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让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
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 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知纪”是前提。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是对学到的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知纪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熟知党的纪律,有助于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为,有助于维护党的形象,更有助于促进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发展。通过知纪可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党纪,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
“明纪”是根本。明纪不仅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知底线、明边界,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制定预警方案,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也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树好典型、当好标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守纪”是关键。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守纪是党的优良传统,从1927年在荆竹山提出的“三项纪律”到1948年锦州战役时“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1949年解放上海后遵守“不扰民,不入宅”而“露宿街头”,都在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纪律性。守纪就是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纪律不能落到位、抓到底,很多问题就会慢慢滋生。只有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人生之路才能走正走实,事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