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但待我极好;所以他什么都不用说,站在那等我去拥抱,随后在他耳畔诉说一世情话就够了。
一、
这一次高中的聚餐已经是毕业一年之后的暑假,大多数人都来了,气氛很活跃,各自都互相聊着大学发生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我的眼神一直偷偷瞄着一个人;每次我与他眼神交汇时,都会条件反射的把头撇开,他可能也发现了我在看他,所以一直闷着头夹着菜。
“小柒呀!你高考考的怎么样?这次有把握吗?”突然被一个以前玩得还不错的朋友问到,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着我,被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不由得脸发烫起来,支支吾吾的说着:“还……还不错……”
“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祝福你心想事成了!”众人都纷纷先祝贺了起来为我举酒同庆,我清楚的记得他表情忧伤的喝了口酒的时候用诧异的眼神看了一下我,我向她吐了吐舌头,随后他浅浅笑着。
但时看着他清澈如水的眸子我心飞快的跳动,因为我做了一个青春最疯狂的决定,没有后悔。
聚会结束后,大家都快纷纷走散了,那时他忽然来到我的身边,好不容易才难掩紧张的说:“一起回去吧!”
我点点头,调侃的说了一句:“你一点也没变。”
“那……酒是你事先换成了果汁的吧!”他依旧腼腆。
我毫无遮掩的点点头:“我可不想让你酒精过敏!”
月色很美,黑夜如墨却不孤寂,我和他踱步在这悠长的街道,各怀心事,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好似之前。
二、
我和他的初识,像极了青春小说里那种青涩的桥段;也许,缘分就是这般简单却又轰轰烈烈。
高中时期的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简直就是被九年义务教育给祸害的青春美少女,天天就是读书!读书!读书!而且还是一个吃力不讨好,同学们都不想见到的英语课代表!因为他们一看到我就知道要么有作业,要么要收作业,每每面对这种无辜埋怨的小眼神我就是一阵阵尬笑的说:“我只是个跑腿的!”
有一次,我从办公室抱着一大堆课练,那些作业堆起来都把我的头遮住了,没办法人矮力气小,这个画面“太美”,像虾米扯着蛋,有气无力!爬了三层楼梯结果腿一软,我以为要与大地来个亲密接吻时,一只厚实的手臂揉住了我粗壮的大肥腰才使我没摔倒,不过手上的课练都“光荣牺牲”了!
我条件反射回头看了一眼,oh,my god!怎么会有这么高的男孩?我在他面前简直就是小人和巨人的差别。很久才反应过来他是我们班上的叫余逝千,很安静的一个男孩子,几乎没有存在感的一个人。
余逝千帮我捡起课练,我看见他汗水顺着发尖滑下,一身红色的篮球装特别醒目;脸上微微发红,害羞的很!可是不得不承认他确实长的好看,原来班上有个帅气的小哥哥,可惜被我们一直忽视了。
我的心猛地跳动起来,“我靠!”居然有点心动的感觉,万年书呆子的春天终于来到了!
三、
你们相信世界上有一见钟情吗?
当你看那人的第一眼就有小鹿乱撞的感觉,再看第二眼就想把目光时时刻刻锁定在他身上,这就是一见钟情的欢喜。
我不知道怎么的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花痴,看他打球的样子秒变小迷妹;虽然余逝千不善言辞,性格非常安静,但是一旦打起球来画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那那能一个“酷”了得?他那种阳光的笑容无时不刻让我心跳加速,我感觉我每天都在中丘比特之箭。
我甚至每天中午很早去学校篮球场一个人偷偷的打球,可能是爱屋及乌;但我的球技特别烂,个子又特别不高,无论我怎么投都投不进,内心奔溃呀!其实这么卖力的学打球也是为了可以和他找到共同爱好,这样我就有理由去接近他,这可能就是简单青春最纯粹的喜欢。
不巧的是我这样蹩脚的打球却被余逝千撞见了,我既尴尬又心虚,毕竟“心里有鬼”再没有足够征服那个人的前提就是虚!
“你怎么来这么早!”我下意思擦了擦额头的汗,余逝千这人一旦跟女孩子说话语言就特别的不顺畅:“我……我就……是想打球了!”他脸颊微微乏红,“你也喜欢打篮球?”
