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又是另一些人。
年轻时听这种话不以为然,怎么可能?像我们这样至情至性的人,当然要嫁给一生挚爱才算人生圆满啊。
等到结婚那天,扪心自问,他真的是你一生挚爱吗?
还是经过了多方衡量,深思熟虑之后决定的,最适合的,性价比最高的那个人?
当蚊子频繁提到一个男人的名字停不下来的时候,我觉得她恋爱了。
但是她不觉得。
那个男人是她老家邻居的小儿子,在这个城市里开大公交,因为年纪轻资历浅,还只能开没有空调的,线路又长车又破的大公交。
蚊子跟我讲,如何在末班车上假装售票员,跟着他穿越整个即将睡去的城市,煞有介事地提醒昏昏欲睡的乘客,照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哈哈哈哈!这个点儿小偷都去睡觉了!蚊子眉飞色舞地说。
我在想象,年轻的蚊子,是怎样抱紧了她的小票盒,那是他偷懒的售票员伴当想提前下班,交给蚊子的活计,其实也是心照不宣的成全。
她认认真真地卖票,像个老手一样,不坐售票员专席,斜倚在扶手柱上,漫不经心地清点零钞,偶尔跟驾驶室的他闲聊两句。
他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两眼,看了又看。
一个公交车司机男友,比同校物理系男友感觉有魅力得多啊。
当我看到司机小哥哥时,哎,感觉这个恋爱啊,势在必谈。
小哥哥就是一匹大帅哥!是阳刚版的陈坤。轮廓更坚毅,个头更高大,有阳光镀过的麦色皮肤,笑起来一口漂亮的牙齿,可以打牙膏广告。
他有一种满不在乎的神气,仿佛把一切都看透。
因这神气,据说有很多女孩子不顾夏天被热化妆容的危险,执着地专坐他的车,也因着这神气,等闲女孩子不敢跟他搭讪。
蚊子说,有一回有个漂亮女孩问他要电话号码,他冷冷地指指驾驶室上方的一行文字:请不要与驾驶员交谈。
哈哈哈哈,我们都爆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好像我们才配跟他说话,我们不但有他的电话号码,我们还能经常跟他吃饭,甚至我们的好友蚊子很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哦!
一个周末,蚊子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找小哥哥玩,我说去。
于是我们去了他的宿舍。
他住在公交公司分给他的一间小公寓里。
说是公寓,其实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小楼,幸好我们都年轻,一口气儿上6楼,不费劲儿。
公寓是没有装修的两室一厅,客厅地板是裸露的水泥地,有老旧的,一大坨的电视机和一台嗡嗡作响的冰箱。
疲乏的旧皮沙发前面是斑驳的木茶几。
一切都很旧,但还算整洁,我在墙上看到了小哥哥手绘的“清洁值日表”。
他的房间,才是别有洞天。
小小的10来平米。
铺,铺着地毯,恩,就是那种深灰色的,公司款地毯。一些东西就放在地毯上,一把吉他,一个非洲鼓,一些书籍和植物。
一套看起来很神秘很高级的音箱,他说这是他的身家性命。
床头有一张很大的黑白的披头士的海报。
多年以后,我还记得那个下午。
我们在他的宿舍,吃了一顿从公交食堂打来的汗流浃背的午餐。
非常地热,吊扇呼呼转着,没什么作用。
我们在他的房间里听音乐,“黄色潜水艇”丶“十一月的雨”丶“别哭”。
他有很多很棒的音乐碟,还有磁带。我们听了披头士,枪炮玫瑰还有粉红弗洛伊德。
我想听SHE和周杰伦,他竟然也有。
天气太热了,没有空调。
我在燠热中竟然迷迷糊糊睡着了。
蚊子恶作剧,拿来冰块放我额头上,我也没有醒来,只听见她哈哈的笑声和小哥哥说小心她醒了收拾你。
然后就是,我在梦中似乎睁开眼睛看见小哥哥和蚊子在接吻。
这是不是真的,我不能确定。
因为蚊子说没有这回事。
蚊子的否认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她跟小哥哥很快就真的谈起了恋爱。
她周末的晚上不再回宿舍,如果家里打电话来,我就说,她去外语学院看她表妹去了。
她经常说起小哥哥车队里的奇闻异事,谁谁捡到一万现金啦,谁又跟错过站的乘客撕逼啦,还有个孕妇差点在他车上生娃啦,他师父快退休了大家凑份子吃火锅啦……
琐碎的,连续的,我觉得很有意思,但同宿舍的兰兰不这么看。
兰兰说,蚊子的父母绝对不可能同意她跟小哥哥交往的。
蚊子自己也说,如果父母知道她跟邻居家小儿子谈恋爱,肯定要打断她的腿。
一个热爱披头士的公交司机也是一个公交司机。
后来,后来蚊子的父母还是知道了,因为放寒假她频繁地给小哥哥打电话,被父母拉话费清单发现了。
接着,她搬出了我们宿舍,住进了本城一个亲戚家里,从住读变走读。
再后来我忙着恋爱,蚊子忙着考研,我们好像忘记了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故事。
多年以后,一个朋友跟我说,她这辈子最爽的爱都在大学里做完了,真特么带劲儿!而现在的已婚生涯,真特么无聊。
她还说,曾经在黑暗的地下室里住过,跟一个钢铁厂工人谈恋爱。男人做起爱来,简直像台打桩机!而她就像百炼钢成绕指柔一样被他捏扁搓圆!
最神奇的是,做完爱的钢铁工人一点不累,要就着昏暗的灯光为她写诗,还要朗读。
……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蚊子,跟一个听披头士和弗洛伊德的公交司机谈恋爱多么棒!
在末班车上摇摇晃晃跟他回家,穿越这座归于安息的城市。
他开车的姿势如此潇洒,他的脸这样英俊,他是这台庞然大物的主宰,他任性地穿破深宵街道的寂静,而他竟然属于你。
那一刻,少女之心会觉得,全世界都属于自己。
多年以后,我在电脑上写下这段回忆。
森森地觉得,人这一生,在年轻时,肌肉最丰满,感知最灵敏,皮肤充满胶原蛋白又没有任何负累之时,一定要狠狠地谈恋爱,要跟最热烈的,像墨西哥菜一样的男人恋爱。
墨西哥菜色彩饱满,热辣酸爽,有着最原始的视觉和味觉的冲击力,不考虑营养也不考虑热量,有的是一往无前的热情和美味。
就像墨西哥的沙沙酱,番茄洋葱随便剁成碎块,加入香菜丶罗勒丶大蒜和盐,粗暴挤入青柠汁,配任何菜都非常开胃可口。
在炎热的夏天,拌一盆沙沙酱,配青鱼丶配牛肉丶配虾仁,随便吧,随你高兴。
只管狠狠地用大木勺子吃完!
再呼出一口气,说,真特么爽!
夏天就应该这么吃,恋爱就应该这么谈!
我们爱的是莎莎酱,我们日常吃的是白米饭。
一个热爱披头士的公交司机也是一个公交司机。
是的。
这就是恋爱和婚姻的关系。
顺便说,我参加了蚊子的婚礼。
看到新郎的脸,我就明白了。
好吧,这辈子最爽的爱已经在大学里做完了。
通往心灵的道路是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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