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礼拜天是那些有宗教信仰的家庭礼拜的日子,教堂里会有些宗教仪式和活动。要想深入美国文化,就要走进教堂。访学的目的,不仅是在学术上有个交流,更重要的是对当地文化进行切身体验和了解,若能做到两个异质文化之间的交流,那就会更好。
星期天早晨起来已近9点,吃完早饭10点左右,开始出发去零距离接触教堂文化。俊英说她认识一条去附近教堂的路,我们就打算徒步前往她说的教堂。刚走出我们的居住地George Town, 就看见路边一个路牌,上面有一个十字架写着Wesley's house,嗯,这个应该是个教堂吧,或者应该是一个和教堂有关的机构。我们临时改变主意,反正是要去教堂,附近就有,何乐而不为呢。就随着路标一路走过去,看见有一栋房子,上面什么标志也没有。俊英走近去察看,发现屋里有人。这时走出一个年轻人,衣着随便,消瘦,一脸和善。我们上去告诉他,我们要去教堂,以为这里就是教堂,他说他是GSW的学生,这里是一个教徒俱乐部,每周二这里都会有聚会,有免费的午餐,还有游戏可以做,也可以学唱歌。他邀请我们走进他的房屋,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进门就是一个乒乓球台,再往里走,是一个更大的房间,摆满了桌子和椅子,里面还有很多乐器,有电子吉他,电子琴之类的。细看墙上,贴了很多纸张,其中一张上面写着,欢迎大家加入这个团队,Methodist什么的,这个单词我知道,记得上课的时候我还给同学们讲过,这是教徒的一种,属于卫理公会派,是新教徒,18世纪脱离了英格兰教会。
这个小伙子叫Bill,Bill告诉我们他要去一个小教堂,问我们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我们大着胆子就同意了。在治安并不好的美国,坐陌生人的车是很危险的,夜里走路时很危险的,走进陌生人的家也是很危险的,但,对我们这些异乡客,没有车,没有亲人,除了冒风险,又有什么办法呢。
Bill拿着吉他还有一个大的音响,我们就出发了。他的车是一个大众牌甲壳虫车,乖巧得很。我问他多少钱,他说他买的时候是2000美金,我说是二手车吧,他说是的。不过即使是二手车,这样的价格也有点让我瞠目结舌,在我们国家,这样的价格这样的车,想也别想。Bill的甲壳虫外观看着很漂亮,进去发现里面很杂乱,有废弃的饭盒,用过的饮料杯子,到目前为止,我所坐过的美国车子,没有一辆里面是整洁干净的。车开动了,一抖一抖的。对在美国花低价买到这样车而愤愤不平的中中,有点幸灾乐祸,说:“看吧,这样的车也只能有这样的价格”。
这个教堂并不在Americus, 而是在一个叫做Montezuma城市里,驾车30分钟左右。一个挂着十字架的屋子,我进去一看,与我心目中的教堂大相径庭。
2006年我去英国的时候,在英国的班戈曾有一次与教堂的亲密接触。那是一个古老的教堂,有着中世纪的风格,窗户玻璃是典型的彩色英国玻璃,上面讲述的是一个个圣经故事,椅子是一排排的木式椅子。坐在教堂里就像回到了中古时代。当时的我,包里装着相机,带着一种猎奇的心理。一走进教堂的大门,脸上的嬉皮笑脸的表情逐渐淡去了,沉重的脚部变得轻缓起来,话语声不知不觉也轻柔了很多,太神圣了。大主教白发白胡子极其英俊,修女浑身上下透着圣洁,教堂里的气氛庄严肃穆。我站在信徒中间,相机始终没有勇气拿出来。有的信徒无比虔诚,虽然身体由于过于肥胖难以行动,也要费劲跪下去,整个仪式都是跪着的姿势,好像在忏悔什么。礼拜仪式也是极其神圣无比,先是大主教带着一队牧师和修女绕着教堂走一圈,然后是大主教的发言,说道那里那里有了战争,那里那里的女人需要帮助,那里那里的孩子在忍受饥饿什么的,然后是全体唱圣歌,然后是大家互相拥抱,互相祝福。最后一关是最吓人的,本来我是打算逃走的,可是发现不能,所有的信徒一个一个必须走上前去,跪在神父面前,修女拿着酒杯,递在你的嘴边,让你喝,说这是耶稣的血,还有一个另外修女拿着饼干给你吃,说这是耶稣的肉,整个过程,感觉自己的心灵被绑架,不能自己。冲出教堂,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Bill带我们来的教堂,是一个社区教堂(First Community Church)。外观看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户,走进去,闲散地坐着几个人,我以为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聚会,细看,里面还有一个屋子,其间有几排凳子,凳子像极了我们会议室里的那种。简单的房屋,简单的摆设,有个大的十字架钉在墙上,小的十字架是用纸板做成的,很糙。所到的信徒大多都是黑人。牧师(Pastor)叫James Carter,是今天风采最足的人。先是牧师带着大家一起祷告,不停地Amen,接着是唱了两首英文歌Joy和Praise,Bill吉他伴奏,James电子琴伴奏,James弹奏的时候,身体摇来摆去,神情陶醉到了极致。然后是James带着大家一起学习圣经“为什么我有罪”这一段,James主讲,依然激情四射,极具安利课堂的煽动效果。我站在其中,想起三毛在《撒哈拉故事》中的《观浴记》,三毛站在澡堂里,却没有洗澡的欲望,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也一样。
仪式结束,中中首先冲出了所谓的教堂,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异国的文化是新奇,但同时也是一种煎熬。路上我们要求Bill载我们去沃尔玛超市,我们有些东西要买。Bill很爽快地答应了,这可能就是耶稣的感召力吧,让人们互为兄弟姐妹,互助友爱。
到了沃尔玛,Bill什么也不买,跟着我们闲逛,我很过意不去。我想买韭菜,查了电子词典,韭菜似乎叫做Leek,我问Bill哪里可以买到Leek,Bill帮着找,最后拿出一把蒜苗,告诉我这是Leek,我说不是,可能我的Leek是中国特有的。最后结账的时候,有点小插曲,俊英想要点啤酒做啤酒排骨和啤酒蛋,我们就买了四罐的啤酒,付钱的时候,收银员说,今天是礼拜天,今天啤酒不卖。我说我们不是要喝,我们是用来做菜,收银员说你喝不喝我不管,佐治亚州规定今天啤酒不出售,不信,你看,她用机器刷了一下物品,上面显示不能出售。
沃尔玛超市,中中拿了很多方便面,这孩子不知怎么啦,在国内的时候喜欢吃米饭,到了美国,给面干上了。昨天吃了三碗的面条,今天看见方便面就走不动了。到家了,中中自己迫不及待地打开火,先给自己煮了两袋方便面。生养在中国的孩子,看来是真得离不开中国面呀。有个中国胃,就有了中国文化的根,离不开走不掉,到哪都是中国人。
这是Bill的甲壳虫,2000美金购的,手动档。
这是所谓教堂的外间,弹吉他的叫Tom Coogle,个子很高,大约2米高,工作类似于我国的慈善活动家。
这就是所谓的教堂,那个人就是Bill。
这个教堂这个时候,像极了了唱歌俱乐部。大家都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