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宋胖子的事儿传得沸沸扬扬,我没有参入到任何讨论,只是突然想起了我第一次听《斑马,斑马》的时候。
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非常不开心,和朋友从学校跑出去,一张票到了青岛,身上只带了五百块钱。我们在青岛大学附近找了便宜的旅馆,一晚只要35块钱,只不过半夜有人找错房门,咚咚的敲门声把我们两个小姑娘吓得不敢关灯入睡。
青岛走到哪儿都是海,海风吹着,很舒服,我们一直随意溜达。晚上,路过了一个小酒馆。里面驻场歌手唱的特烂,酒没喝一半我就想走了。
我刚站起来,他突然唱了一歌儿:“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就站在那听他唱完了这首歌。唱得真是难听啊。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就是某个点触到我了。我回头看了看朋友,她正低头握着手机,手速飞快地跟她当时的男朋友在qq上吵架。
她说走就走是因为谈恋爱不开心想到海边喊喊发泄一下。而我是因为,我太想流浪了。或者说,太想感受一下流浪了。
说着似乎很可笑,但打小时候就对电影里摩托车手那种不羁迷恋着,对背包客行走天下的那种自由向往着。流浪的这个念头,真的在脑海里停留了太久太久了。年轻的时候什么都不怕,哪儿都想去走走看看,看看这个世界的不同地方不同人都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觉得,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走过万水千山,看尽细水长流,这简直太酷了。
那次青岛之行结束,是因为钱用完了。当时我们俩身上的钱加一起,就只够买回家车票的了。剩下的11块钱,我们买了两桶泡面,拿着在路上吃。就这么老老实实回去了。
回去后的那几天我一直听《斑马,斑马》。我最爱的一句歌词,是最后那句,“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那么沉静,那么笃定。想来倒是可笑,当时的我根本没有房子,也没什么值钱可卖的,只是一个强烈地想法——走遍天下,浪迹天涯。
而后来的后来,我又去了青岛。当我再一次走在青岛那些长长短短、或宽或窄的老街上,我突然有点儿想留下来。突然觉得,每天听听邻里的琐屑故事,每日感受着世俗生活的烟火,似乎也挺好。但我还是没有留在那儿。
之前唱歌比赛选了这首歌,主持人问我为什么要唱这首歌。我说,因为这歌词写的真TM像曾经的我啊。说完我就有点想哭了。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居无定所的人,又有多少人在某个城市里找到了归属感。其实哪有那么多想要浪迹天涯的人呢,天地这么大,去哪儿,留在哪儿,总有个理由吧。
说到这儿,好了,情怀的话也都抒发完了,实话也该告诉你们了。Sorry,故事的开头是骗你们的,结尾也是。
是谁说过现实永远比故事更戏剧。其实无关什么向往自由,更无关什么浪迹天涯。我去青岛只是单纯的因为一个姑娘,如我之前写的那样,她和男朋友吵架,而我陪她去散心。
是的没错,你们大概也猜得到了,她是姑娘,我也是,但这不妨碍我喜欢她。我知道,我们没法在一起,也不会在一起。
她现在在青岛生活,男朋友早已不是当时那个了,但是听说已经买了挨着海边的房子,过得很幸福。而我还在四处漂泊,唱着浪迹天涯的歌。
偶尔也会有想留在某个城市生活的想法,但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可以一起彼此相依的人。也许有一天,我也会留在某个地方,拥有一份归宿吧,但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
谢谢宋胖子,我会永远记得那只《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