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京圈文艺大佬的新春酒宴,陈道明弹钢琴,张燕唱歌。
一曲《绒花》唱毕,众人喝彩。
冯小刚突然诚恳地说道:“我在想,让我们《芳华》的女主角跳一段舞。”
苗苗尴尬一笑,有点手足无措。
这时,陈道明站出来为小姑娘解围:"第一,人家丫头,作为演员,不便跳这个舞。第二,人家穿着高跟鞋,不便跳。"
有人不识趣地起哄:“比划比划就行。”
一向温文尔雅的陈道明爆了句粗口:“你TM没看过跳舞啊!”
又有人起哄:“哥不是喜欢嘛。”
冯小刚接着一字一挫地说:“但是,我特想让大家看,我为什么选上苗苗演女主角。”
语毕,陈道明伴奏,苗苗赤着脚翩然起舞,宛如飞燕。
在场不缺喝彩捧场的大老爷们,不缺拍照起哄的名媛,更不缺笑而不语的看客。
01
其实,一个人出淤泥而不染,不随波逐流,蛮难的。
于是在这个觥筹交错、半酣半醉的宴厅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君子。
他体谅小姑娘,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小姑娘。
他主动替苗苗解围,直言不合适。张燕在旁也默默地点着头。
你TM没看过跳舞啊!你们一群大老爷们,为难一个小姑娘,有意思吗?
然而,没有人能出得了世。清高如他,依旧琴舞合鸣,给足了冯导和客人面子。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场精彩的合作,陈道明弹琴,张燕唱歌,苗苗跳舞。
在对与错之间,还有一个词,它叫做 “扫兴”。
没有人会扫了任何人的兴。如果有人为你打了抱不平,也不过是一时看不顺眼,仅此而已。
02
酒过三巡,冯小刚竭力的想表现自己提携的人是多么的优秀。
你们看,我挑中的主角棒不棒。你们羡慕吧。我老冯可有面子了。
所以,当苗苗说,她怕跳不出来。冯小刚一直坚持:“可以把靴子脱了,光脚。”
当然,冯小刚欣赏苗苗,他希望,苗苗的才艺可以被更多人尤其是面前的大佬看到。就像父母总是逼着孩子在长辈面前吟诗、唱歌、跳舞。
但是,父母绝不会让自己二十几岁的女儿,脱了鞋,在一群酒醉的大叔面前跳舞。
罗杰斯在给女儿的十二封信里写道:千万谨慎,要知道那些看起来可以做你父亲或祖父的男人,并不会把你当成做他的孙女。
这句话同样送给所有的女儿和女儿的父母们。
03
“比划比划就行。” “哥不是喜欢嘛。”总有旁人喜欢看热闹,喜欢插科打诨。
什么艺术,什么尊严,比划比划就行,哥就喜欢歌舞助兴。
大佬的酒宴上,总需要一些高尚的菜品,来提提档次。普通人的酒宴上也需要,不是吗?于是漂亮的女性,有才艺的漂亮女性,或者说女性就成了酒宴的必需品。
这是男人灵魂深处的需求,这是集体的默认。
于是,起哄的大佬出现了,漠视的看客出现了。男男女女,哎吆声,轻笑声,默不作声。他们拍着视频,急于让席外的众人看看这份热闹。
舞蹈,只不过是酒宴上的娱乐。酒宴上的艺术,半酣半醉的大佬们看不懂,视频外的我们更看不懂。
04
舞毕歌止,所有人的赞叹瞬间给了陈道明和张燕,苗苗只鞠了个躬,默默走开。
在整个过程中,苗苗只简单地几个动作,几句言语。她低头抠着手机的背面,她说怕跳不出来。她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推到了焦点,又没有人理会她。
不管她愿不愿意,喜不喜欢在这种场合以这种方式跳这样一段舞,全由不得自己。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和“被逼无奈”,“我愿意”和“我不愿意”哪一个更符合当事人的感受,无法揣测。不管哪种,没有人会忤逆权力。
因为人要懂世故。
这就是社会,认真你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