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的管理有两种,一是通过教育,来让人达到一种自我辨认危险和安全,自我辨认有害和有益,最终实现自我管理。二是制定好一套行为规范,让人们来遵守、顺从。
前一种是让人认识做人的意义,让人去自我选择,自我实现,后者是倡导、鼓励强迫人们去选择一种行事方式,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或者生存方式。
对人的教育也有两种,一种是激发人的善意与创造性,另一种是强调人们要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思想方式和行事方式来要求自己。
其实,对人的管理,两种方式都会相互融合。对人的教育,也会相互融合。如果非要贴一个标签,前者注重强调个人主义,后者则注重强调集体主义。
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运用前者较多的社会,前者的社会公共利益反倒更能够在实际上得到更好的维护。更多地想把设定好的模式灌输给别人的,则更加在形式上像集体主义,最强调集体主义的,往往是自私的、利己的成分更多。
二者到底如何会产生这种区别?强调个人主义的,更注重个人权利的维护,更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它培养起来的是权利意识。但同时,它又必然会涉及与社会的关系,会涉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他们更容易明白,他的一己的的权利的边界是别人的权利,他不去尊重别人的权利,自己的权利也会得不到保障。
强调集体主义的,更注重集体的利益,它更多地强调的是集体利益,主张、看重、褒奖牺牲个人利益,维护集体利益,谁如果在集体利益之先想到个人利益,就会被集体打上“自私自利”的道德标签。尽管谁都想到自己的利益,但尤其是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都不敢承认、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维护个人利益。
这样形成的恶果就是个人利益一值被漠视,常常被侵犯,经常被剥夺,人们就越不敢承认自我的个人利益——所以,个人利益除了在集体里的满足之外,都需要偷偷地采用社会予以否认的方式予以满足——体现到社会公共道德上,那就是自私自利横行,因为在自私自利的时候,他并不在他自己所在的、能够对他的利益获得、声望评价产生直接影响的“集体”里了。
君不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在家族中尊老爱幼的“正直的人”,出了自己的家族,就可能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儿,一个在本单位安分守己的人,可能在本单位之外的地方乱七八糟。一个在主席台上反腐倡廉的官员,可能私底下就是一个吃拿卡要、作风败坏的腐败分子。
不承认人的本性,将人无根据地拔高,形成的恶果是,伪君子盛行。明面上都是“集体主义”,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一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者。
行文之此,我想起央视的那个前主持人,自己用无原则的所谓爱国语言赢得了不少的赞誉,成为爱国者们兴奋地谈论的楷模,但到头来却锒铛入狱罪,很多人对芮成钢的评价,也许被用得最多的词就是“精致的自我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