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所有演讲活动中,大部分演讲都容易犯下的“五宗罪”是:
1、要点不清。(即听众听完不知道演讲者讲的是什么)
2、听众没有获益。(演讲者没有说明听众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好处)
3、条理不清。(观点呈现的顺序很混乱,听众跟不上演讲的节奏)
4、细节太多。(没有重点,讲的事实过多,且前后联系不密切)
5、篇幅太长。
“五宗罪”如果犯了其中一宗罪,演讲的“效果”和“目的”就与原来的背道而驰。
在演讲的过程中,听众不需要知道所有一切,要区分良莠,只告诉听众他们想知道的。
“说服”有一个连贯的过程,是从起点到终点。
“说服力”是人生至关重要的技能之一,是从起点到终点之间充满力量的转换。
“演讲的唯一目的”是让人们做你所想,即引导人们到达终点。
在演讲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听众做到“三化”:
1、化不理解为理解;
2、化质疑为信任;
3、化抵制为顺从。
确保演讲取得成功的唯一方法:在开始时就标准目标。
在演讲的过程中主动向听众提出要求,把听众引向目标,呼吁听众行动起来,抓住重点,冲向终点。
在演讲的过程中要让听众与你“共鸣”。
要想让听众产生共鸣,那就要从听众的角度出发,重新认识听众,采取实际行动换位思考,着眼与听众的需求。
在演讲过程中要重视听众的“利益”
在演讲过程中要区分“产品特色”与“客户利益”的不同,往往产品特征是说着的兴趣,利益才是听者的兴趣,而演讲必须从听众的利益出发。
“利益”最终指向听众的“需求”
“说服”是一门引导听众从起点到终点的“艺术”
只有把听众的“需求”作为演讲的核心,遵循引起听众共鸣的原则,才能引导他们到达终点,实现演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