我心想着既然都被看见了那就来个顺水推舟好了,说不定还可以提前成功。
“我也喜欢!可是没有你那么厉害,你打球超帅的!”我一时激动说漏了什么似的立马反应过来,语无伦次,“你别想多,我可没有偷看你打球!”我当时被自己给蠢哭了,余逝千他该怎么想我?不会真以为我是个偷窥狂吧!那我真是名誉扫地,清纯美少女的现象分分钟game over了!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那我交你好了!”他用好听的声音说着,我不由咋舌,脸蛋通红的看着有一米九的他,干净的脸上出现了温暖的笑容,直击我的心灵!此时此刻的余逝千真的像一个天使一样,是来掳获我的心的!
余逝千开始耐心的教我打篮球,尽管我的球技差到让他直吐血,可是他还是没有放弃教我。
我开始喜欢甚至习惯每天我们约好在篮球场打球的感觉,喜欢他认真的样子,喜欢他打球时挥汗淋漓的帅气!不管他是什么样子都是我所喜欢的他。
因为打球的缘故我们熟络起来!偶尔还能说上好几句话,嘻嘻哈哈的笑着,在食堂一起吃着饭,像极了很好的朋友。
我觉得我对打球真的是那种“表面美滋滋,心里mmp”的感觉,但是那又怎样,只要和他近一步,讨厌都东西都会是有乐趣的!我认为自己更加了解这样一个不善言辞但心底极善良的男生。
四、
我喜欢上每次坐在一旁看着他打球,然后为他送水的那种欢喜感。
那天下午,夕阳映衬着他五官分明的俊脸,美轮美奂,他肯定是被上天吻过的男孩,不然怎么会那样好看。
余逝千打完球对我笑了笑,我刚想回一个微笑时,有个女生不知何时走到了他面前,羞涩的说着:“能加个QQ号吗?”
我当时就火了,那个女生当我不存在吗?是个没有用的摆设吗?我下意思就撸起袖子准备干时,余逝千忽然弯着腰对那女生暖暖笑着说话,随后那女生就转过头对我淡淡笑了笑,随后就抱着他。
我看到余逝千红着脸看我时,我的泪水早就涨到眼眶了,瞪了他一眼就一溜烟的跑回教室了,那时恰好晚自习的铃声响了,我把头埋在桌子上默默的流眼泪。
脑子里不断回想起她对那个女孩子温柔的笑,然后那个女孩子抱着他脸红的样子真是“辣眼睛”!对!是嫉妒!是愤怒!是无奈!
想想自己啥也不是,也没有什么资格去限制他该干嘛不该干嘛。
余逝千天生长的一副干净好看的脸,还有着一米多的大长腿,容易“招蜂引蝶”,想想自己身高才一米五,长相平平,身材平平,放在人群堆里一下就被遗忘的人怎么能和那个问他要企鹅号的漂亮女生相比?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和余逝千一点都不搭。
整个晚自习我都趴在桌子上,就连下课我也趴了很久,直到感觉教室没有人后我才肯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下意思把头瞄了瞄他的座位,空荡荡的,我就越发委屈的自言自语:“余逝千你个混蛋,有漂亮妹子就把我忘记了!和我说句话会咋样,我气一下就没事了!这样我多没面子!宝宝受不了这委屈,嘤嘤嘤。”
回家的路上,夜非常的安静,道路也是悠长又寂寥,我又忍不住放声高歌:“阿门阿前一颗葡萄树……”
“你很喜欢这首歌,走路时总是会唱。”我被这一句熟悉的声音吓得立马闭嘴。
余逝千不知何时来到我面前,简直就是惊吓,我有脾气的说:“你跟踪我?”
黑夜里我看不清他什么表情只知道他沉默了一会说:“我不知道是那天晚自习下课后,走在路上听见一个人在唱《蜗牛与黄鹂鸟》,明明唱的不好听却总是要唱完,我开始觉得有趣。之后还发现那个女孩子总是不小心走路时经常会扭到脚,我突然觉得活到现在不容易呀!她走路时还会背书,认真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可爱!她不知道我和她家离得非常近,所以我也经常会碰见她,习惯性的在她后面走着,小小的她很想让人保护。”
这是他第一次说这么长的话。
我听完后眼泪早就憋不住了,内心五味杂陈,没有说话。
他继续道:“我知道她上课会经常往我这边看,我假装不知道,其实心里非常开心;有一次我偶然发现她每天中午都会早早去学校打球,摔了好几跤的她和被太阳晒得汗水直流也没有停下,我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了我,这也是我在晚上走在她后面不经意间听到的……”
“你说话认真的样子真像路边贴膜的!”我觉得害羞就打断他的话,真想狠狠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总是觉得回家的路上没有人就喜欢放肆的说话,仅剩的最后一点颜面都没有了。
余逝千蹲下来为我擦掉流下来的眼泪,我清楚的看见他眼里有我的影子。
“问我要QQ号的女孩子我告诉她说坐在哪边的傻丫头是我喜欢的人!可没想到那个人却抱了我说了句‘能被你喜欢上的女孩子真幸运。’随后你就跑走了,我追了上去可是你心情一直不好就没敢去打扰你!”
