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本书每一段文字,都被赋予着一段情感、一卷内涵。每一个爱好阅读的人,无论他(她)是读字里行间还是一目十行,都会读出属于她特有的品味。当一个人找到自己喜欢读的书,或许是因为她曾有过与书中类似的过往,不一定是一段辛酸的回忆,也可能是一份美满的情怀。
或许是从小受了老爸的影响,我是一个极爱书的孩子。我很乐意借书给有兴趣读的朋友,但如若有过一次涂画或者折损,便再也不乐意此番。平时自己自己看的书,有时就是去定王台买些盗版就行,但有些用于收藏的,就会去新华书店买好一些的。我总是觉得,纸张质量好的书,闻到的真的是墨香。可能这是一种心理暗示作用,但至少对我而言是实质性的。
我喜欢看的书,不一定会收藏,但如果我欣赏那一位作者,他(她)的书便有了收藏的可能性。虽然写文字的人,各有各的风格讲究,都应予以理解,但也总不乏我排斥的作者,不过对于他(她)的作品,我倒是并不一律排斥。毕竟,每一种文字,都有它的可读性。譬如,我不喜欢郭敬明,很多人说他是作家我就很反对,我以为,他还没到那级别,只能说是作者,充其量不过是个写手,但是他的《幻城》,曾经却是让我感到了一把,虽然只是一本玄幻小说,但其中的亲情、友情、爱情,都赚足了我的眼泪,那细微深处的爱恨情仇,隐藏得那么深,又暴露得那么张扬,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这里说到《幻城》,也是因为今天去新华书店正巧看到了这个,多年来也算得上是他经久不衰的一部作品,自然也是有它长期存在的意义。
本来今天是要去上双学位的课,但一时睡过了头,便索性不去了,干脆去逛街了。虽然后来听说课是没开,但似乎已不影响我什么,今天我的主业,就是逛街。说实话,我不是很爱逛街的女孩子,不爱在服装店里一套一套地试衣服,而且又讨厌那种逛完街脚都要废了的感觉,但是这是半年来,少有的一次机会,至少,从街头吃到街尾,是符合我的心意的,于是便去了,还小玩了一整天,直到天快黑了才返回。同伴说,只有吃货和吃货一起,才能尽兴,要是换了XXX,那就不会这么个吃法了。也是,当吃货遇上吃货,不用担心减肥的问题,不用担心省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吃相的问题,一路上只管吃便是了。虽然平时讲究养生,但一想着难得出来逛一次街,便也不管这路边摊怎么着了,随性吃起来,再说,边逛边吃,本身就是极惬意的事,也是极具诱惑性的事。
每次逛街,都是觉得服装店容易引起脚酸,谁叫街上有那么多美丽的衣服呢?只可惜,都是那些模特才适合的服装,我们这等常人,只有惊叹和艳羡的份,哪还有买下了的心思?逛累了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去书店看看,因为在那儿,我可以席地而坐,读几页好书,歇歇脚;况且也只有书店,才能用它的娴静帮我避开喧扰的尘嚣。一眼飘过那些畅销的青春小说,饶雪漫的书似乎还是不少,当年也曾有过年少的执着,也曾被《左耳》感动,此刻又见到《微雪》,似乎还能想起当年读她的那份情怀。但青春小说从来不是让我迷恋的书,我更喜欢一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书。上次听闻朋友读了《心若莲花亦倾城,最美不过林徽因》,今天也是看到了这本书,稍微多留意了几眼。在作家中,我比较欣赏的大多是女子,林徽因也是其中之一,我曾买过她的不少作品,但对于后人评价她的书,我并不是十分热衷,在我看来,或许应该保留自己对她独有的见解,没必要追循世人的印象。旁边一本正是徐志摩的《爱眉小札》,曾经有很多人觉得林徽因是因为徐志摩才出名,可我却无数次因为林徽因才去读徐志摩的作品。徐这人偏重于情爱,或许也是得了文人的“遗传”,他甚至比一般女人更细腻更感性,作为工科生的我,似乎并不是很能完全接受他作品中的心境。我想,没了林徽因这层关系,我对徐的作品应该会了解少一些。毕竟文学这东西,少了兴趣,便显得无所谓了。每一个人,都有其动人的身世和经历,往往写成书中的故事,便愈发地动人。所以,我总是倾向于人物传记之类的书,历史类的书,也能引起我浓厚的兴趣。之前每次去书店,都要拉扯上老爸,不然,可买不了那么多感兴趣的书,哪来的资本呀?现在老爸没在身边,可不能轻易去寻找这一类的书,免得把自己卖了还凑不足买书的钱,只好又去其他区域兜兜转转。
今天去的这家新华书店店面不算大,所容纳的内容也不全,路过“文房四宝”处,想起当年老爸对我期翼,还真是触发了一些情感深处的东西。大概是出于这份情愫,我本来有意买只毛笔的,但推销员告诉我只能整套全买,仔细一琢磨,其他几样东西却不怎么有价值,又只好割爱了。看上眼的东西,似乎总比第一眼没看上的东西更难买下,因为要让自己很中意,要经得起考虑,一旦有些犹豫,其实就已经给出了否定的结果。逛街买东西,或许也跟人生的很多选择一样,会一见倾心,也会喜新厌旧,会犹豫迟疑,也会宁缺毋滥。最终的结果,决定于东西的价值和重要性,也决定于当事人的性格习惯和办事风格。
前人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天,我也算是赚了一把,逃了一天课,逛了一条街,翻了几页书,悟出几分理。哈哈,不算亏,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