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时间比较多,我决定去学点什么,所以去报了个班,学吉他。
自己又琢磨这买了一把琴,不贵,1600左右的圣马可(不是广告,人家也不给我钱,而且这个牌子太有名了),每天躲去宿舍外面练,怕吵到室友。
结果过了几天,小C和我借琴,我听了这个要求就开始皱眉。她说自己要去拍写真,纪念青春,拿琴做个道具,并且再三保证一定会把琴完好无损的带回来。
我一点也没犹豫地按下了“No”,我是真的不喜欢别人和我借两样东西——书,和琴。身边的人,前者讲真就没几个喜欢看书的人,拿过去没几天换回来上面就有水渍,你一说,人家还说,这书不是好好的,有没有给你弄脏,不就是不小心淋了一些水在上面么?还是清水,也不影响啊!为这种事情我都不知道和人吵过多少次了,当初接的时候发的誓早忘了吧!
最讨厌这样的人了,你这么厉害自己去买好了,一支口红几百块你舍得钱,一本书二三十我买一本人家就会说“你好土豪啊”?我真是想一巴掌呼上去来一句“关你屁事给老子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