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有一次初见,后面的相遇都是再逢。我只会有一次心动,即使后面仍会悸动,那也无法再让我冲动。所以,孟可翰,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是否能笑着释怀。
(一)
所有的故事说出来,都不免落了俗套。我和孟可翰的初见本来就那么俗不可赖。
我那时刚升初二,还是在三班,55个同学一个没变,唯一的不同只是换了一个数学老师,需要重新去磨合。我喜欢这种熟悉的环境和没有什么不同的每天,日子在嬉笑打闹中度过,平淡欣然。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人,也没想过恋爱。
遇见孟可翰的那一天,我因为感冒迟到了一节课,我的教室在三楼,当我精神不振地低着头上楼时,在二楼转角处撞到了他。我抬起头准备道歉,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被他那双眼睛惊艳得忘了开口。因为我眼睛比较小的缘故,所以从小我就喜欢观察别人的眼睛并且喜欢大眼睛,但我现在仍想说并且敢说孟可翰的眼睛是我至今见过最好看的眼睛,清澈明亮、又大又漂亮,注视着你时那灵动的眸子好似漾动着水一样的波痕,又好像狡黠的鱼在你的身体里窜,目光中倒映着你清晰的影子,似乎你就是他的全世界,温柔得当时我就想把自己溺死在那双眼睛中。直到他走了,我还没有回过神来,沉浸于他那双魔力的眼睛,只记得他好像对我说了什么又似乎没有。喜欢一个人可能只是因为很小的一个方面,后来我就在想,我大概对孟可翰的眼睛一见钟情了。
想起第一次见面感觉自己蠢死了,后来听孟可翰嘲笑我说我好呆,我撞了他也不道歉,他给我道歉,我也没有回应,就那么傻傻的看着他。
有一种说法是: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时后,会发现在哪里都可以看见那个人。孟可翰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之后,我便常常在小卖部,操场,花园,校园的很多地方遇见孟可翰,只是我没能有机会再仔细的看他的双眼,那双对我施展魔力的眼睛,我不知道孟可翰是否注意到我。以至于我想看见那双眼睛的心情越来越迫切,发展到我想每天都看见孟可翰。
(二)
第二次仔细看那双眼睛,这是一个晚上。
我从小就贪玩,性子极其像男孩,喜欢男生的一切玩具,还能和年级绝大部分男生玩到一起。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每天下午放学,麻溜地做完作业,早早的吃完饭,此后便跑出去玩,和一群人在我家附近的几条街上捉迷藏,追逐打闹,一直要到天黑九点左右。不过此前我从来没在一起玩耍的那群人中看见过孟可翰。现在想想,那段时光,真是不可思议和愉快,那个时候的我常常累得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像小狗一样吐着舌头喘气,简直不敢想象。我想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我和孟可翰能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我们注定要分开。
那个时候,双轮滑板开始在我们这个小镇流行,双脚一前一后,一扭一扭的,别提有多好玩。我们这群人早早的缠着家长给我们买了滑板,我也极有天赋的学会了诸多技巧动作(这是我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此后我们的玩耍范围便直线扩大,不再满足我家周围的几条街,开始征战其他条街。
