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廉洁读书月活动号召,我阅读了《规矩与方圆》一书,从中获益良多,深感政府职能与廉洁从政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政府职能的转变与重建对反腐倡廉和加强廉政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现就谈谈我读《规矩与方圆》后对政府职能转变与反腐倡廉之间关系的粗浅看法。
书中谈及十八大以来,我国打“老虎”“苍蝇”等种种查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案件,亦提及“公车改革”、“前海廉政监督局廉政特区试水”等转变政府职能来达到廉政建设的优秀做法。中纪委八次全会上的领导报告也曾指出,我国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与冷战后的国际大气候有关,但内因和根据肯定是在我国行政职能运行体制内部因素中。而今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所说,“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特别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管权管钱,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为发展增力。”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更好地推动廉政建设。
一、开展政府职能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要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加速其现代化转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要弱化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放权给市场,积极提升市场的效率,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政府尽量不要干预,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微观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使寻租的可能性被限制到最低限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堵塞以权谋私的渠道,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堵住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二、加强市场调控监管
转变政府职能不是削弱政府的能力,更不是取消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要切实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遏制因管理混乱所产生的腐败现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在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直接干预的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加强对企业财产和资金运行的监控,逐步实行向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直派监事会主席和委派会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强化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监管,规范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贩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
三、完善效能问责机制
“问责”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强化监督、防患于未然。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问责被当作从严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惩处方式之一。作为最基层一级党委政府,我们必须把执纪问责纳入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一些单位处室“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部分干部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