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是大熊告白失败第五周年的纪念日,按照惯例,他会打电话给我,约我喝酒撸串。一年一次,风雨无阻。
我是乐乐。和大熊的关系,一言以蔽之:他是我的千年闺蜜,我是他的万年兄弟,并且永远都不可能擦枪走火的那一种。
当然,不是因为两个人都太丑可以四海之内皆朋友,而是因为我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喜欢的人,是我的舍友婷婷;而我当时喜欢的人,还是图书馆帅哥。
用了“当时”作定语,原因有三,一是,现在的我不再喜欢图书馆帅哥了;二是现在的大熊依然喜欢婷婷,至于三是什么,暂时还没想出来。
01
大熊之所以叫做大熊,不是因为他姓熊,而是因为他长得像熊。当然,只是面容像,体格是一点儿都不像。至于大熊是谁最开始称呼的,又是从什么时候代替他的正经名字风行起来的,现已无从考证。只知道,自我和他熟络之后,我便没叫过他身份证上的名字。
大熊是一名理科生,却填报了文科院校,最后还被调剂到了一个文科专业,所以,他的性别,使他成为稀缺资源。只不过,数量少不代表待遇就好!只要参加过社团活动的人,应该都清楚,文科院校社团的干活原则之一便是:
女生当成男生使,男生当成牲口使。
所幸,他参加的社团只是校艺术团中的一个手语队,干活的机会不多,他单薄的小身板便也不用因为性别,而被迫做牛做马。当然,为数不多的重活儿粗活儿,他必须当仁不让!毕竟,十来个人的手语队,就他一个汉子。
所以,一逮着机会,他就会向我吐槽,所谓的众望所归,有时候不过是别无选择的赶鸭子上架罢了。
对于这个结论,我不置可否。毕竟我也曾做过那只被迫的“鸭子”。
02
说来也巧。
舍友婷婷刚和我说完她在手语队发现大熊的同一天,大熊约我吃午饭,也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他克服自己的重度脸盲症,唯一记住的手语队姑娘,竟然是同班同学,颇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赶脚。
我挑眉,难道有戏?转念一想,这俩人的性子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就算真有什么火花,那也是基情,绝不是奸情。这么说的原因,很简单。
大熊喜欢直线,以及一切明确的信息,所以他喜欢数学,总有个是非对错。不像学校里其他糊弄人的学科,还可以“强词夺理”。好像知道的词儿多,在争辩的过程中,就多几分获胜的把握。可是婷婷和他不一样,她只爱抽象的东西,音乐,书籍,甚至于奇言怪语,诸如此类。因此,对于大熊这种脑袋里只有各种具象事物的人而言,婷婷属于异类。
而且根据星座的配对意见,白羊男和巨蟹女的配对指数只有50%,星座专家给出的结论是:内向、情绪化的巨蟹,和外向豪迈的白羊座总显得有点不太搭调,各方面的差异都很大,所以白羊男+巨蟹女会是很辛苦的一对。
所以我不觉得大熊会喜欢上婷婷或者说大熊和婷婷会互相喜欢。
而事实证明,我只对了一半。大熊真的喜欢上了婷婷,而婷婷不喜欢他。
03
我和大熊说过无数次别费劲儿了,你不是婷婷喜欢的类型。除非甘愿做备胎,实行曲线救国战略,等着逆袭,不然,绝不可能正面突围成功。
可这个时候,一向不善言辞的大熊,却说出了一番打动我的话。
他说,遇见我,他确定自己可以和女孩子成为好朋友,之前的他,存在轻微的异性交往障碍;而遇见婷婷,他终于有了想要谈恋爱的冲动。在他过去二十几年的世界里,一切事物非黑即白。而婷婷,让他看到了黑白之外的色彩。以至于每次她一笑,他都能想起自己为数不多的文学储备中,余光中的那首《绝色》:
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我还没来得及感慨这话的深情动人,大熊便反问:既然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那为什么不努力争取呢?
