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
本文纯属虚构,不可能有雷同
睁开眼睛,看了下旁边的时钟,时间定格在8点10分。我的心情有点懊恼,好不容易熬到周末,本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然而,门外似乎有人在搬东西,吵。
仔细一想,隔壁的房子,似乎空出去很久了,房东大叔的招租告示也在楼下贴了有大半个月。难道,今天有新人住进来了?
我居住在一个公寓楼里,每天坐公交车上下班,过着和尚撞钟一般的生活。公寓里的人,大都跟我一样,20来岁的年纪,每个人有自己的小世界,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邻里往来,基本不存在。
人总是好奇的,对未知的东西,充满兴趣。我打开冰箱,发现家里已经没有吃的了,索性决定出门买早餐,顺便,看看新来的邻居长什么样。
果然,隔壁房间的门开着,一些简单的家具凌乱摆放在走廊外。我路过,假装不经意的瞄了一眼房间里面,看到的是一个背影。
浅绿色的短袖、牛仔短裤,披肩的黑色长发,背着一个双肩包,似乎还不错。
欣赏美是男人的天性,面对一个背影质量过硬的姑娘,我暴露了自己的天性,停下了脚步,呆呆地望了她1.9秒。
有些事情,往往来得毫无征兆,我刚准备扭头离开,她突然转身。我看到了她的正面,她也看到了我正在看她。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她楞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没想到一个男生会在门口偷窥,哦不,明窥。我楞了两下,一是因为自己的举动被人发现,二是因为——姑娘的脸还蛮好看。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她展颜一笑,说:“你就是房东所说的那个管道哥哥吧?”
嗯?管道哥哥?经常把我名字念错的房东,难道会跟新房客提起我么?内心虽然疑惑,但是嘴巴始终是诚实的。面对一个五官姣好的姑娘,我不自觉的说了一声“嗯。”
“那你快进来帮我看看这个水龙头吧,有点漏水,应该是要换一个了。”
水龙头是怎么回事?我再度发扬了装傻充愣的风格,直接进入姑娘的房间。原来,姑娘房间里洗脸池上的水龙头,有一点漏水,确实是应该换一个了。我告诉她:“嗯,是该换一个了,我一会出去买一个新的回来给你换上吧。”
“好的,那麻烦你了。”
于是乎,本来出去买早餐的我,在回家的时候手上还多了一个水龙头还有一卷防水胶。
姑娘看着我提两碗炸酱面进来,很是诧异。身经百战的我,却早已想好了说辞:“看你应该是早上刚搬过来吧,猜你没吃早餐,给你带了一份。”
可能是由于我长得太有安全感,也可能是由于她是真的饿了,她完全没有怀疑我的目的,欣然接受“啊,我还真的没吃,谢谢你啊。”
我呢,则把水闸关了,干起了换水龙头的活。她对换水龙头似乎很有兴趣,在一旁问我:“诶,这个应该是胶布吧,为什么要反方向绕呢?”
“因为水龙头本身也是螺旋扭进去的,只有这样绕圈,才能保证胶布不会松啊。”
“哦哦,这样,我明白了!”
很快就换好了水龙头,准备离开。姑娘对我说“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水管工小哥哥。炸酱面和水龙头多少钱啊,我一起给你吧。”
我摆摆手:“不用了,都是邻居,小事一桩。”
“邻居?你也住附近么?”
“嗯,附近。”
“隔壁单位?”
“隔壁房间。”
“你原来住这么近啊!”
“对啊,我住这里有好几个月了。”
“那我就不给钱你了,改天请你吃东西吧。”
“我想了一下,还是别请我吃饭了,手机给我转账吧。”
“啊,怎么又改主意了?”
“因为这样才能要到你的微信啊。”
某年某月某个周日,我就这样要到了她的微信。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搬来的那天,房东告诉她:“你那间房子,水龙头可能有点问题,晚点会有一个年轻的水管工去帮你弄。”结果,水管工不知道什么缘故,没来。而我,成为了那个修水管的人。
那时,我才明白,误会,是缘分的另一个样子。
我不喜欢手机,不喜欢微信。因为人与人的沟通,应该是有温度的。而手机屏幕,是冷冰冰的。她发过来一个笑脸,也许自己根本没笑。她发过来一个生气的表情,也许却在偷笑。
但是,我又不得不承认,微信虽然拉远了心与心之间的距离,但是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我和她的上班时间,几乎完全错开。自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在现实中见过她。但是微信上的多次聊天,让我们逐渐熟络起来。
表面上,她很开朗、活泼,愿意跟我说自己的事情,似乎与寂寞绝缘。然而,我知道,愿意跟一个初识的陌生人快速敞开心扉,这不是外向,也不是坦率,这是孤独。
孤独的人,背后都有故事。认识她后的第三周,我知道了她的故事。
这一天,下午5点45分,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要请我吃饭,我欣然应允。
这是一家平平无奇的西式餐厅。它有着常见的西式餐厅的一切特点,稀疏的人影、昏暗的灯光、慢悠悠的钢琴曲还有分量只够塞牙缝的食物。
有人说,西餐厅是最适合讲故事的地方,因为环境足够黑,别人看不清你脸上的表情,无法判断你说话时的心情,讲故事的人反而可以畅快的透露自己的心事。鉴于我们的关系是“熟悉的陌生人”,她邀请我来这里吃饭,我就猜到,她有话要说。
当我还在纠结餐厅的牛肉太老咬不动时,她给我倒上一杯红酒:“愿意听我的故事么?”
