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岚镇东部有条业已废弃的火车道。已没有多少人知道它原来是通向哪里的,又从何处开来。时光早已斑驳,红棕色的铁锈掩盖了上个世纪的痕迹。但它是唯一一条从这个封闭小镇中穿过的铁路。它从这个镇上曾经最煊赫的地方经过,从这个镇曾经的中心通过,从千家破落而封闭的木门旁经过。如今它沉寂了,被黄土掩埋,随岁月腐朽。旭子年少时,曾无数次地沿着这条不知通向何方的铁路行走,一直走到铁轨消失之地。
旭子是明岚镇上毫不起眼的孩子中的一个。偷桃、爬树、钓虾、摸鱼,这些事情她都没少干。炎热的夏天将她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黄昏之际她颈后散发着金黄的光,汗水顺着鬓角曲卷的绒毛流淌。她脚踩着已经半入黄土的铁轨,执着而漫无目的向前走,她时而伸出双臂,仿佛是要在单道上保持平衡。这时,铁轨另一头吹来一阵风,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她抬起头向前眺望着,前方是一片落日恢宏金色。
没人告诉她,铁路尽头是什么。旭子想,铁路尽头是太阳,是另一个城市。她知道铁路该是什么样子,那些途径每个城市的绿皮车匡嗤匡嗤地把旅人从一个地方转运另一个地方。很多年前,一节绿皮车厢从那个废弃的铁轨上停下,将另一种文明带到这个封闭落后的小镇。旭子也是绿皮车厢拉来的,她和母亲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就完成了一种命运转接仪式;当她穿着红色小皮鞋的脚落在这片贫瘠之地时,命运的轨道就改变了。
她住在一个上世纪的大院儿里,这所大院十年后在她成人之际,所属权业已移交。那时她还不知这儿的宿命,只是每天都从那条铁轨踏过。有时,她会幻想着这条上世纪的铁轨发出汽笛的轰鸣声,白色的烟雾在火车的上方蒸腾着,火车从远方开来,带来一群鲜活而陌生的生命。十年前那天烈日炎炎的下午,旭子从这条将要被拆除的铁道上走,希望能看到尽头。
旭子那天放学很早,一放了学她就立马从学校飞奔到家。她的脸颊还残留着羞愤的余热,眼眶还憋着未在人前留下的屈辱的泪水。她刚刚在最后一节语文课堂上被嘲笑了。那群无礼的孩子在课堂上放肆而轻狂的笑着,他们就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般嘲笑旭子的拼音拼读方式。
“p-i-an,骗子。”
“哈哈哈,哈哈哈……”站在讲台上认真拼读汉字的旭子不知台下的同学们为何哄堂大笑,转头用无辜而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们。
“p-i-an,便宜。”
“哈哈哈,哈哈哈……错啦,错啦!”她听见同学们在底下起哄,更不知其意,我哪里读错啦?
