将“计日程功”误为“计日成功”等等。在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如某商店把“鸡蛋”写作“鸡旦”,某家具厂将“家具”写作“家俱”,某磨坊把“出售麸子”写作“出售夫子”,最离谱的还有“拉生”一词,琢磨了好长时间,才知道这是“拉糁(shēn)”的误写。这些别字有个特点就是读音相同或相近,有些是因为笔画过多,而故意减省所致。如果从文言文的角度来看,可以说这些误写的字是正确写法的那个字的通假字。怪不得有人笼统的说,通假字就是古人写得错别字。但通假字却绝非这样简单的理解。所谓通假字是指在古代典籍中用一个与正确规范写法的字(可称之为本字)不同的字(可称之为借字,也即通假字)来替代本字的用字现象。这种替代有三个特征:借字在意义上与本字毫无干涉;在读音上(注意:这种读音是古代读音,绝非普通话读音)与本字相同或相近;在时间上与本字是共时关系,同处一个时代。对于通假字学生往往觉得难以理解,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通假字,或通假现象。 举例来说,先看几个成语的例子(括号内是本字):
信口开河(合) 拨乱反(返)正 受益匪(非)浅 内容翔(详)实
一介(芥)不取 空(孔)穴来风 信而有征(证) 矢(誓)口否认
华(花)而不实 高屋建(瀽)瓴:【按】瀽,倒水,泼水。瓴,盛水的瓶子。
另外,由于我国有很悠久深厚的吉祥传统文化,特别是在一些图案和纹饰中体现的最为明显,好多动植物都有不同的寓意,之所以如此,就是通假的缘故。如以“鱼”通“余”,以“鹿”通“禄”,以“蝠”通“福”,以“蝶”通“瓞”,以“糕”通“高’,以“鸡”通“吉”,以“羊”通“祥”,以“白菜”通“百财”等。过年时,人们常把“福”字倒贴,寓意福到了,岂不是以“倒”通“到”吗?
谜语中也有通假字。如一个谜面是:群芳争艳忽凋零。打一外国城市。谜底是:华盛顿。显然以“华”通“花”;还有一个谜面是:夕阳无限好。打一成语。谜底是:莫名其妙。这是以“莫”通“暮”。当下尤其是在网络语言里,通假字可谓层出不穷,并且成为一种时尚。如杯具(悲剧),童鞋(同学),斑竹(版主),神马(什么),网络语言不规范,甚至混乱的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积极引导规范。这对于保持汉字的稳定性和纯洁汉语书面用语有重要意义。或许,有的同学会问,在古代为什么有那么多通假字呢?分析起来有这样几个原因:
1.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造成了文化传承的断层,到汉代时废除挟书令,传统文化重新得到重视。但是,却没有了传授经书的人。原在秦朝的博通经书的知识分子,大多年老体迈,没有精力重新整理典籍。他们只能通过口授传给自己的弟子,而弟子在记录的过程中,由于方言,或发音不清等原因,难免会出现误写误记的情况。
2.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序中引郑玄的话: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而已。原来,古人在记录语言时,“仓促无用字”,一时想不起来,只好随手写一个同音词代替(也就是白字)。俗话说“提笔忘字”就是这种情况,对书写者自己而言是不影响意义的表达的。
3.后人对通假字或者不知,或者为了体现古雅博学有意仿效,逐渐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得到社会承认的语言现象。积非成是,流传下来,就成了通假字。清代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中指出:“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前面所说的写了别字,但后人都这样效仿以后,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因此通假字的存在有社会合理性。
4.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字典出现以前,文字使用情况相当混乱,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有效规范。声同而形异的情况根本没法避免。
