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曾把人分为两类:有趣和无趣。半个世纪后王小波说:“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他们口中的“有趣”很大程度上是主观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来自于对话的交流、观点的交换或者彼此间的相互影响。正如顾城所言:人生如蚁美如神。
香气和财富同时出现,才到了真正抉择的时刻。在人人都做微商的年代,你是要在空余的时间选择阅读卡夫卡还是用商品的图片不断刷新朋友圈?长年习惯酒桌上推杯换盏交际应酬的社交圈中结识新客户,却未必能结识到真正的认同感;既然读懂了乏味的大数据是否就能读懂作家笔下的十一种孤独和失落?目的明确,过程就会有些无聊,但注重过程,势必就会淡化目的的明确。电影《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身陷中年危机也不曾放弃写作梦想的潦倒作家李浩明说:“我就是条虫,就是作茧自缚,弄好了变成个蝴蝶飞出来,弄不好,就变个蛾子我也乐意。”这话说的自嘲自卑但诚挚热情,而真实是理智的,不会因为感性改变世界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