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吃了一份超大份的猪脚饭,然后想起了一个故事。
高中那会,小兰和新一在一块了。
因为学校明令禁止早恋,所以虽然身在同校,但是见面次数却很少,每周只有周五才在一起用餐。
每次吃饭时间一到,新一就开始守在小兰的教室门外,等着小兰收好东西一起去食堂。
他们两都爱吃食堂三楼的猪脚饭——满满的一大盆,七块钱,能管一个男生吃到饱。
就是这样一碗有着几块肥瘦相见的卤肉,伴着一点咸菜的猪脚饭,一直都让小兰垂涎不已。
然而,每次去到窗口,卖饭的大叔看到这个瘦瘦小小的女生总是切了几片瘦到看不到一丁点肥的猪肉给她。有时小兰特意跟大叔强调了要肥的不要太瘦的,还是不起作用,这让小兰一直很苦恼。
等到高高壮壮的新一去到卖饭的窗口,大叔直接就切了肥瘦相见的大块肉给他,看得小兰那叫一个羡慕。
然而大叔的热情却让不吃肥肉的新一也感到了苦恼。
不过,至从小兰和新一在一起之后,他们开始谋划着互相交换猪脚饭的事情,从而使得这个问题得到“完美的”解决。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他两就分开了。
新一去了大学,留下小兰一个人。
小兰伤心了很久,孤独了很久,再也没有去吃食堂那碗猪脚饭了。
因为,没有新一的陪伴,那碗猪脚再也没有小兰喜欢吃的肥肉了。小兰心想,再也找不到像新一这样与她般配的猪脚饭伴侣了吧。
多年以后,小兰毕业出来工作,遇到了新同事阿德,一个爱吃猪脚饭的男孩。
每次同事间出去聚餐阿德总是提议要去吃桥头那家隆江猪脚饭,配着不咸的咸菜,然后要求老板多给点肥肉。
看到这一幕,小兰心里对阿德是一百个羡慕,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碗肥肥的卤猪脚。阿德似乎看出了小兰的心思,用筷子夹了一大茬肉给了小兰。同事们都看出了点什么,他两自己呢?
却一直假装好朋友,有空就一起去吃猪脚饭的好朋友,而且,每次阿德都把自己喜欢的肥肉夹给小兰。
直到有一天,小兰终于对阿德动起手来……
小兰邀请阿德去她家吃饭。
她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然后夹起一块色泽亮丽、香气扑鼻、Q弹颤动的卤猪脚,递到了阿德碗里,并告诉他……
——“尝尝我自创的兰式猪脚”,兰说。
——“这个猪脚韧到掉牙了!”,德说。
——“是你牙齿不好吧,大叔”,兰说。
——“那你以后照顾我好了!”,德说。
。
。
。
< 终 >
最后,胡说几句。
两个互补的人,因为没有冲突,各取所需,看起来十分和谐。两个相近的人,因为想要的东西太相同了,所以有了争抢。
而我爱你,或许就是——某一天,我愿意把我最爱的,全给你。
图片: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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