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情遭遇背叛,杜十娘选择的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纵身投进滚滚长江,死给你看,让你心灵终生不安;同样是面对负心汉,崔莺莺是冷静的,所有的苦瓜都是自己种下的,只有独自吞下。“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有什么可恨的呢,恨又有什么用呢?与你这种负心汉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远离你,忘记你,但愿今生今世再不见你!这就是莺莺的意志。而霍小玉呢,她是爱得太深,两年的时光,这个叫李益的男人伤害她太深太深了,她以生命为代价来结束这段苦涩的爱,她能就此放下吗?不能!爱之深深,恨之也切切,小玉之复仇也是理所当然。
《霍小玉传》里记载的是这样一个千古遗恨的故事:
书生李益,进士擢第后在吏部候试,经鲍十一娘为媒,与昔霍王小女——霍小玉相识,并且彼此钟情,结成连理,在两人相厮相守的两年时间里,情投意合,欢爱无比,海誓山盟,说好今生相守,不离不弃。
李益是当今才子,进士出生当官是必然的,被授郑县主簿,无奈只得与小玉告别,临别时李益安慰小玉:“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逢迎,相见非远”。
到任不久,李益请假往东都探望父母。未到家其父亲已经为他定下表妹卢氏,李益不敢拒绝。为娶卢氏,李益四处奔走借贷银钱,因而误了当初与霍小王的约期,既已失约,李益态度坚决,一负到底,不再见霍小玉。李益已经想断绝了小玉的希望。
而霍小玉自李益走后,朝思梦想,盼星星盼月亮般地期待着佳期的来临。然而李益却失约了,久久地没有来看她。她变卖了首饰,多方打听,四处寻找,她“数访音信”,“遍询卜筮”,“怀忧抱恨”,相思,奔波,染成重病。
而此时的李益正在悄悄地准备婚事,他秘密地安排了婚房,就在同一座城里,却就是不想让霍小玉知道。
李益的一位表弟以前与小玉认识,他深深地同情霍小玉的遭遇,把李益的情况告诉了小玉,小玉叹恨之余,“遍请亲朋”,“多方招致”而李益就是不肯给小玉见一面的机会,如此绝情绝义让霍小王伤心欲绝,但是她还是没有死心,她是希望在今生今世再见一面他,不管怎样,这个曾经海誓山盟的男人应该对她有个交待。
春去秋来,小玉的身体越来越差,甚至卧病不起。
人们都在谈论着这段过去的情事,同情小玉而痛恨李益的负情。
第二年的春天,李益与人游春赏花,被黄衫豪士挟持到小玉家,本已病重在床的小玉听说李益来了,精神为之一振
玉沈绵日久,转侧须人。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遂与生相见,含怒凝视,不复有言。羸质娇姿,如不胜致,时负掩袂,返顾李生。感物伤人,坐皆欷歔。顷之,有酒肴数十盘,自外而来。一坐惊视,遽问其故,悉是豪士之所致也。因遂陈设,相就而坐。玉乃侧身转面,斜视生良久遂举杯酒酬地曰:“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霍小玉立下毒誓,含恨而逝。李益参加了小玉的葬礼,然后就与卢氏结婚。
但是李益并没有得到幸福,因为小玉说的话都应验了,李益三次婚姻都是半途而废。
这个哀怨的爱情故事里,小玉一直得到人们的同情。
当然,霍小玉似乎并没有传统女子那样地逆来顺受,而是喧泄了自己的恨,并立下毒誓,表明了报复的决心。这是因为小玉爱之深深,所以恨之也切切。
霍小玉与李益的交往,并不同于嫖客与妓女的关系,她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而李益正是给了她这样的承诺,所以小玉在李益这个男人身上是付出了真情的。
当然,小玉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并不想误了李益的前程,她只求八年之约,有了这八年,她就足够了,到那时,她会还他自由,这是她与李益的契约。
而李益却是极其不爽,他负小玉负得太狠了。
你可以负情,但你必须有个说法,或者说对你的言行有所负责,逃避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行为。李益枉为一个读书人,他做得太没有情义了,这样的伤害对一个弱女子,让她如何承受。
因为她曾经爱过,所以才更知道痛。爱之深深,痛之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