“b-i-an,便利。”旭子的心越来越虚,声音也显得中气不足,在一片嘲笑声中,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读错了。
“哈哈哈……真好笑……”同学们的笑声越来越放肆,仿佛她一瞬间沦为一个滑稽的小丑 。她的脸开始烧起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丢人和羞愧。
“好了 ,好了!可以这么读。”讲台旁边的语文老师板着一张脸,示意扰乱了课堂秩序的同学们别笑了。可他们还是停不下来,有人甚至笑得前仰后合 ,旭子发现这其中包括自己的闺蜜丽娜。
她仿佛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扒光了衣服,露出里面和他们不同的肤色。黄黑皮的孩子嘲笑着她,瞧,她的皮肤是粉的!真像一头小猪!后来她才知道他们的读法是韵母连读,p-ian,b-ian(泼——燕——便),而独立发音的另一种方法在他们看来是荒唐可笑的。他们才不管可不可以这样读,他们只知道这种读音方式和他们不一样,这就足够嘲笑。这无异于 ,瞧,那个乡下佬的口音,多傻。旭子感觉到自己被一整个群体排斥了,一群说着另一种语言过着另一种生活的人排斥了。她仿佛一只来到鸡群的鸭,所有鸡都在雄赳赳气昂昂地嘲笑着她浮水的鸭蹼。
她几乎是闷着头一股气冲出学校,下课铃还没打完她就已经站在银色大铁门外。但是孤身站在栅栏外的她有些恍惚了,她要往哪里走呢?往日的同伴还未出来,夕阳下她的身影被昏黄的余韵拉得很长,就像什么无声的叹息。不远处传来铁锹和榔头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响声,还夹杂着青年男性间或议论的声音。那是熟悉的回家方向,自她下了那趟火车就已经走了很多遍了。旭子看到一直以来横在大院儿前门口的那条铁轨,它如今被一群身着迷彩制服的人包围了,他们一个个手拿铁制的武器要将这个上世纪的遗迹拆除。不用问也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因为这条过时的铁道碍事了。它曾经喂养了这个贫瘠的城镇,将拉来的人力物力直接投放到那座身后的大院儿,又由那座大院儿再投放到这座城镇。现在那个时代早已结束,大院儿的大门向后退了一公里,退到曾经的附属小学身后。这条铁轨作为旧时代的遗迹,即使被黄土掩埋,依然因为部分露出的生锈的铁轨而碍事。如果骑自行车经过这里,会轻微咯噔一下,清脆地铃声响起提醒铁轨过了。
她想起前几天在这附近不知是谁的对话。
将来我们这镇不知道要往哪发展呐?
唉,这还看不出来。向西边发展,西边有大观门市场。以后商业就发展了。
啊,听说有修新路了。不知道要通到哪?不从107国道那边走了吧。
嗯!哪都从国道走!肯定不是国道。
那向西发展的话,政府和部队不都在这边吗?难道这边就不发展了?
这边不好发展了,到头了。地势不好,后边就到山上了,还有钢厂。咱等着瞧吧。
旭子记不清那两个粗衣麻布的中年男性面孔,只记得他们坐在路边讨论的话。她的心有什么激灵了一下,但也说不清是什么。旭子看着一群迷彩服在刺眼的金色夕阳下劳动的身影,黄金色裹在他们小麦色的皮肤上更有种终去之感。她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在旭子居住的家属院里,人口是流动而恒定。你来我往,春去秋来,总有人登场。有一天,她抬头看到窗外璀璨的星空,夜色温柔,对楼灯火通明,但那盏属于她发小叶韵的灯再也不会亮起,她恍然大悟,所有人终将离去。
叶韵是她在这里最好的玩伴,她们总是形影不离。就像所有年少的朋友一样,她们都没有想过分离,分离总是不期而遇。那个如往常一样的下午,叶韵因为美丽而有些张狂的样子还留在旭子的脑海中。
“哈哈哈,王小玉笨得就跟猪一样。”她一边大笑着,一边用穿着卡其色皮鞋的脚踢着路边的草。
“哈哈哈,你不过就是嫉妒王小玉。”旭子睥睨了这个肤白如雪,嘴角有个酒窝的女孩,冷不防地来了一句。
“我嫉妒她,她有什么好嫉妒的。土包子!”叶韵的眼白往上一翻,这与她高昂的下巴很是相称。“我要去上海了!”
上海,这个在旭子心里遥远的城市。听闻它是中国最繁华的地方,旭子想象那个上海外滩的异国景观和那个都市彻夜的霓虹灯,也想象着这个陌生城市与自己万水千山的距离。她怀着一种平静的酸涩,用一种温柔而克制的口吻说,“那祝贺你呀,上海是个好地方。”
旭子决定最后一次去走那条铁路。她要尽可能走得长,走得远,去看看那么长那么远的地方会有什么。她知道这样作为一个女孩太过傻气了,所以她决定谁也不告诉,这是她一个人的旅途。她的身后响起钉钉铛铛的声音,那种声音竟使她轻盈愉悦起来。
“唉,小朋友。你来这干什么!快回家。”一个兵看见了旭子沿着铁路行走,扭过头对她说。
“我要走到那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