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虞美人巧然的提到了雏菊,若不是借"将心目中的花排序"这句子认真思索,我大概快忘了曾经的最爱,也许这电影太有年头,微弱的几乎全凭记忆。全智贤主演的《雏菊》,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些蓬勃繁茂的小野花。
一部影片能让人爱上一种花,只能说明这故事太深得人心。更巧的是,笔友penny胖妮,也是因为这部电影喜欢雏菊,最爱雏菊。如果可以,我想我会拉着她的手边转圈的蹦边兴奋的说:看吧看吧,我俩特别有眼光!
雏菊出现在田野中,画夹上,经快递员的手传递到全智贤这,然后又生长在杀手的小船顶,辗转在警察的手中。
阳光温煦的让人慵懒,阿姆斯特丹的广场上,众画家中全智贤在给一个小男孩画像。没有生意时,用书挡着脸打盹。醒来喝杯咖啡。狼狈夹起画夹躲雨……这一切都尽获杀手的望远镜下。他看她画画,就去学习美术知识,实在太难懂了,就死记硬背;他看她喝咖啡,他赶紧举杯与她隔空碰杯……
最初,他在家里看到她在田野写生掉进水沟,第二天他为她搭了一座木桥, 她画了幅画挂在桥头表示感谢。那田野里开的正旺的正是雏菊,她的画夹上也正是雏菊,渐渐的,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雏菊情愫。
若要问雏菊特别在哪里,抛开雏菊情愫,最需要你近处详端,短小匀称的花瓣配着色泽饱满的黄花蕊,对!无论花瓣什么颜色,花蕊定是金黄。因为它,阳光才显得灿烂。
雏菊的美,在于它的不娇气不卑微不妖娆不孤傲,它的大方得体使得一切都恰到好处,没有怜悯之心,没有敬仰之情,见到它便豁达敞亮,心生欢喜,叫我怎能不爱它。
雏菊和郁金香,一个在故事里,一个在生活中,都属于荷兰,都被我在广州所见,于是硬归在《广州的花》中,也不能算很勉强吧。
说起这个写花的ideal,还得感谢老舍先生。从去年到现在,我一直在看《真正的生活者》,他有篇文章描述青岛的水,济南的秋,顿时心生模仿之念,于是竟一篇接一篇,现已续到六,当初未曾预料,也算是惊喜。
郁金香一直给我一种与我无关的美感,因为跟它不熟(今年才正经认识)。与它,我有一种"我只是路过你的美丽"的情感。初识它还有点不确定,那么小小的一株,似乎与图片或影像在大脑中存留的印记不太一样。
这么绚烂又富贵逼人的花自然引得众游客驻足拍照,所以我没能拍一张比较得意的作品(但我也不太遗憾)。
一朵花,一座楼宇,一处景致,若没有情感的支撑,它再美,也只是美它的,不入你心,不夺你情,只是擦肩而过的俏佳人,此刻我只能对这位佳人说:hello and goodbye。愿今后我的人生中获得更多你的讯息,能让我再次提笔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