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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沒有品位。品位應當起於九品官人法。察舉在東漢末已近失效。因爲沒有穩定的戶籍記錄。且社會流動人口過多。而科舉在隋朝才正式確立。其間有漫長的時間施行九品官人法及類似制度。個人之前對這一時期的重視並不充足。閻步克非常重視品位與職位之分化對後世中國的深刻影響。在這篇講稿中。他總結了三本專著中的主線思路。可以讓人快速理清品位與職位問題中的最核心概念。至今在中國的政治體制中。品位依然與職位並行。這在世界範圍內都是非常罕見的。品位制度是文官體制的選拔制度。但其影響力不侷限於政治制度領域。對社會結構和文化環境都有巨大影響。這種影響一直持續到了當下。且不斷隨時間演化。可以說。品位制度乃是賢良政治可以運轉至今。且保持足夠效率的核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