我哭的越发厉害,没好气的说:“那你还让那女孩子抱!你不说话我会更糟糕!”
他站了起来一把把我抱住,很温柔的说:“好了,你现在知道了我最中意你!”
我开始傲娇:“我不知道。”
“现在你可以仗着我喜欢你,无理取闹。”这是他第一次说这种与他性格完全不符的话,兴许这就是喜欢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胜过一切。
我的心早已雀跃的不行,原来他也喜欢我,我们刚刚好!
五、
莫名其妙的我们就成了最萌身高差的情侣,这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他喜欢一个人是哪样的笨拙,却又是让我那么难以忘怀。
余逝千他真的是傻的可爱,一个多星期没吃早点,省下来的钱就是为了在生日礼物送我《一课一练》,我抓狂的问他:“WHY?WHAT?”他傻笑着说:“因为你喜欢读书。”这理由让我欲罢不能!
我们几个玩得好很好的朋友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非要说什么去庆祝一下,大晚上的撸串,喝啤酒!他为了不让我喝酒,自己挡下来了好多酒,第二天他就去打吊针,因为酒精过敏,我哭着怨他,为什么那么傻,他只是笑着说,想保护我。
还有一次我去了乡下,不料想来大姨妈痛的死去活来,和他抱怨着,没想到余逝千来到乡下找我。见到他时,汗水布满额头;手里还提着带子,里面有七度空间和红糖!我当时又好笑又心疼。
在那青涩的青春里简单的事情都是哪样的深刻,没有杂治的喜欢,是哪样宝贵。
六、
我的成绩逐渐下滑,在高三的时候越发与别人产生了巨大的诧异,父母和老师纷纷施压和批评我,说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也因此变得焦躁不安,情绪越来越不好,经常会被他发脾气,但是他都会包容我。
最后我下了非常大的一个决心,我和他说了分手,我说:自己想好好读书备战高考,谈恋爱让我成绩下降好多,我不想对不起父母和老师的期望,非要选择,对不起,我只能让你难受了!我知道我说这些话非常的伤人,可是学习的压力让我真的想拼一次。
余逝千点点头,很平静。
我哭了很久,因为我很喜欢他。
也许高中时期度分手的那种烂大街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自从分手后我拼命学习,我没有时间顾及那么多,只是拼命的读书。
结果不尽人意,我没有考上自己想读的大学,可是内心也没有多大的感触,平平淡淡的。
一个人来到学校时,看到教室想起了他,看到篮球场想起了他……某种感情沉淀久了就发酵了,我还是那么的喜欢他,可是他却被我伤害了,他现在肯定很讨厌我吧!
或许,我们相识的时间又是那么的不刚刚好。
孤独的逛着学校时碰见了和他玩的很好的朋友:胡文斌。我们两相视而笑,坐在草坪上闲聊。
“你和逝千分手后他很伤心,喝了好几瓶酒,差点没去大医院呀!他知道不能打扰你学习,所以都是默默的和之前一样跟在你后面守着你,他确实有点傻,为了更靠近你一点也拼命的读书就是妄想和你在一个学校……我们劝他放弃,他倔强的说什么会一直等你。”
八、
有一句话说的没错,高中时期喜欢的人是人一生中最喜欢的人。
我热泪盈眶的看着余逝千并且抱住了他,说:“当时觉得很对不起你,所以一直没有办法面对你!所以我决定复读,花了一年时间准备与你的再次相识。”
“小柒!”余逝千只是抽噎的叫着着我的名字。
“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报考了你所在的学校,因为我想和你重新开始。”我笑着说道。
谁的青春没有疯狂过?学习一辈子可以去学,可人就一个,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所以你现在你还喜欢我吗?”
他的泪水滴在我脸颊上,滚烫的:“喜欢。”
九、
我如愿以偿的去了他所在的那个学校,在开学时候他站在门口迎接我。
我对他意味深长的说了句:“往后请学长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