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的我非常易怒凶猛,和人没争执几句,可能拳脚就招呼上去了。不惑之年后,这样的行为大为改观。只是,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还是一个人吗。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形象的表达了宇宙万物的变化思想。流水在变,涉水的人又何尝不在变化呢?这是从哲学辩证角度对“我”与“我”的解释。如果从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解释,就更好理解了。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人格由三部分组成,也就是本我、超我和自我(英文分别为id、ego、superego),这也是心理学研究永远跳不开的课题。
我们先来看看“本我”。
本我也就是本能,由各种欲望组成,像性欲和攻击欲,还有后来弗洛伊德提出的生本能和死本能。它是一个人人格的基础和核心,是燃料,也是能源。本我遵循的原则是享乐原则。
如果一个人的人格中只有本我,那这个人就会不顾一切地寻求各种欲望的满足,就像狂暴的野兽。
说完了“本我”,再来看看“超我”。超我,相当于是人格中的管制者,代表着道德。超我遵循的原则是道德原则。
道德,也就是人类集体认同的一个规范,这个集体可以是家庭、社会、国家、民族和文化共同体等不同层面。当然,也有超出所有个人和集体的普世道德,或抽象道德。如果一个人只有超我,那这个人所有行为的出发点,都不是为了自己。
可以说,本我是野性,超我是德性。它们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冲突。这就需要一个协调者,而这个协调者就是自我。作为协调者,自我奉行的是现实原则。也就是环境允许一个人做什么,这个人就做什么。如果环境特别强调道德,那一个人的自我就会将呈现出来的人格面具,朝超我的方向调节一下。相反,如果环境是鼓励个性解放和自由的,那自我就会将呈现出来的人格,朝本我的方向调节一下。
譬如弗洛伊德所在的时代,是严重倾向于性压抑的,于是人们呈现出来的样子,更多的是“超我”;但是二战后的性解放时代,人们呈现出来的样子,更多的是“本我”。
在弗洛伊德的本意里,超我是父亲形象的内化。
进一步说,也就是,超我是父亲的意志内化到了孩子的头脑中。而本我是孩子自身的欲求,也部分的进入到了孩子的头脑中,这两股力量会冲突打架,于是头脑尽可能地去平衡两者,这个头脑或意识层面的平衡工作,就造就了自我。
所以本我和超我,形象一点来说,就像是一个人“内在的小孩”和“内在的父亲”的关系。
有的精神分析师并不太认同弗洛伊德的这个说法,在他们看来,超我也可以由母亲造成,这样一来,本我和超我的关系,就变成了“内在的小孩”和“内在的父母”的关系。
现在就可以回过头,来解释发生在我自身的问题了。年轻时好斗的我是“本我”占主导,随着权威文化、道德的吸收,“超我”逐渐占据上风,“本我”这个和事佬就会及时站出来察言观色奉行现实原则搞平衡。
必须强调的是,一个人的“家教”对孩子“超我”的形成非常重要。
这是因为,不管是“内在的父亲”还是“内在的父母”,每个人最先具有的超我,是来自一个具体的权威——自己的养育者的,父母给孩子灌输什么样的道德理念,将直接影响孩子后天“超我”的形成。所以,为人父母者,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对孩子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