我竟无言以对,同时又很佩服大熊的勇气。
果然,“喜欢你”这件事情,就像你妈打你,没有道理。
04
我以为大熊会一直做默默守护的男二号,然后开始旷日持久的暗恋。却没想到,2012年的女生节,大熊开展了第一波也是最后一波的主动攻势。
作为手语队唯一的汉子,他必须给其余十来个女队员准备礼物。得益于大熊心灵手巧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当花店爆满,没法再接单的时候,他折出了九十九朵玫瑰,省了一大笔钱,也让心意显得更加真诚和厚重。
至于告白计划是怎么流产的,我并不十分清楚,只是听婷婷说,场面一度很尴尬。后来问了大熊才知道,除了玫瑰花和巧克力,他还准备了奶茶。十一杯香飘飘,一杯优乐美。大概连神明都想着帮他一把,活动抽奖的时候,婷婷正好抽中了优乐美。而在一众学姐嚷嚷起哄着“谁是大熊的优乐美”时,大熊说他确定自己看到了婷婷脸上的勉强。
所以,他将口袋里另外准备的礼物,原封不动地带回了宿舍。这是属于大熊式的守候,我没打算烂打死缠,你不必觉得害怕恐慌。
05
女生节告白失败之后,大熊并没有特别沮丧。两个人经过了短暂的冷静时光,大熊便摸索出和婷婷和谐相处的最佳模式。在恰当的时间,保持合适的距离,在不打扰她生活的前提下,继续保持对她的喜欢。
而,久而久之,便很难表达清楚大熊和婷婷的关系:
他出去旅游,辗转不同的地方,最大最贵重的礼物一定是她的,他也可以抛下自己的一众朋友只为了陪伴不开心的她,即便黏在她身边被她黑被她骂可他依旧会笑得开心,半夜即使复习或者加班到半死,只要她愿意还是会唱歌给她听,帮助她入眠。
大熊作为陪伴在婷婷身边那个不像男票,却随叫随到的男生,虽然不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暖得一塌糊涂。但是婷婷最难过的时候一定会想到他,最开心的事情也一定有他参与。
她最丢人的事情,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偶尔心里邪恶的恶作剧也需要他帮忙打下手执行,甚至毫无预兆地就一个夺命追魂call过去,霸道宣布,这个周末你归我了,因为爷不痛快了。大熊也会二话不说,便把周末全额奉送。
我好几次试探婷婷的心意,得到的答复,始终只是,他很好,可我对他,不是那种喜欢。
06
大二第二学期的时候,婷婷有了男朋友。我原本不知道,直到大熊告诉我。
那个男生,姓周名正,确实长得周正,标准理工男,身上有一种大熊所没有的豪爽和英气。我想,这大概才是婷婷喜欢的类型,所以她才会勇敢地女追男。
大概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周正成为婷婷的正牌男友,大熊出谋划策可谓功不可没。我不知道这傻瓜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感情是一件自私的事情,怎么到了他这里就变成了无私奉献了呢?本来想大声质问和痛骂,后来却觉得,爱情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根本不好多说什么。于是作罢。
婷婷的恋情并没有持续很久,我们宿舍因为她脱单而暂时告别万年单身宿舍的魔咒,前后不过半年时间。周正的不解风情以及粗枝大叶,终于是让婷婷死了心。但即便如此,大熊依旧守着他的女神,所有付出,得到的也依旧只是一句,我很感激你,但我并不喜欢你,Sorry。
07
从大三开始,专业课程多了起来,周一到周五,都接近满课状态,再加上婷婷报了法学双学位的课程,所以宿舍里充斥的,俨然一派学霸的景象。
我不知道在大熊遇到婷婷之前,法学对他意味着什么,但是自从遇到婷婷之后,法学便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也许不能说大熊辅修法学双学位全因为婷婷,但是同样的,也不能说这个决定和婷婷没有半毛钱关系。只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事情心照不宣就好,硬是摊上台面说,只会平添诸多尴尬罢了。
所以,在我们宿舍里,大熊是一个敏感话题,不能过多讨论。直到婷婷的第二任男票出现,大熊才被移出卧谈会黑名单。
婷婷的这任男票大宇,是个IT男,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窝在宿舍里敲代码。社交圈子很小,周边人际关系也非常简单。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婷婷选修了同一门课,而且因为课程作业凑巧地分到了同一个组,他又被老师指定为组长的话,那么他和婷婷可能就没有那么多后来的故事。这一次,依然是女追男。
当然,这些八卦,还是大熊告诉我的,因为他也选修了那门课。
比较可惜,婷婷和大宇的恋情没能熬过毕业季。
具体分手的原因是什么,我并不十分清楚,只是知道分手之后,婷婷喝醉过好多次。想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大宇的吧!