这个晚上我们征战到了孟可翰家附近的街。看见孟可翰的时候我险些从滑板上掉下来,原来他在这附近住啊,他兴致勃勃的看着我们的队伍,即使满眼的好战,也没能剥夺那双眼本来的清澈,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长的真不错,才知道他叫孟可翰。不过我没有时间看他,双方交谈了几句,便开始对抗起来,对抗唯一的规则就是脚不能碰地,一碰到地就算你阵亡。我的滑板技术属于中下,平时是和队友一起包抄别人,可是这次战争太激烈了,我不幸落单,只能到处滑,以逃掉别人的追赶。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的被孟可翰发现,当他快速躲过人群向我划过来,那在路灯下发着星星般的光芒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的时候,我直接丢盔弃甲,从滑板上掉了下来,直愣愣的看着他,真的不是我花痴,细看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兼有女孩的漂亮和男孩的英气,五官柔和却又分外饱满,后来看见他妈妈我就知道原因了。看着我直接掉下,他突然笑了起来,那圆圆的大眼睛也弯起了漂亮的弧度,他围着我滑了一圈,说道:“果然女孩子,还是不适合玩这样的游戏”,就又笑着滑走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生气,可能是因为他的话里没有任何嘲讽的语气,只是那种肯定的果然语气还是令心里突突的不舒服,不过他的声音真好听,像溪水从我耳旁流过。那天晚上,我一直梦到他笑着的似半月弯的眼睛一直温和地看着我,从天黑到天亮。
此后,我们几个街道的人就经常在一起玩,慢慢玩到了一起,我和孟可翰也越来越熟。这是让我非常高兴的事,因为这样就可以每天看见那双眼睛了。细细了解孟可翰人真不错,对朋友仗义、细心,就是太贪玩、太要强了,不过我自己也是这样的性格,凭什么说别人。这个年龄的我们只是单纯的喜欢某件东西,我喜欢孟可翰的那双眼睛,就像我喜欢漫画,滑板一样简单,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占为己有或许是和孟可翰谈恋爱。我一直觉得朋友是最好的关系,我们的性格也只适合这样的关系。两块不同磁性的磁铁,纵然相互吸引,连在了一起,可是彼此的温度永远无法温暖彼此。
(三)
我没想过孟可翰会喜欢上我,甚至找我谈恋爱,因为绝大部分在一起玩耍的男生从来没有把我当女生看待,我也没有那么多小女生心思。我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即使每天仔细看着他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没看出那变了样的情愫,这也或许是最开始他隐藏的太深的缘故。
那天晚上开始与平常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最后是他和他的几个小伙伴送我回家,平常异常话多的他,这个晚上显得格外的沉默,一直都是他的几个伙伴说话,我察觉了一丝诡异和尴尬的气氛,这气氛到我和他独自走进楼道巷子时加重,他的小伙伴不知什么原因都没进来,他默默地跟在我身后,落半步的距离。
我知道他有话要说,可是我不知道他究竟要说什么,干嘛要把气氛搞得这么尴尬。我极其受不了尴尬,于是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他,语气中带着一丝烦躁的问道:“你想对我说什么话吗”。他没有立即说话,一直用那双温柔的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麻。
当我忍不住再想说话时,他终于开口了。“你知道的对吧”,他那极其温柔的语调让我分辨不清其中的情绪。
我一脸茫然,我到底应该知道什么,我怎么什么都不清楚。“知道什么啊”,我真的不是懂装不懂。
他看着我疑惑的表情,叹了口气,颇为无奈的说道:“我喜欢你啊”。那语气无奈中透着真诚,那眼神无语中透着喜爱。
我第一次看见他用这种眼神看我,听他那么说,突然有一点反应不过来,“啊,刚知道”,我习惯性的反应抓了抓头。
“那你呢”,他眨了一下眼睛,黑玛瑙般的瞳孔直直地看着我,没有一丝晃动。
我猛然不太好意思和他两眼相对,垂下眼皮,犹豫的说了一句:“不清楚”,下一秒,又无意识的马上补充道:“好像也有一点点啦”,说完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复又低下头,脑袋一团浆糊。
“一点点够了,会变多的,那做我女朋友吧”。
只听见他欣然的语气,我恍惚间不太肯定他说了什么,猛地抬起头说:“什么”。
他看着我的眼睛,一眼的真诚,一脸的认真,一字一句的对我说:“陆清湾,做我女朋友吧”。
