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论3:比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不做什么

  1

  中国历史上的战国的起点是“三家分晋”这件事,这也是《资治通鉴》这本书的起点。这件事说的是春秋时期老牌超级大国晋国被国内的三个大家族瓜分了,晋国名存实亡。

  这三个大家族是韩家、赵家、魏家,分晋之后,他们分别建立了韩国、赵国、魏国。

  不过,三家分晋的焦点却并不在瓜分晋国。实际上,分晋之前,虽然晋国是完整的,但早已大权旁落,被智家这个家族控制。当时,智家的掌门人是智伯。

  智伯这个人有些张狂,准备灭掉除智家之外的其他大家族,独霸晋国。他的矛头指向了韩、赵、魏三家。

  所以,所谓三家分晋,虽然说是“分晋”,实际上是韩、赵、魏三家干掉智家。

  总之经过一系列的斗争,韩、赵、魏三家终于把智家干掉了。赵国的掌门人赵襄子最狠,他对智伯恨之入骨,干掉智伯还不够,他还把智伯的头颅割下来经过处理做成一件酒器。平时喝酒的时候就拿出来用。

  2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话说,智伯此人虽然有些狂妄,但他也有优点,他能用人。他至少用对了一个人,豫让。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智伯死后,豫让便谋划着为智伯报仇,报仇的方式很直接也很暴力,刺杀赵襄子。

  第一次,他扮作赵襄子宫中打扫厕所的,怀中揣着匕首,想等赵襄子上厕所的时候刺杀他。

  但偏偏赵襄子这个人第六感很厉害,在准备上厕所的时候,他感到有些心动,心中惴惴不安,便派人查。就这样,豫让被抓获,刺杀行动失败。

  赵襄子手下人准备杀了豫让。但赵襄子却很佩服豫让的忠义,他说:这才是真正的义士啊。便命人放了豫让。

  但豫让并不死心,他又开始策划第二次刺杀行动。第二次行动非常惨烈,他把自己身上弄得到处是烂疮,吞下火炭把自己的嗓子弄哑,装扮为一名乞丐,在大街上讨饭。这就是著名的“豫让吞炭”的故事。

  他的这一番自残太成功了,甚至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来。

  但他还是被一个朋友认出来的,这个朋友非常震惊,也表示不能理解,他哭着问豫让:以你的才华,投靠赵襄子肯定能得到重用,能到他身边做事。到那个时候,你刺杀他不是很方便吗,何必要把自己搞成这样?而且你这样报仇,不是更难吗?

  豫让说:如果我做了人家的臣下,又想着刺杀人家,这就是心怀二心。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但我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让天下那些乱臣贼子羞愧。

  后来,豫让的刺杀行动当然失败了。他埋伏在一座桥下,等赵襄子路过的时候刺杀他,但赵襄子迷之运气再一次拯救了他。

  就在接近豫让的时候,赵襄子的马感受到了杀气,突然受惊。赵襄子命人搜捕,豫让再一次被抓获。

  不过这一次赵襄子没有饶过豫让。

  豫让死前,赵襄子问他:你曾经也事奉过范氏、中行氏,范氏、中行氏被智伯所灭,你不为他们复仇,为什么现在要为智伯复仇?

  豫让有一段著名的回答,他叹息说:范氏、中行氏以普通人的方式待我,我就以普通人的方式回报他们;智伯以国士待我,我就以国士回报他。

  “士为知己者死”,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3

  何谓国士?无非两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为智伯报仇,回报智伯的知遇之恩,这是有所为,为此,豫让不惜以极其残酷的方式,并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他没有找理由、找借口,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也没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对于豫让来说,即便他要干的事是这个世界上最暴力、最有理由不择手段的事——复仇,即便他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也没有不择手段,没有无所不用其极。要知道,在人类历史上,复仇这件事天然合乎伦理道德,最无需讨论。打着复仇的幌子,基本上就可以为所欲为。

  但豫让没有选择这样做,因为这突破了他为人的原则与底线,违背了他维系生命尊严的律令。如果他选择了不择手段,恐怕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这是他的有所不为。

  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为容易,有所不为难;向着一个目标前进容易,但能有所克制,即便在最艰难的情况下依然秉持牢不可破的底线,这是极难的事。

  而相比较有所为,也就是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有所不为,也就是不做什么。

  因为前者有关乎责任,是个体与外在世界的相处方式,所追求的是外界的认同;而后者关乎内心,是个体与自我的相处方式,才是个体的立身之本与生命尊严所在。

  所以,豫让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便在最残酷的境况下,人依然有选择的权利,至少,可以选择不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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