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闻者听音则知义,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清代学者王念孙在《经义述闻》序中说:“训诂之旨,本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鞠为病矣。”说文四大家之一的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自序中也说:“不知假借者,不可与读古书。”可见正确的识别通假字对于读通古书的重要性。举例来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是《诗经·豳风·七月》中的一句,句中“剥”字难解。王荆公《诗新经》:“八月剥枣。”解云:“剥者,剥其皮而进之,所以养老也。”毛公本注云:“剥,击也。”陆德明音普卜反。公皆不用。后从蒋山郊步至民家,问其翁安在·曰:“去扑枣。”始悟前非,即具奏乞除去十三字,故今本无之。(洪迈《容斋续笔·注书难》)王安石的失误就在于没有认清“剥”是个通假字,文字从本质上源于声音,是承载意义的形式,它的写法可以变通,这是清儒所竭力发明的。
文言文中的通假字,一般在课本中都有详细的注解,主要是自己理解和积累。现略举几例,以观其概貌。
“亡”通“无”。例如:河曲智叟亡以应。(《愚公移山》)
“厝”通“措”。例如: 一厝朔东,一厝雍南。(《愚公移山》)
“趣”通“促”。例如: 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西门豹治邺》)
“离”通“罹”。例如: 离骚者,犹离忧也。(《屈原列传》)
“裁”通“才”。例如: 手裁举,则又超忽而跃。(《促织》)
“翼”通 “翌”。例如: 翼日进宰,宰见其小,怒呵成。(《促织》)
“止”通“只”。例如: 担中肉尽,止有剩骨。(《狼》)
“阳”通“佯”。例如: 皆阳应曰:“诺”。(《记王忠肃公翱事》)
对于中学生而言,只要记住课文中列出的常见通假字也就行了,在考试中不会作为重点考察的内容。在做文言文阅读类题目时如果按句中字形字义无法理解,就要考虑有无通假现象,如果有,要积极调动平时积累的通假字相关知识应对。比如:2012年全国新课标卷文言文阅读第一小题D项是:察官阙,朝论多属燧。阙:失职。这里“阙”应通“缺”,意为缺点、过失。
最后,要注意,通假并不是假借(许慎所说六书之一),通假只是借字对本字而言的临时性借用。而假借是指一个概念抽象难以表达,只得借用一个同音(音近)字表达,假借是没有本字的。这种假借是长久性的,可能会一借不还。“夫”本指古代的成年男子,即丈夫。后被假借为发语词和远指代词。如“其”被假借为代词或语气词后,只得另造“箕”表示其本义。“我”本之古代一种带有利齿耙状的武器,后被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斤”本义是斧头,假借为重量单位之一。
(五)正确理解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
我们知道,在简化字推行之前,汉语的书写采用的是繁体字,也称真笔字。说到这两个概念,不能不提到这几年流行的简繁字之争。据报道,近几年不断有人大代表提议恢复繁体字,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呼应。反对简体字的一些人认为简体字割裂了历史文化传统,破坏了汉字以形表意的构形特点。并举例说:将凤简化为鳳,“鳥”变作又,看不出鸟的形象了。将電简化为电,由于雨字头的省略,雷电的直观形象丢了。妇简化作婦,妇女持帚的形象也看不出来了。又如“豐”被简化作丰,表示豆(古代食器)中盛有成串的美玉,喻指祭品丰富众多,而丰已看不出祭祀丰厚的意义了。雙被简化为双,就无法表现出手(又)握双鸟(雔,念chóu )的形象了。
我很理解这些人对于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热爱,因为小学(即文字学)是传统国粹,贯穿了六书原则,蕴含了古人的智慧,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
如今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还在使用繁体字。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也要看到,汉字的确存在着难写难读的特点,况且简化字已经推行六十多年了,已为年轻一代所接受,特别是在中小学教学全部采用简体字教学。对繁体字的消亡这种担心某种情况下是多余的。因为一方面在古代汉语研究领域,尤其是古文字研究及古代典籍整理中对繁体字的熟悉和掌握是一项基本技能,同时,在书画界也对繁体字有着很好的继承作用。
在我看来,繁简之争完全可以搁置不论,该用繁则用繁,该用简则用简。将二者对立起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实上,在古代也是有简体字的,虽然不被官方公开承认,但因为简便易写一直在老百姓中使用,如:
1.宝本是寶的简化字,古代玉写作王,因此此宝原作,最早出现在汉代的中山王印上。而宝最早出现在唐代敦煌变文写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