我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回答,下意识的说道:“我......,我脾气不好”。
“正好,我脾气也不好,通常只对你一人脾气好”,他温柔地笑着对我说,那种温柔似乎要穿过我的皮肉,骨头,到达那柔软的心脏。
后来想想,我总是嘲笑孟可翰最初在情感方面的羞涩有违他的形象,其实恰恰也是因为他在感情方面的直接和勇敢,让我认识到我自己的榆木和不坦诚,或许最开始我仅仅喜欢那双眼睛,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喜欢他的主人。
(四)
那天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和孟可翰又说了什么话,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知道当时有一种一直漂浮在云端的眩晕和兴奋,又有一种被棉花糖包围的喜悦和温暖。
那天过后,我和孟可翰就以男女朋友的形式相处。相处中默契带了一丝温馨,我没事最喜欢盯着他的那双眼睛看,看得他忍不下去了,把我的眼睛捂住,或者是把我的头扭开。
早晨我不再在家吃早饭,和孟可翰互发短信出发后,我们会在一个十字路口相遇。每到那时,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不早不晚,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我们既没有擦肩而过,也没有背道而驰,一切都刚刚好,恰似那人间四月的花。
一起走,一起去吃早饭。这期间不会有什么动作,两个人就是那么安安静静,默默无言的走着,可世界却好像刻意把我们两个人孤立开来,让我们处于一片粉红色的花海,周身都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像大多数谈恋爱的人一样,我们每天都想呆在一起,每天晚上都有说不完的话,吐不完的心事,从一个朋友聊到未来想做什么工作,聊了很多很多的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事,很多很多不切实际的事。
每天晚上,我仍然出来玩,只不过由一群人的嬉戏,变成了两个人的闲逛。我们没有过多的肢体动作,连牵手都甚少,可能出于害羞,两个人都纯情得不敢想象,想想都觉得可爱。通常都是逛河边,逛街,坐在河边的石头上聊天,可就是这么无聊的事,也会呆得很晚,不想回家。
我是一个很少想以后,很少给承诺的人,因为我清楚自己的善变,世界的多变,世事的无常。我最多会想明天吃什么,三天之后会发生什么,可孟可翰不一样。他爱给我说以后,他爱规划那不确定的未来,他也善于给承诺。
他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可是他不知道,我从不相信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分离并不像是你拼命忍住泪水就能不流下来。
他说:“他以后要开一个酒吧,每天和朋友们呆在那里,为梦想而奋斗”。后来我并不清楚他是否实现,因为我们没能走到永远。
他说:“他以后要像他爸爸一样,做个好丈夫,好爸爸”。这我一直相信,正如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一样确信,他将永远是一个温柔的人。
……
每当孟可翰说这些的时候,他会紧紧的盯着我,那双美丽的眼睛发着明亮的光芒,耀眼得我不能质疑,我会看着面前的大河平静的水面,含着笑说“一切愿你心想事成”。这条大河是沱江下的一条叫不出名的支流,千百年来所有衍生出来的情愫,是否都融入了河水中,就如那是我没能说出口的话。
(五)
每个周末,孟可翰都会载着我去附近的乡间田野,马路村庄玩,那自行车上承受的是两个人的体重,再加上无法计算的快乐。我和他都喜欢速度带来的快感,那是暂时摆脱了风的自由。下坡时,我兴奋的大喊,感觉我们是两片甩掉了重量的羽毛,相互依偎着飞起。上坡时,他累得满头大汗,可仍然不肯让我下来,他说这就是甜蜜的负担,甘之如饴的承受。我们好像有用不完的时光,咿呀咿呀的述说陪伴。
