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之感
今天在上着班,心情也是一往如旧着,
吃法突然接到一条办公群的消息,
(男生去二楼搬东西),本也无事,
搬完,我就整个人不好了!
故事是如此这般的
一位姓王的女画家
于公司办画展,合同签订12天10万块场地费,
王女在办展期间,准备工作略有不足,
看待馆里所用资源,都想用到,
但是作为一位作家,可能是自身对这些互联网的产品不太熟悉,
所以想要达到呈现的效果就不是很理想,
于是可能就有点心生不满,
再加展览已有4.5天,画作无人问津,内心也有点急躁吧。
多次同领导起了闲碎口角。
本来这件事感觉有点无可厚非吧,
但是就在今天,我下去帮忙搬这位女老师的作品了。
其一原因是:约定合同十万元,只付款5万,合同标明12号给全。
二呢,昨天展览作品撤掉了一部分。
说到这里其实也无可厚非,
但是搬离的地方是馆外门口的院子,
其实外面是公路,有围墙,但是露天。
老师出来念碎道:我未能清点完成,怎么可以搬离到室外呢?
这句话在我我们看来其实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我想说的问题是,到底是画家的画贬值,还是画家本身不值钱,
更或者说,未尊重他们心血的,一种变现呢?
此三者就算都有原因吧
一来画家的画:标价3千万,我结合网络拍卖规格,这种规格的画作,
能买一两副,国家级别的大师画作了,
凭什么王女能有这样的自信,视为:画如此,
其实我也看过几次,胭脂味太浓,画是美,却没有那种境界高深的感觉,
毕竟画作年限也才17年啊,
二来,不论画家还是作家,文字还是画,都是文人艺术家的精神果实吧,
尊重也应该是起码得了。
而我呢本身从事的也就是文字工作着,
与公司而言,我需要输出的就是文字方面,
虽然位卑不言其重,却看到这样一幕,让我深感同情了,
本是做文化的,又想懂这些文化,
却能很理所当然的践踏别人的文化,
这是什么道理?
我自由寒窗十数载吧,
所见文人风骨,不少,也未能有这种道貌岸然之感,
终究这病态的社会,让我觉得,文化传承,
需要文化人去传承,而不是借助企业,
因为他们眼界里面的,是利
而文人,比的是名,这两者之间看似关联,
但是出发点不同,我喜欢文字,
所以我觉得文字本身就是孤独,
她本身是一幅画,你品不出文字的孤独,你就不懂他真正所拥有的意思,
我想阐述的:观点就是,从事文字,画作,看得起自己的作品,是我们格子本身的第一点需要做到的,
之于能不被践踏的时候,必须力争,以礼说原因,
沉默是文字的毒药,也会是文人的毒药。
我可以孤独,如文字般孤独,却谁人都不可以有辱于它。
作者:安·如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