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半起床,给熊孩子喂好奶粉,抱着他走去外面的阳台呼吸下早晨新鲜的空气,才发现,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抱着我家的熊孩子站在门里一起欣赏还很安静的早晨,这绵绵细雨。我就这样抱着我的宝贝,好一会儿,他有点困了,就趴在我的胸口,像一只小狗一样,还不时的抬头看看周围,看看我,头又重重的趴下,一点点动静都能惊动他敏感害怕的小神经,直到他沉沉睡去。我在想我的宝贝儿只有趴在我的身上才会有安全感,才能安然入睡。我的母爱之心开始如海水般波涛汹涌,我的宝贝儿!有你真好!妈妈永远爱你!
一个人安静的时候,我就会用心慢慢的感受生活,觉得很幸福,也很知足!本来是一只浮萍,现在拥有一个和谐的大家庭,一个知冷知热温柔体贴的老公,还有一个跟我老公一样帅气可爱的熊宝宝!三口之家,过着热气腾腾的日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张爱玲一生渴求的幸福也不过如此。
哦!我还喜欢写字,假如我写着写着有一天能写出个名堂来,那我的人生就更加的锦上添花了。
呵呵呵!前面的文章里,我有写到我是个爱做梦的人,这不,我又在做梦了!
看到这里,我想你们该骂我了,写这么多,完全文不对题啊!呵呵!别急,我想有心的朋友都能感受的到以上的文字的幸福感。
但是如果我还和四年前一样的话,我想幸福不会来的这么快。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是一个自卑,不苟言笑,孤独,迟钝,总是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的人。假如我在人群中的话,绝对会待在最角落。后来和一个特别外向的女孩成为最好的朋友,慢慢的变得开朗,但是内心的自卑感却根深蒂固,难以摘除。
总是迟钝,总比别人慢半拍的我,直到22岁才情窦初开,有了第一个喜欢的人,那时候我对爱情的理解和愿望就是俩人手牵手一起散步在铺满枫叶的柏油路上,我能想到的和恋人亲近画面仅此而已,再没有比这个更浪漫更能诠释爱情了,然而这个简直快被这个快餐时代所忽略不计的情愫,都没能实现,实在是太打击我脆弱的心灵了,我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的呵护!最终还是没能让他喜欢上我。
我伤心难过,郁闷,请假去太湖散心,发泄,大热的天,走十几里路,好像所有的悲伤和不甘都能像汗水一样流出体外。伤愈后,我得出一个结论,感情这种事,并不是努力就能有回报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体悟到了更为贴切的答案。
想想也真是的,那时候的我穿的像个小学生一样,素面朝天,怯生生的眼神像只受惊的小鸟,没有独立意识,没主见,没见识,只有一颗不食人间烟火单纯透亮的心,如果这在当今社会也算优点的话。这样的我,没人喜欢,没人爱是正常的呀!
后来,我不知怎么的脑袋开窍了,开始做头发,买修身的衣服,穿高跟鞋,学护肤,我发现,我慢慢的变得自信,可以大声说话,也爱笑了。身边的朋友看到我的改变,都说我变漂亮了,有时候我心底在想,脸还是这张脸,只不过换了身皮,给人的感觉竟人壤之别。原来真的是相由心生,原来的我,自卑怯弱,不苟言笑,人见了,自然不会欢喜,现在的我,自信开朗,昂首阔步,爱笑的女生,谁不喜欢呢!
当我开始穿修身衣服的时候,别人说我小蛮腰,臀部又圆又翘。穿着迷你裙,小腿很漂亮,(其实是胖胖的大腿正好遮住了)
当我开始做头发的时候,别人夸我的头发乌黑亮泽。
当我穿起高跟鞋的时候,我的身体挺拔又有气质。
当我开始护肤的时候,我每天早晚对着镜子五分钟,五步护理,每天如此。时间越久,我越爱自己这张脸,女人的花期短暂,但我可以使衰老延迟。
当我变得热爱工作时。领导夸我做事踏实认真。
当那个人辗转知道我现在的变化时,想要重新开始,我只能报以微笑说声抱歉了。原因有三个,第一,我不喜欢吃回头草。第二,担心自己在同一件事上摔两次跟斗,不如相忘于江湖,还能记着些我的好,第三,是最重要的,他已经不是我现在找老公的标准了,我的眼光变了。
当我变得美好时,爱神丘比特狠狠地朝我心口射了一箭,我遇到了真正的爱情,我的老公,他出现的刚刚好。
朋友们,从现在开始,爱上自己,爱上这个承载你灵魂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