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薛之谦在上海演唱会上赴十年之约为前妻弹琴演唱《安和桥》,他说: “现场有一个人,她没有联系过我,但我觉得她应该来了。”然后他弹着吉他唱着歌,他唱着:“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他说:“我是真的想和你过余生,现在只能用完成承诺来怀念了。”然后他弹着吉他唱着歌,他唱着: “是否说过要同去北方看雪景,一晃如今已是十年前的约定,我答应过会在演唱会上为你弹琴,就让我的歌陪着你远行 一路让你听。”从此《安和桥》多了一个薛之谦的故事。一个有多不正经,就有多深情的人啊!一个自称不浪漫,却在演唱会上为她弹琴演唱的人啊!你们的约定,让这份再见充满仪式感,也意味着真正的再见吧!
有相遇便会有再见,我们经历的不多不少,只是刚好懂得初次的问好和最终的道别一样重要。付出过真心的人,大多期待一次认真的告别,在仪式中他们告诉自己:关于过去,关于你,告一段落;关于未来,关于我,敬请期待。所以,再见需要充满仪式感。
谁说不是呢,小学毕业的时候,班上尽管只有27个人,老师还是组织了聚会。我记得那天好多人边吃着西瓜边聊天,记得老师和我们说了好多话,他说:“……我当老师最高兴的就是路上碰到你们,你们大声叫的那声‘老师’,以后不要忘记我……”,有人调皮的说了句:“老师,我们不会忘了你”。那天所有人都到了,连平时爱打架爱迟到的同学也来了。那天有个女同学抱着老师不肯放手,我看着那双紧抱着的小手和那双轻拍她肩膀的大手,有了一种想要拥抱的冲动,后来我只是微笑着轻声地对老师说了句:“老师,再见!”我一边后退着走,一边看着那六年待过的学校和相处的同学老师,直到看不见才回转过身,昂头向前去迎接未来。那天之后有些人到现在都没见过,以后也不一定会见。那天之后再没去过学校,小学太破旧被拆是重建,去了也不是曾经的那所。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充满仪式感的再见,至今记忆犹新。
到了初中,每升一个年级就重组一次,三年三个不同的班,三年三个班的学生老师。认识的人比以前多太多,相处的时间也不再是以年计算。升学一年就和一批人说再见,直到中考完和初中认识的所有人说再见,没有一次再见充满仪式感。也因为这样,我到现在和初中同学联系的少之又少,基本上有联系的都因为高中又在一个学校。初中的那些事那些人就真的只存在回忆里了,若是有一天重逢,我们有可能只会和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高中,仪式感最强,特意买了班服拍毕业照,都买了同学录互留祝福,撕书抛书尖叫呼喊……毕业酒会上,开始大家都在吃,然后都在喝,最后都在哭。拥抱的拥抱,说谢谢的说谢谢,说抱歉的说抱歉……老师带着我们深夜压马路,你挽着我,我扶着她,她搂着她……几个人的歌唱后来变成全班人的合唱……安全散场后,和室友们在顶楼天台看着月亮数着星星谈着天,聊过去聊现在聊未来,聊到最后谁说了句:“你们都睡了吗?好吧,我也熬不住了,困死了”。第二天天微微亮,在室友轻微的鼾声中,醒了过来。我没有走,闭着眼,感受着。听着她们一个一个离开的声音。我们像约定好了一样,谁都没有叫谁,自己醒了,就轻轻地卷席子回寝室,整理东西回家。等她们都走了,再睁开眼看着早上的天空,清澈的让人渴望触碰渴望拥有。起身,伸了下懒腰,整理,离开。
那时的我是平静的,我知道我和有些人还会再见。后来当我意识到真正的告别即将到来,我疯狂的样子就像一只脱缰的野马。在朋友的请客宴上,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话,在散场的车上,大声的唱歌,肆意的玩闹。你看,仪式感多么强的再见啊,那么想念!
王家卫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所以我没有说再见就离开了。”为什么不说再见就离开?若是真心付出过的人怎么舍得不说再见就离开?都要离开了,给不了相伴就算了,连再见都要吝啬吗?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好好的和过去和相识的人说一句: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