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暑假的时候,有幸去到一家电商公司实习,只有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不敢说我能学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认识了朝九晚五真正的模样。
曾经憧憬着的,一早收拾好自己,带着满满的精气神,嘴里还叼着没吃完的早餐,快步往地铁站走去,死命挤上已经满到不行的车厢,到了公司,列出了满满的目标,一整天都被工作填满,工作到忘记了下班。大概我真的是一个奇葩吧,我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特别美好,有目标、有冲劲地活着,没有时间去感叹人生,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恨不得一天有48小时。
一个半月之后,这样的想法还是没有改变,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讲的,真正的爱,是在你发现了她的真实面目之后却依旧死心塌地吗?当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在站台上一脸疲倦等着地铁,却发现旁边站了个中年大叔拿着一本大部头在读,是什么书没看清,但是这个画面让人莫名感动,从那之后,我每天上班都会带上一本书,地铁上的时间不再难熬了,甚至还有点享受,总希望不要那么快到站。
有很多同学都跟我抱怨说广州的地铁3号线简直不能再恐怖了,这个城市这么大,这个城市人这么多,这个城市的竞争这么大,毕业之后就要逃离了,才不想在这里工作。但是,我却那么希望,能在这个城市有一个落脚之地,能在这个城市找到自己的位置,我甚至迫不及待要去挤地铁,迫不及待地开始自己的职业探险之旅。
我现在处在的环境跟黑狗达大概有那么一点点的类似吧,读大学的我,失业在家的父亲,独自撑起整个家的母亲。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这么渴望充满欲望的职场的原因吧,我希望作为家中独女的自己能赶紧为这个家撑起一片天。但是,我不像黑狗达,活得这么有计划,我没有努力地去存钱,为自己以后苦逼的实习生活做资金准备;我也没有天才文展这么清晰的人生规划。唯一能与书中对上号的,就是我们都是那种活得很用力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很想要活得很用力的人吧。之所以说是,想要活得很用力,是因为,身上自带闷骚浪漫因子的我,总是在憧憬着忙碌职场生活的同时,让自己活得很自由。又或许可以说,我在很用力地,让自己活得很自由吧,听起来好像有点像厚朴吧,但我很惭愧,我又没有他那么勇敢。
就像,我本来想要写点东西来说说《皮囊》里我让我流泪的那一篇《回家》吧,落笔的时候想起我之所以有会拿起这本书,是因为在实习时带我的小姐姐曾经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这本书是她上班路上的精神食粮,又想起,自己曾经的实习经历,一不留心又很用力地让自己写得太自由了。
《回家》这篇,直戳到内心最柔软处的一段话:
“我知道那种舒服,我认识这里的每块石头,这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知道这里的每个角落,怎么被岁月堆积成现在的光景,这里的每个角落也知道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
看这一段的时候,刚好是在端午,刚好没回家,刚好刷完了朋友圈里大家晒出的温暖的家。虽然总是向往独自往前飞,总是想要在大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就算这里的一切已经熟悉到闭上眼睛都能知道即将出现在我眼前的会是什么了,也总是会感觉恍惚,这个地方,好陌生啊,陌生得让人感觉孤独、无助。是啊,不管你在大城市里活成了什么模样,你都还是会想要回家,就算回家没有任何具体的事情需要做,你还是会想要回去,因为只有那个小镇才是你真正的家,那里的一切都那么熟悉,不仅是街道,还有邻居,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声声温暖朴实的问候,;还有独特的气味,独特的声音,一切都让人感觉莫名舒适。
偌大的城市,我们如此渺小,即使我有很深的欲望,想要在这里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也还是想要会去那个小镇找到一些安全感,一种很安心,很舒适的感觉。
可以这么说吗,其实很用力地让自己活得很自由,是我的皮囊,脱下皮囊,我就是那个充满欲望,想要活得很用力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的一颗尘埃。
想要活得很用力是我的另一张皮囊,卸下了,我就是那个时常想家的矫情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