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没错,这是一本书名。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大二。前两天同学问我,你好像看过《活着》吧,那本书讲的是什么啊?我懵逼了,忘了。那主人公叫啥总记得吧,很遗憾,也忘了。只是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悲剧。心里暗暗发狠,我回去就再看一遍。
回来后,立马买了电子书开始补课。
不到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心情跟着小说的故事情节大起大落了好几次,作者也真是狠心,怎么能忍心把人间大悲都浓缩到了一个人身上。全文都在围绕着主人公徐福贵来写。从主人公这个富二代(地主儿子)输光家产成为名副其实的败家子儿流落街头写起,一气呵成。
主人公败家不久后,父亲去世,而自己又不下心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兵,几番挣扎在生死边缘,亲眼看着好友被炮火炸得血肉模糊,好在老天眷恋留下了他一条性命回到家中,此时距离离家已有几年。女儿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离家时刚刚落地的胎儿已经步履蹒跚,见到妻子后才得知母亲已经去世。人在中年,父母双亡。如果说这还算正常,毕竟每个人都会经历与父母的生死别离,那接下来就真的是人间悲剧了。
父母离世不久,妻子生病了,软骨病,是当时的不治之症,后来因病而逝。聋哑的女儿好不容易寻了个好人家,结果怀孕生子时难产而死,不过孩子算是保住了,孩子跟着女婿过活,可惜因为一次意外女婿被木头活活压死,从此自己带着孙子在农村生活,生活贫困吃不饱饭是常有的事儿,长期吃不饱饭让孩子对食物极其饥渴,最后被豆角活活撑死,女儿这条线就算是到头了。再看看健康懂事的儿子,县长的妻子需要输血,学校里只有他的血型与之相符,最后被医生抽光了血,失血而死,儿子这条线,也断了。
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了主人公徐福贵,在世上喘息。养了一头年迈的老牛,起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叫福贵。
小说是以当事人讲故事的形式来叙述的,当徐福贵在讲述这些往事时,非常平静,仿佛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真的很难以想象需要什么样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承载得起如此的伤痛。如果说父母双亡还是可以接受的,那中年丧妻呢?丧女?丧子?丧婿?丧孙呢?
为什么可以如此平淡的讲述这么多的生离死别?我想,是他真的看开了世事无常,看淡了人世百态,知道人生在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永远守在身边,意外时刻都会发生,如果要随之去大喜大悲,到头来又能如何,徒增伤心而已,一切都平常对待就好,该来的都会来,平常应对。如果再深究下去,那我还有一句话与大家分享,珍惜现在。当手头这一切都要离开时,好不遗憾的放手,平常对待。
我想作者之所以把这么多悲剧都集中在一人身上,是为了让悲剧更悲伤一点,让人生更惨烈一点吧,只有经历了极致的悲伤,才能获得极致的生活感受,死亡也不过如此,没有什么事情过不去。
当然,这是我从别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悲剧,就不牵扯当时的社会背景了。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书,从字里行间去体验一下人世间极致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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