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赞恩,大概十二岁,一个父母都不知道他生日的孩子,一个不曾去过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一个小小年纪却要走街串巷为生活奔波的孩子,便是这部电影的主人公。
本该童真的年纪,赞恩白天要在店里帮工,搬运着重重的货物,给街坊邻居送着煤气,晚上还要带着弟弟妹妹在街上卖甜菜汁,回到家面临的却是父母的打骂。
小而破的出租屋内,住着赞恩一家,父母和七个孩子,孩子们拥挤在一张床上,和父母只有一帘之隔。这种环境下的赞恩还是有一颗温柔的心,他有他张守护的东西:因为害怕妹妹被卖掉,害怕妹妹会被虐待,在一开始发现妹妹来初潮了,就反复嘱咐妹妹要藏好这件事,帮妹妹偷来卫生巾,帮妹妹要把用完的东西藏起来,在发现父母要把妹妹卖掉时,准备好物资联系好车辆,想要带妹妹逃走……
可是妹妹还是被强制性送走了,谁又想到这一别就是永别呢,于是赞恩疯狂了——“我让他知道什么是没了”,监狱里的赞恩面对母亲再度怀孕的消息,面对母亲说如果是女孩就叫妹妹的名字,赞恩内心想的应该是不能再让其他孩子再重复妹妹的命运吧,于是他决定将父母告抢大厅,当法官问他想要父母怎么做的时候,他说“想要他们不要再生孩子了”。
赞恩的想法很简单,不再生孩子,下一个妹妹一下个赞恩就不会再出现了,生而不养,养而不育,何以为家呢?
父母,如果只是生下孩子,却不养育,把孩子当做生产劳动的资本和摇钱树,那配称之为父母吗?就像赞恩所希望的,无能力扶养孩子的大人们,别生了。
每个善良的孩子,都值得被生活温柔相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