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领口,别一朵风铃草

图片发自简书App


浑浑噩噩的大学生活即将接近尾声。同学们该告白的告白,该分手的分手。一个个青春地里满是花开花谢,好不繁华萧疏。而我站在毕业的尾巴上,才眼巴巴地发现我的两亩青春地里,竟然长满狗尾巴草,连打骨朵的小野花也没有。

校园的操场挂了一条横幅,明晃晃地爬着几个大字:再不耕种你就来及了。我看着五月的太阳毫不客气地拍着我肩,道我,距毕业还剩余一个月,是时候耕种了。于是我将我四年来不曾挪动的东西,一律翻了个底朝天。这是耕种之前必不可少的工作,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翻地。翻着翻着就在床底下发现了一本《欧亨利小说集》,里面的树叶型的书签将书页搁浅在第251页,名叫《麦琪的礼物》的文章之上。我抽出镶有梅花纹的梧桐树叶,百无聊赖地正反面端详着,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那页的扉页头用铅笔印清晰地刻着十个大字,屋檐底下疯长的风铃草,以及一连串的博客地址。

我依照着地址,自然撬开了博客,那个博客的置顶清晰地写着如若我爱上一个人,必深爱之入骨髓。

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两个字:林一。

01.


论文答辩完的第一件事,我便向同学四处打听关于林一的下落。假装不经意的提起,就像是吃着碗里的鱿鱼,不经意提起东海龙宫的虾兵蟹将。可尽管如此不经意,从初中就和我同班且一直到大学的损友顾维同学在吃完我送她的慕斯蛋糕,抹了抹嘴唇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愚木脑袋,终于脑袋开窍了?”终归还是没有从她的嘴里套出半点有用的信息,可怜一整块慕斯蛋糕就这么白白的壮烈牺牲。而林一就像是金黄色的蒲公英,散落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就是无人知晓。

最终我决定在微信、微博、广撒网,打算一举捕获叫林一的鱼儿。不久之后,宋岩给我捎来消息。宋岩,是曾今和林一称兄道弟的朋友。我管他们叫一帮子狐朋狗友。原因有三,其一,因屡次迟到早退外加不穿校服的他们总是光荣地成为学校标志性广告牌,供来往的同学瞻仰,老师们对之嗤之以鼻。其二,每次我踩着脚踏车像老黄耕地似的上上坡时,他们总是喜欢死死的拉住我的后座位。其三,在我死命和三角函数革命的时候,他们貌似就很少来上课,我想准是偷盗不成,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了。

在微博上,他私信我:你说的是今天偷拿了我红色T-shirt的那个贱人吗,他这个贱货前几天很是嘚瑟的去见他北影的小女朋友,结果一失足被教官逮个现行,没收了全部的通讯工具且不说,过几天还被发配到边疆堆雪人。你要有什么话对他说可得趁早,不然过几天隔着皑皑白雪,连条短信都发不到他那里。

随后又是小维的信息,她说:经过我广泛的如蜘蛛网的人际关系获悉,林一那个家伙,现在在北京的警校读书,女朋友是北影的校花。接着我又收到一张照片,照片中的那个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漂亮地如开在最高端最美的玉兰花。

在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吃完小维送我的整个大西瓜,连上了三次卫生间。在西瓜可以倒扣在脑袋上,变成帽子的时候,我终于寻找到记忆中林一的影子。

其实,这对于我来说,不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在过去,是林一一厢情愿地喜欢我,而我却对此不怎么感冒。当我感冒的时候,林一却有了喜欢的人。我和林一的故事,前半段,是他的悲伤。后半段,是我的悲伤。

高中毕业旅行回来,我收到了一大摞子的信,数了数,共十三封。我以为是投给《读者》的文章有下文了,甚是高兴。待细看的时候,信一律是从北京的朝阳区寄过来的,署名林一。未免有些失望。

信里大概都是他写的流水账,什么今天的太阳很是毒辣,我看着雨点在我手背上蠕动,又瞧着它迫不及待的像个跳水运动员一跃背下,无奈地摇摇头。又说今天的饭菜有多么地素,敢情像是只天天啃胡萝卜的白老虎。我看着安静的躺在碗里的炸鸡腿,又摸了摸撑破皮的肚子,又摇了摇头。又说好不容易放了一天的假期,只呆在网吧里摸了一个小时的电脑。只注册了一个博客,连仙剑的发丝都没摸到。我看着睡在笔记本旁已经苍老许多的仙剑五的游戏光盘。又摇了摇头。我觉得,我和林一根本不是在同一世界。读完整整十三封信之后,我冥思苦想,怎样才能不误人子弟呢?