就像上班时,领导说的“小李,有空帮我去办一件事么”一样,这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无论我如何回答,她都会说下去。
男人的故事,有三种套路:第一,说自己穷困潦倒的日子,凸显自己的坚韧;第二,说自己得意的成就,凸显自己的智谋;第三,说自己的情史,凸显自己的女人缘。而之于女性,则可以用三个字概括——她和他。
她告诉我,之前,她跟一个男生在一起若干年。那个男生,高、帅、暖、不穷。
“他对我很好,愿意为我做早餐、午餐、晚餐。”
我心里想:女人的文学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明明“他为我做饭”五个字能概括的事情,她也能扩展成16个字。
看得出,她一个人压抑了很久,因为她说了很多,包括她与他如何相识,她与他如何在一起以及她与他如何分手。
根据我们喝完了2瓶红酒来计算,那天,她说的故事得有好几万字。在她看来,她的感情经历是九曲十八弯、跌宕起伏,充满了传奇般的色彩。
但是,在人类的交往过程中,悲欢,往往是无法相通的。对于她的经历,我听得很认真,或者说,假装听得很认真。但实际上,我只记住了“她与他如何分手”这一段。毕竟,结果比过程重要。
简言之,他觉得她没有主见,他觉得她太黏人,他觉得她不够成熟。她,尝试着改变,结果显而易见——徒劳无功。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哪怕女人打喷嚏喷他一脸鼻涕,男人都会觉得她可爱。一个男人只要不喜欢一个女人,女人打个电话问候都是性骚扰。
逝去的爱情,就像中年男子逐渐升高的发际线,不可逆转,除非你有时光机。当然,也可以选择去植发。
她喝酒很快,说话却很慢,这说明她在宣泄、在倾诉。
我知道,此时此刻,她不需要安慰,需要的只是一名听众。于是,我很好地扮演一个智能木桩,呆呆坐着不动,静静听她说话,偶尔用“嗯”、“这样”、“挺可惜”等字眼来证明我自己还活着。
那天晚上,我意识到,奥斯卡小金人不应该给莱昂纳多,他在荒野猎人中的演技固然出彩,但与我扮演的木头相比,前者是活物,后者是死物,显然还是我更胜一筹。
她又倒了一杯酒,举起酒杯,没有与我碰杯,而是自己喝了下去。我仿佛看见鲜红色的液体,流经她的喉咙和食道,最后避开了她的胃,灌入了她的心里。
她脸开始有些发红,但是眼神还是很明亮,声音也愈发清晰:“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啰嗦?”
我深知,比单纯的语言更有力的是动作。我摇摇头,让她看到了我的诚意,然后才告诉她:“你说,我听。”
她反而笑了:“你跟普通的男人不一样,我认识的大部分男性,在这个时候,都会安慰我,你却一声不吭。”
“或许是因为,其他男人想得到你的身体,所以才会故意做作,关心你的灵魂。”
“你不想么?”
“我只是知道不可能。女人所谓的失恋,无非是青黄不接,如果他不要你的第二天,吴彦祖就喜欢上了你,一切就正常了。”
她莞尔,脸上的红晕似乎比杯中的红酒更深:“你很懂女人哦?”
其实我一点也不懂,我没交过女朋友,也没交过男朋友。但是我知道,一个人只要喝了酒,坐她对面的人,无论说什么,哪怕是一加一等于三,她都会觉得很有道理。
我告诉她:“其实,我对你,也是有企图的。”
她突然直起了自己的身子,整张脸陷入了灯光照不到的暗区中。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声音“你说,我听。”
从语气到语调,都跟我三分钟之前,一模一样。
“你搬来的那一天,我对着你的背影看了很久。”
“哦?”
“很美。”说完两个字,我缄默不语。
她懂我的意思,接着问了下去:“然后?”
“我还注意到了你背包上的一个挂件,我看得清楚,那个挂件,是一只兔子的图案。”
她隐隐约约意识到了什么:“那是......”
我打断了她说的话,没有让她说下去:“嗯,这个图案,我再熟悉不过了。你把它串在钥匙扣上,一定很喜欢它吧?”
“嗯。”
“我知道,这个图案来自......”
她打断了我说的话,没有让我说下去:“守望先锋的DVA。”
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终于,说出了那句我一直想说的话。
“你愿意跟我打守望先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