而搞笑的是,每次送烂醉的婷婷回宿舍的,都是那只笨熊。
08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话搁大多数人身上都成,唯独大熊和婷婷是例外。
本科毕业之后,婷婷奔赴深圳,而大熊则继续留在广州。因为从事法律行业,婷婷必须各地出差各地跑。但是广州-深圳,以及深圳-广州的“双城记”却是每周标配,所以毫无疑问的,大熊的家成为婷婷的广州招待所。
作为一个居家旅行必备的呆萌暖男,大熊烧得一手好菜,各种家务也是打理得井井有条。我偶尔关顾,恰好碰见婷婷过来的话,他们会一起下厨,犒劳我的五脏庙。而不知情的人,常常会误以为他们是两口子。
当然,我也曾暗暗谋划过,如果他们俩结婚,我还能少出一份份子钱。甚至还为此窃喜。可是,却没有想到,大熊情路坎坷。这不,眼看可能修成正果,半路却又杀出个高峰,婷婷的第三任男票。
据说,这任男票,和婷婷既是同行又是老乡,两人交往就是奔着结婚去的。
09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借用欧维之口,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他发现自己很喜欢房子,因为房子是可以理喻的。可以计算并在图纸上画出来,不好好做防水就会漏,不好好做结构就会塌。房子是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它就给你多少。很不幸的是,这些话很难用在人类身上。
我突然觉得,也许大熊,便是和欧维一样的人设。
认真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请病假不偷懒,不给别人添麻烦,铅笔只用中华2B,早餐也只吃两个粗粮馒头,不抽烟不喝酒甚至不熬夜,而二十几年的生命里,目前只喜欢婷婷这个女孩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这样的人设挺无可救药的,但是不可否认,正是这种人,才会不计回报的付出,而,正是这种不计回报的付出,才让人动容。
上次见面,是两个多月前,我问大熊,这一切值不值得?
大熊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扬了扬手里的易拉罐,喝完了最后一口啤酒。然后幽幽开口:你家张女神不是说了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好吧,我又一次无言以对。
10
五月中旬,婷婷订婚的时候,我和大熊都千山万水地赶过去了。而且大熊还作为好朋友代表,上台发了言。
他的发言稿很长,就像送女儿出嫁的父亲一样,对准女婿千叮万嘱。具体内容过于琐碎,我并没有留心在听,但是却断断续续记住了他最后的几句话。
我的脸盲症很严重,但是那天手语队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冒着认错人的风险,主动去向婷婷搭讪,是我这辈子最出色的决定……
我不算聪明,直到最近才想明白一个事情: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人回不回应都没有关系,只要能时不时看到ta就行。就像石神说的,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换言之,喜欢一个人,就要和ta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谢谢婷婷,把我当做朋友……
现场有多少人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我不知道,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一辈子的好朋友”这几个字上。
曾几何时,远在上海读研的柯生,也和我提过类似的话。
11
如果说,我心里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角落,不喜他人触碰,却愿意与某个人分享,哪怕事后千万次被他拿来调侃嘲笑,而就算再气急败坏,也只会随手抄起桌上的草稿本或者纸巾盒,直接砸到那人笑得一脸春意荡漾的脸上,但从不曾后悔的话,那么这个某人,一定非柯生莫属。
虽然我一直说“柯生是优质资源,要不是身为金牛座的极品原则帝,坚守住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我早就对他下手了”之类的话。但实际情况是,对我而言,他更像是一个被模糊掉性别的特别存在。而如果,非得将我和他的感情归类的话,那只能属于第四种感情。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亲情,但又不全然是亲情。
于是突然之间,我便理解了婷婷。她对大熊并非全无感情,只不过少了男女之间的那点“天雷勾地火”。这既是遗憾,也是幸运。
遗憾的是,大熊总归情深被负,幸运的是,朋友比情人更容易天长地久。
12
爱情本身就十分的不公平,我需要你,远远多于你需要我。所以我宁愿以朋友的名义爱着你,也不愿冒着失去你这个朋友的风险去独占你。(况且,根本就独占不了)虽说我不缺朋友,但是我缺你。
后来,又一次和大熊撸串。他并没有因为婷婷订婚了就各种灰心丧气,相反的,他依然乐观积极,聊到兴头上的时候,还不忘继续强调自己的恋爱观:
乐乐,我和你讲,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如果我喜欢你,我当然希望与你有关,但若是你置身事外,也不妨碍我对你的继续喜欢啊!
果然,这是一只笨熊,在所有人都认定“才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的时候,只有他坚持,我喜欢你,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