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登场的虚拟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宝玉的堂姐。
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一年后),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一载赴黄粱),预示着荣国府已经开始逐步走向衰败。
她的出身尚存争议,常见版本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有版本则说是贾赦前妻所出、贾政之妻所出、贾政所收养女等等。红学界普遍认为是曹雪芹多次删改未定稿而造成的梳误。
书中描写她“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可见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但天性懦弱,更乏才情,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木然处之。
抄检大观园时,迎春的丫头司棋因与其表兄潘又安秘密往来,自主婚约,被抄出“罪证”,被驱逐出大观园。司棋百般央求迎春援救,而迎春则少见的坚持自己的立场。
原文——迎春含泪道:“我知道你干了什么大不是,我还十分说情留下,岂不连我也完了.你瞧入画也是几年的人,怎么说去就去了.自然不止你两个,想这园里凡大的都要去呢.依我说,将来终有一散,不如你各人去罢。”
她对司棋的离去感到伤心,但是很清楚的认识到司棋犯下的大错,不光不能求情,更是知道求也无用。因司棋犯的是有损妇德之大罪,与表弟潘又安在大观园中私通,并被鸳鸯撞见。一句终有一散,也充分显示了她为人悲观随波逐流的心态。
正册判词
【原文】
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其书云: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红楼梦曲
原文-喜冤家
中山狼,无情兽,
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窥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
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