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要
下图也可以阐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发展过程
(二)、 分别介绍
1. 一元论、二元论、多元论
哲学上根据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为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
一元论: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或意识
二元论: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和意识
多元论:世界由多种本原构成,一般认为多元论的对立即一元论,多元论也包括二元论。根据世界的本质是多种物质本原还是多种精神本原,又分为唯物主义多元论(代表学说:五行说,物的本原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元素)与唯心主义多元论(如德国哲学家G.莱布尼茨,认为世界是由无数独立的精神性的“单子”组成的和谐的体系)。
2. 唯物主义、唯心主义
根据认为世界的本原是 物质或意识 还是 物质和意识 可以分成一元论和多元论; 而根据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则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分别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是精神。
唯物主义经历了朴素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个形态;唯心主义则有二种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 朴素唯物主义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朴素唯物主义有以下基本特征:试图在某些具体的有形物体中或某些特殊的东西中,寻找具有无限多样性的自然现象的统一;肯定世界的物质本原性和统一性;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它总是把某种或具体的物质形态看作是世界的物质本原的物质基础。如五行说,“万物生于水,又复归于水”,印度古代的“四大”(水,风,地,火)
(2)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发展了朴素唯物主义,主要认为世界的本原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又称机械唯物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 用形而上学观点解释宇宙 的唯物主义哲学;狭义指 西方哲学史上第二种唯物主义形态 ,即16-18世纪的唯物主义哲学。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解释自然界和认识论问题。
以17-18世纪西欧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为典型。它承认世界是物质的,在反对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斗争中起过积极作用。例如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认为,哲学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物体是不依赖于人们思想的东西,它是世界上一切变化的基础。世界上除了具有广延的物体之外,不存在其它任何东西。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批判了宗教神学和笛卡尓(法国物理学家,哲学家)的二元论。
相关的概念辨析:
形而上学 metaphysics:狭义上可以引申为从一种基元模式发展出来的关于物理世界的学问,广义上的意义有所延伸。是原始哲学的一个门类,指对不可证明的无形世界本质、一切现象(尤其指抽象概念)的原因及本源的猜测,主要问题包括:超自然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灵魂是否存在,自由意志等
形而上:用来形容以形而上学来讨论问题的做法,形而上学是个名词,但形而上一般来说是个形容词。还有一种说法,“形而上”(中国)指的是“道”,出自《易经·系辞》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形而上” 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儒家哲学中指无形的或未成形体的东西,与表示有形的或已成形的东西的“形而下” 对称。用来说明“道” (形而上)与 “器”(形而下) 的关系,即本源、本体和器物、现象的关系。
(3)辨证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创立的,有机统一了辩证法和唯物主义。最核心的观点是对立统一的规律。
马原教材指出,唯物辩证法体系包括:两个特征、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两个特征
普遍联系(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作用); 永恒发展(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矛盾规律):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
质量互变(量变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辩证否定(否定之否定):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体。
五对范畴
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4)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唯心主义)
社会存在(即社会的系统与架构,与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与社会意识(即伴随体系架构产生的意识,诉求,思想等等)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这两者的唯一标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又可以塑造与改变社会存在;历史唯心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人们的思想动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最突出的表现是认为少数英雄人物创造历史,而忽略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 ,它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它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这些阶级互相博弈的结果。
还包括以下观点:
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要素所有者与生产力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及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揭示的经济组织形式)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可以作为研究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如果以阶级的观点看待社会组织,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不同阶层的人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可能会引发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
(5)主观唯心主义
区分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标准是,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某主体的精神意识还是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原理)。主观唯心主义认为,某主体的心灵,如其感觉、经验、意识、观念和或意志等是世界中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例如,“吾心即是宇宙” 、“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6)客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在物质世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就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理念、理、绝对精神、绝对观念等),这种客观精神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物质世界。因此,客观精神在先,是物质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物质世界在后,是客观精神的表现和派生物,是第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