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天长地久,朋友一生一世一起走,朋友,让自己不孤独,有勇气一路拼荆斩棘,风雨兼程。
朋友有求,必两肋插刀。
但是,有些不为人知的风险,却要及时预知,才不至于因小失大。
朋友去银行进行贷款,银行告诉他需要找人担保,才能把款贷下来。
朋友找到你帮忙,你应该如何做呢?
马上答应?恨不得今天就去把手续办了?
又或是想考虑考虑,又不清楚什么情况?
那么,这就需要坐下来,喝杯茶,静静地了解一下贷款担保是怎么回事,其中蕴含了哪些你不为人知的风险呢?
普通朋友办理贷款方面的业务,不能轻易答应为其提供担保哦。
首先要了解担保是什么?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一般是在银行办理贷款中遇到的比较多。但是担保并不是随意就能担保的,一旦决定了为朋友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假设,你的朋友去银行贷款,你作为担保人,并签订了为你朋友做担保的担保合同,到时你的朋友如果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就要在银行面前先行履行担保责任,就需要代替你的朋友把你朋友的贷款还上。
为什么?人情担保要谨慎!
因为你的朋友贷款条件不够充足,是因为你的担保,银行才贷款给你的朋友的,你的财产和资信在银行面前为你的朋友做了保证和保底,如果你的朋友因无法偿还贷款跑路了,那么你就需要履行这个债务责任。
人情担保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变成仇人。
如果你是担保人,不想替你朋友还贷款行不行?
如果你不帮你朋友还款行不行?这是不行的,因为你签订了担保合同,银行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获得自己的权益,通过法院要求你履行担保责任,为你的朋友偿还银行的贷款。如果你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还是拒绝还款,不仅你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有不良记录,你的档案上会留下污点。通过法院被执行人查询上会有记录,对你甚至你的家人的工作、生活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就算你帮你的朋友把贷款还了,你的朋友跑路了,你找不到他,你为他先一步给银行还贷款,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
如果你替你的朋友偿还了贷款,并不是他就什么责任都没有了,就可以万事大吉了,他在银行的贷款无法偿还,那么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肯定有他的不良记录,而且是比较严重的不良记录,对他以后的工作生活甚至孩子上学就业会有一定影响。
之后,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让你的朋友赔偿你的损失。这又属于另一种民事案件了。周期长,执行难度大,朋友变仇人也肯定是让人不好受的。
那么是不是就不能担保了呢?
也并不是这样,但是一旦在决定担保时要谨慎考虑,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朋友面前,是否为其担保也是一个大问题,这要充分建立在你对其熟悉程度,其家庭情况和他的人品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以下是担保的注意点仅供参考:
(1)人情担保要谨慎。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要有充分的资信调查。无知者无畏思想要不得,不要无知担保。在担保时要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做好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要明确,不能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反正朋友贷款不是朋友自己还,我只不过帮签个字办个手续而已”——事实并不是如此,真相有时候往往很残酷。
(2)确定自己是否有担保权限,不要做无效担保。一般来说,银行方面会审查你的担保权限是否在担保范围内。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3)担保要是自愿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强迫自己担保。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要由当事人商量决定,担保事小,背后的责任很大。
如果你不想担保,如何巧妙拒绝朋友?
这就涉及到困扰古今中外的一个难题了。
担保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这个需要和家里人商量,如果已婚,是需要担保人夫妻双方去银行签字按手印的,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流水等材料,如果一方不同意,只有一个人担保,事情也是办不成的。
建议和家人摆明厉害关系,如果愿意担保,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那么担保也无伤大雅,甚至朋友关系更进一步,如果不行,那么也要说清楚自己的为难和不易,获得朋友的谅解。你身上不仅仅有着与朋友的情谊,也承担着妻子儿女沉甸甸的的责任。
古希腊诗人荷马曾说过,友谊是一种温静与沉着的爱,为理智所引导,习惯所结成,从长久的认识与共同的契合而产生,没有嫉妒,也没有恐惧。
朋友不会因为你一时的拒绝而丧失,你可以设身处地地为朋友想办法拿主意,但也要在合理的界限范围内,互相理解和包容,友谊才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