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追电视剧,这几年追过的剧一个手掌能数得过来。
不是不想看,而是我太过挑剔,任何一部剧播出以后,总是想尽办法挑出毛病,然后放弃。偶有热门剧,便通过评论看剧情,到最后一集去看看结局,草草应付自己的好奇心。
《何以笙萧默》,是我近年来惟一没有快放,而且重复看过十次以上的电视剧。
我喜欢大学时期的默笙,喜欢事业有成的以琛,喜欢事隔七年的那份渗入到骨子里的深情。
喜欢前十集完全符合逻辑的演绎。
因为喜欢,甚至忽略场景、服饰的过于粗糙。
赵默笙
默笙是官二代,可她向所有人隐瞒了身份。
从第一天在学校偷拍何以琛,便用尽一切稚嫩的做法想引起他的注意。
为了能联系上他,她谎称会拿着相片全校一个一个去问,迫使何以琛不得不交待自己的姓名班级;
为了和他有共同语言,学化学的她选修《民法学》,即便旁听过很次,她仍然在课堂上闹出过“流芳千古”的笑话;
为了制造偶遇的机会,甚至假装每天接送室友而在他必经的路口等他;
终于有机会进入他所在的辩论社,哪怕生病,哪怕明知被副社长嘲笑排挤,仍然坚持做社群里最底层的工作,只为了能多一点时间看到他。
有一天室友在宿舍说外面传说她是他的女朋友,她飞一般的找遍学校,只是为了当面对他澄清那不是她说的,尽管她多么希望那是真的。
她的爱没有一丁点杂质,单纯,专一,低到尘埃。因为太爱,她缺少安全感,总以为以琛爱她不够多,或者以为以琛只是感动而并不爱她,所以以玫刚一宣战,她便逃去美国。
在美国七年,她遇到种种困难艰辛,她经历了在国内从未想过的悲哀窘迫,坚持了七年,除了在心里想他,她从不敢联系他,怕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但不可否认的是,以琛,是她那七年惟一的精神支柱,否则她坚持不了。
最后她回国,在以琛所在的城市找到一份工作。
她跟自己说在这城市里工作的原因是因为他也在。可她没去找他。
让人心疼的默笙。
何以琛
大学时期的以琛,少年老成,含蓄而稳重,想爱却顾忌太多。
九岁成孤儿,寄养在别人家长大,从小看人脸色,从小会做家务,会跟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以玫说他不会在大学找女朋友,惟恐以玫不高兴;
他太懂事了,太省时度事。
拼命学习考上最好的大学,学最热门的专业。自食其力勤工俭学,不想欠养父母太多,没有时间陪默笙,也不会向她解释。
从小的境遇,使得他心里渴望爱,但不会表达。那只是他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在她离开后,他学会喝酒抽烟。曾经的千年冰山男神,也不落俗套的,颓废。因为他很爱,而没告诉过她。
于是他等,一等七年。
他想她时便去一个小店,点的全是她爱吃而他之前不吃的菜;
他经常回学校的操场,只为了在她曾经走过的路边去回忆她的声音,“以琛,以琛”的声音便是她留给他触碰不了的伤口。
七年的时间让他一边爱她一边恨她,当她真的回来,出现在他身边,他却冷漠,故作的疏离。
尽管他想她回到身边,说出来的理由却是他没时间去了解另外一个人,终是不肯承认自已等了她七年,担心她七年。
他已着手办理美国签证,只是为了去找她,连这他都没告诉他。
想隔着屏幕去抱抱,以琛。
前年播出的剧,到现在仍然无可替代。深究原因,其实不过是他们完全附合我心目中完美爱情的所有要素。
不会因为相隔太久而淡泊,不会因为世俗的寂寞而移情,更不会因为分隔两地而生恨,事实上,随着一年又一年,他们却始终留了独一无二的位置给对方,没有理由。
他们是互相认定的那个人,而已。
认定,便是爱情里不关山穷水尽不关山誓海盟不关千山万水的一切理由。
晚上下雨,呆在书房很久,看着满满的书架,不是特别静得下来看哪一本,于是不如再次回忆起发生在他们之间的这些点点滴滴。
至少,这个温情的故事,总可以无限次的让我安静下来,忘记有关白天的一切。
深夜,我只有我自己。和我喜欢的这些。
耳边,是那首曲子轻轻柔柔响起:
没你的世界好好坏坏
只是无味空白
答应我
哪天消失在人海
一定站在最显眼路牌
等着我一定会来
一元小说训练营一86号会飞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