于是冥思苦想了很久,最后决定寄一张富有江南特色的卡片给他,内容写的也很是简洁明了:等大学毕业后,如果你依然喜欢着我,那就买张火车票,过来见我吧。

果然,这招特别有效。大学四年,我再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可见,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都是年少轻狂时放的屁。使闻之人,中毒太深。

02.


被宿管阿姨扫地出门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小维提着啤酒和炸鸡腿在七楼的阳台上,就着明晃晃的月光大吃大喝了一场,以告别我的青春。然后又大笑大哭了一场,以祭奠我不曾拥有过的爱情。

玉兰花落的时候,我在微博上写:我还喜欢你,你怎么就不喜欢我了呢?

日子就是这样调皮,绕过你的指尖绕过我的指尖,然后渐行渐远。拍毕业照的那天,长得很是斯文但内心却不怎么斯文的班长陈尚同学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我说:“京小西,我也舍不得你。

我将耷拉的博士服向前提了提:”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觉得老虎会惦记自己家洞口的一方青草吗?”

对生物学颇有研究的陈尚说:那倒不会。

我说,这不就完了。

鉴于我的谬论,陈尚信誓旦旦地说,你说的对,我得回去再研究研究。

你说,好好地喜欢一个人,怎么就不喜欢了呢?

对于佛学颇有研究的小维总结了一下,道我,林一,不是我的缘分。

缘分,这个东西,我以前不信。毕业之后,却无比的相信。

我和林一是没有缘分的。

我们一家又陆陆续续搬了好几次的家,我也在频繁更换我的号码。这就导致好多老朋友的婚宴以及小孩的满月酒我都无缘参加,也因此暗暗高兴,得以省了一大笔开销。我的工作是辞了又找,最后尘埃落定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的照相馆,兼顾婚礼策划的活。大学期间,我对摄影特别的着迷,也在摄影社小有名气,只要遇到什么领导讲话、学校搞活动,都要我进行跟踪报道。而且我对策划方面也颇有兴趣,这种兴趣不亚于对炸鸡腿的痴情。刚接完小维的活儿又接到陈尚的活,这段期间,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结婚了,每次帮他们策划完婚礼,他们都不忘赞叹我一句:京小西,你知道什么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骨摇了摇头,他们说,像你这样舍自己幸福而度他人美满姻缘的。

毕业三年,依旧是光棍的我,成了家里首要批斗的对象。本来因为一直宣称自己不结婚的姐姐坐镇,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跟爸妈说,你先搞定你们的大女儿吧。可是前一周,姐姐却毫不犹豫且毫不留情的抛弃了我。

我刨根问底道,为什么?

姐姐她只回了我四个字:缘分来了

所以每次回家,我也回爸妈四个字:缘分没到。以此来推送掉我妈给我准备的相亲大会。

03.


缠绵的梅雨惹哭了摊在桥边的一颗百年的枯树那树哭的撕心裂肺,把脸都哭绿了。周六,我透过窗外,用相机拍下了那张刚展出嫩芽的枯树,去附近的照相馆洗出来,然后挂在我的办公室里。每天瞧着,都觉得很是感动。一个老枯树都那么努力,我堂堂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姑娘凭什么不努力。于是,周日,我申请了加班。

万年不联系我的小维给了我一个电话:周末阿姨给你安排了相亲,你不会临阵脱逃了吧。

我说:加班。然后匆匆挂了电话。

外面的雨缠着屋檐,将往来的行人的衣衫偷偷打湿。

迎接我的又是一个婚礼策划,只是稍微有些不同。要求是将传统的玫瑰花,换成风铃草。我和她争论了一下,固然是风铃草的寓意很好,但是要在婚礼上出现大量的白色花朵,恐怕中国的一竿子父母兄弟都不会同意的。