像学生时期所有恋爱一样,像生长黑暗的苔藓,见不得光。不能被老师发现,不能告诉家长,唯一的倾诉对象便是几个朋友。同龄人对感情都是好奇期待,纯洁得好像天边的雪莲,这是后来的我们无法拥有的。朋友们在见了孟可翰之后,都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听了我讲的一些关于我们的悄悄话之后,她们更加认为他太好,太温柔了。以至于后来我和孟可翰分手,她们都说是我的个性原因。
这一年的冬天很冷,我非常怕冷,每一丝风似乎都对我带有恶意,每一片空间似乎都在排斥我的存在。我的手自前年开始生冻疮,之后的每个冬天便一发不可收拾的在手上扎根。可是我们仍坚持每天晚上出来,穿着臃肿的羽绒服,围着厚厚的围巾,冷风一阵又一阵地不停歇地刮着脸,呼出的空气瞬间形成白雾,在路灯下朦胧得好像美梦的幻化,那种美好无法想象。
有一件至今我想起也觉得很好笑和温暖的事。每次晚上出来,每当走过我家的那条街,孟可翰都会问我冷不冷,如果我说冷,他就会牵我的手。温柔的跨过季节的少年,似乎从盛夏来到我的身边,那双亦如他眼睛般温暖的手,在那个冬天,给了我整个世界的暖意。有一次,我突然想试试,如果我回答说不冷,他会怎样做呢。
“清湾,你冷不冷”,亦如往日的问话,轻轻柔柔。
“不冷啊”,我直直的盯着他,看他什么反应。
他愣了一下,突然说:“那你冷的时候给我说一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动作了。
看到他这样,我猛地笑出了声。温柔害羞的少年,即使平时再勇敢,也难逃在喜欢的人面前忐忑不安。我突然明白,那句“你冷不冷”,不只是对我的关怀,还是对我的尊重,让我选择,亦不让我生厌。
(六)
和孟可翰分开是必然,不是因为不喜欢,只是清楚的明白,就像你知道这颗药,糖衣里包着的是苦涩的内外。我们性格太相同,但是价值观、人生观完全不同,这就注定了争吵和不理解。我们都不完美,却祈求一份完美的喜欢,这是不管我们成不成熟都会犯的错误,尤其是在年少时最明显。
人总是清楚的记得美好的开始,却模糊了不完美的结束。我只能记得一些和孟可翰分开原因的片段,其他的细节都留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天。
原因大概是这样的。孟可翰在一天内想买邻居家的小狗和游戏里的装备,很突然的喜欢,可是他手里的零花钱不够。我和他商量说先买一样,另外的一样过两天再买,可是他不同意,他就想那天买。我无法说服他,他也无法说服我。我从小的观念是你的期望要与你的能力成正比。只认同做你能力之类的事,你目前的能力只能买一样,就买一样。
同样的要强和不可改变,再无限放大的互不理解,恋爱中的一点点小事,都可能是深水炸弹,结局也就不再受我们控制。
就因为这件很小的事,然后就是冷战,再然后忘了是谁说的分开,只记得自己当时收到消息哭了整整一节课,让生物老师不敢抽我起来回答问题,大概是被我的哭相吓到了。眼泪像是带走了脸部的水分,让整张脸都绷了起来,紧紧的拉着,不准你有笑脸,不然它就要裂开。眼睛肿得不能睁开,只剩下像铅笔画的一条细线。我明白再也没有这个人端着冒着热气的奶茶,在班级外等我;再也没有这个人问我“冷不冷”;再也没有这个人笑着对我说永远;再也没有那个在电话里什么都敢对你说,可是呆在一起连抱你都不敢的害羞男孩……我不是不舍,可我也更加清楚的明白,我和孟可翰的时光过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我还是喜欢他的那双眼睛,可是再也无法像最初那样打动我心了。我承认我的豁达和狠心,因为我就此放开。
晚上,孟可翰给我打电话,说他舍不得,那么要强的人话里带着哭腔。我呆了呆,然后轻轻地说:“我们都互相了解,知道回不去了又何必再纠缠。走不到最后的人,何必在这一生中有几个交点。孟可翰,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能否笑着再见。”最后我似乎想扯着嘴角笑笑,可是最终还是无法笑出来,果然人不能勉强自己,不管是否有人看见,不管电话那边的他是否知道。他没有说话了,可也没有挂电话,呆了一会儿我把电话挂了,就像在我的这份喜欢上挂了一把锁,然后我把钥匙扔了,没有钥匙,打不开,我再也不会打开。孟可翰,温柔我时光的少年,虽然还早,可是我们已经说再见,不舍必将慢慢变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