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自身成长过程中会与他人形成不同程度的稳定联系,从表现形式来看有组织或群体,这种形式的内在联系即是经济关系、情感关系为纽带形成的,但是,如果没有共同的理念,看似统一了整体,本质上也不是真正的统一体,只不过是基于经济或者情感利益而迫不得已的妥协或者苟且而已。
所谓融合即是指人与人基于理念相同而形成的经济、情感关系或者双重关系过程以及呈现出人际关系状态,也就是融合从过程上看是指人际关系的形成,从结果上看是指人际关系的状态。
社会发展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各种不同的人际关系群体,但从关系形成的方式以及对于人际关系群体中的不同成员来看,存在有许多不合理不平等的人际关系状态。
从人际关系的形成过程看,最初的群体是迫于生存生活压力产生的,主要的纽带是血缘,后期随着人的社会活动范围扩大,人际关系群体规模增大,群体中出现了组织形式,血缘纽带的作用降低,但是群体归属的文化认同作用加大,即使在这种人际关系纽带变化之中,个人主体的观念都未确立甚至被有意无意打压,所以没有个人观念的群体理念不是个人的共同理念,这种群体或组织也就称不上是人际关系融合。
缺失个人理念的群体或组织中,人际关系就不可能是平等的,而且事实上在这样的群体或组织中,理念文化是核心就是认同、接受、强化这种不平等,更为突出的是形成了与不平等理念文化匹配的制度体系,使得不平等在制度上有了根本保障。
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否体现在社会文明程度,社会文明以社会中人的启蒙、开化、个人理念的确立为标志,个人理念中最核心的就是平等、尊重与包容,生命平等、人格平等、权利平等,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尊重客观,包容不同。
个人理念确立为人际关系形成注入了灵魂,人际关系不再成为束缚人的枷锁,而是成为人需求满足、自我发展的有效路径,即使在特定组织中存在人与人身份地位不同,但这种不同不是不平等关系的体现,而是平等关系中不同能力贡献的保证,所以这样的人际关系形式上虽然仍然表现为经济、情感关系,但是,由共同的理念做基础,关系更持久、更稳固、更有保证。
客观的存在中,自然应该是久于社会的存在,社会关系形成有自然中的血腥痕迹,然而,人作为特殊的生命体,其特殊性不应该是体现在相互的压榨,而是应该用人的智慧、理性消除自然关系中的血腥。
从人的视角常常觉得动物中猎杀表现得残忍,事实上,如果从动物视角,不平等的人际关系表现出来远非动物间所有的血腥可比,也就是如果用语言描述,残忍应该是人对不平等的人际关系在动物关系的投射而已,反映的是不应有的这种惨状。
自然中生命体有不同的生命体征,但这些生命体并没有因为这种不同表现出不平等,而是各尽所能、尽显生命本色与活力,使得自然绚丽多姿、和谐共生。
所以,人际关系中如果做不到平等、尊重、包容,那就不能说人有智慧与理性,人与人之间表现出的就是自以为是的聪明和无可奈何的苟且,不仅没有人与人的融合,而且也将成为自然最大最直接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