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金时
《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的中篇小说,菲茨杰拉德与大卫杰罗姆一样都是美国“非典型作家”。如此称呼二人是因为二人有不少共同点。一来,二者的作品都非常少;二来,两人都是因为某一作品而闻名于世,并至今享誉文坛;第三,两人的作品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突出反映了美国某一时期的历史现状。
菲茨杰拉德是美国二十世纪初的代表作家之一,他的这部《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于1925年,作者时年29岁。菲茨杰拉德一共活了44岁,可以说他的主要作品都是在其中青年时代问世并为其带来巨大声誉的,相比于许多大器晚成的作家,其在文学创作的“早熟性”是极为突出的,而且他本人也是非常幸运的,在中青年时代就能获得非凡的艺术成就。
《了不起的盖茨比》故事内容同杰罗姆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样十分简单,表面上看是主角杰伊-盖茨比为了追求富家千金黛西而费尽周折最终却落得个凄凉结局的故事。事实上仔细地琢磨其情节内容和创作手法,便能发现作者的独特的个人视角和高超的艺术手段。
从内容上来讲,盖茨比靠着从事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隐秘生意”而发迹,发迹后却未忘记自己年少时恋人黛西,为了与黛西旧情复燃,盖茨比不惜花费重金在豪宅中举行各种盛大宴会,只为吸引佳人的注意力并创造几乎与其幽会,可谓用心极为良苦,足见对黛西十分痴情。可黛西虽然对于盖茨比的热情给予了回应,但一来她是有夫之妇,二来她的回应也是建立在发现盖茨比成了人人都在谈论的成功人士的背景之下,从这两方面来说作者已经将黛西叛逆、不忠和势力的一面刻画的十分精准了。最后盖茨比为了帮黛西掩饰车祸撞死人的事情被人枪杀,黛西竟然连其葬礼都未出席,足见其为人刻薄寡恩。本书的人物个性都十分鲜明,不论是盖茨比和黛西,还是黛西的丈夫汤姆,都是那个挥金如土的时代的鲜明符号。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靠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大发横财,积累了大量的国家财富,美国社会一派繁荣至极的景象。那时候所有的美国人,不论是上层阶级,还是底层的百姓,都将挥金如土视作成功的象征,可谓拜金主义渗透到了骨子里。本书的创作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进行的,作者的用心极为精巧。通过盖茨比生前门庭若市的景象和死后门口罗雀的景象,两种极为鲜明的对比,刻画出了那个年代人们对于利益的无限渴求以及社会道德水准急剧下降的情形。在作者的笔下,当时的美国社会犹如搭上了一辆急速飞驰向悬崖的列车一样,只不过是在进行末日前的最后狂欢。事实也的确如此,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华尔街终于爆发了金融危机,并迅速波及整个美国和世界。人们一下子从天堂跌落进地狱,富裕的生活一去不复还,许多人受不了破产的打击而自暴自弃,甚至放弃了生命。整个美国社会一下子变得混乱不堪,所有美国人在绝望中无助地徘徊。人们怀恋逝去的幸福时光,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眼前黑暗穷苦的现实。这显然是作者刻意为之,他通过在经济繁荣时期盖茨比挥金如土的形象以及其离世后葬礼的冷清的情形的对比,勾勒出当时整个美国社会腐败横行,道德沦丧的轮廓,并表达出其本人对于人们这种利益熏心的嘴脸的厌恶。
从创作手法上来讲,本书同样有其独特之处。本书出现频率最高的“我”,也就是盖茨比的故事的讲述者“尼克”,以一种亲身经历而又仿佛完全旁边的角度,将盖茨比的辉煌和最终的落寞完整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尼克在本书中就像空气一样,仿佛无处不在,但又时时刻刻不能捉摸。盖茨比与黛西重逢后的每件事情,他都是亲身的参与者,但是他又是一个无能为力的旁观者。尽管书中“我”多次表达出对于黛西这种势力女人的不喜欢和对于盖茨比若有若无的暗示,但“我”最终却未能改变任何事情,包括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这个写作角度相比于其他第一人称的书籍来说,创作手法上似乎更高明一些。既让读者感受到了故事似乎真实发生过,又不过分沉浸其中,到最后能以一种“置身事外”的身份来评价整个故事,这对于作者显示自己的创作意图十分地有效。书中许多的情节都是通过别的似乎无关紧要的人进行转述,但仔细回味却发现这些“转述”都是极为必要且对于故事情节的推动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好的文学创作手法不光在于讲好故事,更在于能用最简洁的方式最清楚地阐明作者本身的意图。从这一点上来说,菲茨杰拉德无疑是个优秀的作家。
作为美国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几乎所有的创作都打上了这个时代的鲜明烙印。社会贫富交替和人心动荡,竟成了他吸取文学素材的最佳田地。这大概是时代偶然,也是其独特的创作视角所带来的必然。文末借用书中尼克评价盖茨比所用的那句“他是那种你可以安心地带回家给你的妈妈和妹妹看的男人”来评价本书吧:这是一本可以安心地自己欣赏并推荐给你的朋友读的书。
2020-11-22于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