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引、近、慢作为几种词体,历代以来对其分类有很多争论,另外词牌演变,标志性的字眼已经难以找到,甚至模糊了作词者心中的概念,由此愈发难以辨别。而几种理论里最广泛使用而褒贬不一的说法是按照字数划分,这一说法代表人物有明代顾从敬,他在《类编草堂诗余》中提出词应当分为“小令”、“中调”和“长调”,其中字数计数按照词本体字数,去领字,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说这样的方法是可行的,但是却因字数的刻板印象使得人兴致全无,于是饱受针砭,如双调令中偶有超出字数者,这样划分就不令人信服了。但这个理论的核心思想应该不在于具体字数,而在于篇幅,而一般情景下词作均符合:短者为令,长者为慢。这种方法便于判别,并且符合较多的情境,所以得以长期且广泛流传。
另外的几种说法,最为时兴的一种是洛地等人的“均(韵)断”,考据张炎《词源》中的《讴曲旨要》“歌曲令曲四掯匀,破近六均慢八均。”“掯”与“均”同义,构成标志性的结构单位。
一种是吴梅的“节拍”,《词学通论》中有“词中之引,即如大曲之散叙,无拍者也;近、令者,有节拍者也;慢者,迟声而歌,如后世之赠板者也。” “节拍”一说注重乐感,是乐曲的必备要素,考虑到吴梅先生的研究领域,节拍于他是基础、可感的,由此节拍于他更方便用于定义慢词和令曲。节拍急促一般为令曲,节拍稍缓一般为慢词。另,王灼《碧鸡漫志》云“十六拍慢曲子”也提及节拍一说,是与“韵断论”有所异同,“均”的判断依据是“拍”即“一‘均’”,为“两‘(官)拍”。这与吴梅先生观点相同,然而吴先生的理论少有节拍的计数,只在乎节拍的缓急与变化,使得篇幅这一重要因素被忽略了。大多数令与慢都符合这一规则,但是却是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按照节拍往往难以评判。豪放派的词一如苏轼所作,追求“以诗为词”,由是不拘一格,少了很多音律上的限制,因而与曲化的思路相背,以吴梅先生的论断则难以划分,如此看来,“韵断”似乎是比较合适的说法了。
令曲与慢词起初都是应和曲而作,所以有很强的音乐性,单调的令因为过于短小,难以承载内容,于是变为双调,又名重头,而过多的重复显得无趣,由是发展为引、近,最终形成慢词,所以慢词较之于令曲,有更为繁复的形式,格律也不羁,词的篇幅也增长,由是能容纳更多的内容与情感。
例如柳永《卜算子慢》与苏轼《卜算子》,柳永词长短相接,节拍变换,情感变换曲折,而苏轼词则因为短小而句式单一,使得感情虽愁苦却少灵动,因为篇幅限制,过多的意象叠加会显得“过载”,所以令曲往往难以有很大的时空跨度以显示亘古的思绪,由是短小的词往往也“质轻”。但是这也有优点,即在于令的感情更为一致,而篇幅的限制使得“言有尽而意无穷”,有留白;同时,这种平缓的抒情更符合传统的审美,即含蓄,更让人有平淡中见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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