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18戊戌年,辛酉月 乙丑日,八月廿一,夜,晴,微风。
近日,紫峰九院嘉园(推广名:紫峰九院城;公安备案小区名称:永济东里一区、永济东里二区、永济西里三区、永济西里四区;开发商: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陆续收到一审判决书。本是一份带有霸王条款的预售合同纠纷案,在戊戌变法被扼杀120年的今天,着实让人感慨的了一番,哎,改良运动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本是守法好公民,偏激无理的话不说。经历紫峰事件,由衷感谢给予学习成长的机会,本篇是对上诉事宜简要学习记录。
学习纪要:
一审与二审最大的区别:一审矛头目标被告,二审矛头目标一审法院
二审上诉期限: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状(比如9月24日收到,最晚10月9日递交上诉状)若过期就没有权利主张。
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二审主要指出一审法院:是否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是否适用法律错误、是否违法法定程序。(对应上诉状就应该写这些)
二审事实理由不同结果不同:可能的结果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发回重审不服的,依旧可以再上诉)
二审法院不得发回重审的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若被发回重审,不服再上诉的,不管哪种情况,二审法院都得做出判决)
二审审结时效: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同一类案件上诉状是否一样?每个人的陈述不一样,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不一样,上述状内容互不一样,格式是相似的。
一审法院问题举例:
在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中,居然敢写出附件并非合同约定内容! 纳尼?一审法院大法官们,有没有开会仔细讨论清楚?
按照合同法规定、双方的约定,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成长:
对法律文书行文,对行政履职,信息公开等公民权利,以及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了进一步认识。不管如何扭曲事实,尽力而为。
好了,太晚没时间整理太好,凑合看吧,睡了。😴
END
写在最后
仅个人学习记录,不一定适用,是否上诉,自己独立拿主意,诉讼风险独立承担。
此公众号与开发商无关,业主个人建立,地块周边信息汇总与分享
不代表开发商信息,具体涉及房屋问题以开发商/物业通知为准。
公众号2017年11月4日建立,信息不断完善中。
功能介绍:
①非官方公众号平台;②好物动态信息分享;③地块周边信息汇总;
④错综复杂去伪存真;⑤应知应会集散中心;⑥独立思考的自留地;
(不涉及商业经营,仅个人行为,个人爱好,周边或紫峰相关信息的记录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