她回我: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既使我满意也让他们满意。

我笑了笑,自己何苦为难自己,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从校园搬出来的时候,我扔掉了大学的许多课本。唯独将林一寄给我的信放在了身边。我记得其中有一封信的内容是这样的:我对风说,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她喜欢的是风铃草而不是玫瑰花。风说,那就送她风铃草。我说,可我想送她一朵玫瑰花,这可如何是好?风说,那就把风铃草拼成玫瑰花吧。我说,如若我爱上一个人,必深爱之入骨髓。

五月二十一号,我破天荒的跟着公司来到了锦华酒店,因为老板说,顾客怕出什么纰漏,要总策划人盯着点。我怒气不接一处来:难不成还怕新娘跑了不成。

生活处处有惊喜,只是你缺少发现惊喜的眼睛。果不其然,我睁大我五点零的好视力,看见刚结婚不久的小维还有长相颇斯文的陈尚以及一打子的熟悉面孔。只是有些不记得名姓了。那种感觉,像是像是高中同学聚会。当我差异很久的时候,一个身着婚纱的女孩从门的方向款款走来。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说道:你好,我叫颜文。其实我很想说,我是认识你的,虽然你把当年的马尾变成了梨花烫,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你了,林一的女友。

有时候,生活也处处是惊吓,唯独我也长了一双发现惊吓的眼睛。

下一秒钟,一个穿着黑色西装、十分高挑的男生闯进了我早已酝酿好的婆娑的视线里,没错,那就是林一,即便是长高了变瘦了变黑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了。如今我们之间只隔了一扇门,可有谁想过,这中间隔了整整有七年的光阴,还隔着一场由我亲自持刀的盛大婚礼。我想我的幸福,是被我亲手拿刀斩断的。

那个一直给我打电话,一直说喜欢我的那个男孩,终于要结婚了。我说,真好。

04.


红色的闪光灯踮起脚尖轻触在那人墨发之上,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拿着话筒在台上说些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只觉得时光就此摔了一跤,爬不起来了。被染成红色的风铃草淡淡的清香萦绕在我的身边,像久违了阳光,温柔地铺满了每一条街道。时光就这么溜走了,七年来,我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残忍地看着他从我身边流走。

一切的一切,按部就班地彩排着。坐在我身旁的小维兴致勃勃且趾高气昂地唠叨那些陈年旧事。

我喝了白酒,迷迷糊糊应道:是的,让我们大干一场,同过去告别吧。

是谁,夺过我手里的一大杯白酒,一举而尽。

是谁,将风铃草拼成的玫瑰花,轻轻地别在我镶有梅扣的领口。

是谁,在我耳边说,我回来了。

我哭了,这么多年以来,我是第一次哭的声嘶力竭,肝肠寸断。

“你不是要结婚了吗?”

“是啊,可是没人告诉你我缺一位新娘?”

“不要看我喝醉了就哄我,你看新娘不是好端端地站在台上吗?”

你睁大眼睛看看台上站的到底是谁?”

我揉揉哭肿的眼睛,不远处的台上,宋岩正挽着颜文的胳膊冲着我笑。我再次揉了揉眼睛,宋岩向我的方向敬了一个正式的军礼道我:“嫂子,这是我老婆,我们已经结婚一年多了,没请你喝喜酒是我们的过错,今天来给你谢罪了。”

我转头看向林一,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微博里曾经疯传这样一条博文,说的是一位驻守边防的战士,每次都将回家探亲的机会让给他的战友。战友们都这样开他的玩笑,你再不回家,等你的姑娘都要嫁给别人了。那个战士说,寄出的信都被退回来了,电话号码早已经是空号,还是让你们多回家看看妻子和小孩吧。

这一让就是七年,后来部队调整,他呆的那支队伍回京城驻守了。至此之后,京城的姑娘们日日翘首以待,只为了瞧一眼那个从边疆归来的战士。

我当时觉得特别感动,如果我是那姑娘,我肯定要等着他。

结果,一语成谶。

你以为时光流逝,你以为什么都已来不及,你以为你的人生总是遗憾,你以为青春很是残酷。但请一直相信,缘分会如落英缤纷般纷然沓至。你的生活会比你想的更加美好,而你阳台上的向日葵也会一如既往地追逐太阳的方向。

你笑着,笑着说,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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