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无论是漫画圈还不是漫画圈的人,都在讨论一个热度依旧的问题:中国的漫画为什么始终不温不火?
以前我习惯把问题归咎于政府,归咎于行业大佬的一手遮天,归咎于一大批优秀的漫画家得不到充分发挥自己才情的机会。
但是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让我产生了新的想法。
知名漫画家夏达,因为剽窃画作而开始受到人们质疑。
夏达最著名的作品,大部分特别喜爱漫画的死忠粉应该都知道,《长歌行》。这部作品深受大家喜爱。
那个时候,夏达因为疑似受到平台公司的压榨,于是决定退出公司,搞自己的独立漫画。当时网上呼声一片,都是来声援夏达的,并且很多人跟风带节奏,趁机喷一喷所谓的平台的黑暗。
而现在,夏达已经坐拥400万粉丝。
但是很多人指出,夏达看似华丽的漫画背后,却充斥着大量别人的作品,并且夏达没有点出,默认是自己的作品。
经过网友指出的就有李晓明,申伟,王荃力等画家的作品。
而李晓明本着照顾夏达,支持国产漫画的态度,做出了如下声明:
大家好,我是工笔画家李晓明,以绘制工笔牡丹见长。我的另外一位画友王荃力先生,则擅长工笔老虎的绘制。还有一位我们工笔画论坛管理员龚雪青的老师是申伟先生,现在为清华美院的老师,擅长工笔花鸟画。
据网友告知,我们三人的一些图片被夏达小朋友在漫画中引用了,当然,她的漫画可能还引用了其他N多的图片。在这里,我仅就我们三人的图片被侵权提出如下的看法:
1、夏达是一位很有才气的女漫画家,对自己所喜爱的事业很执着,这一点很好。
2、网络存在的价值,我认为“共享、平等和自由”是关键因素之一。
3、对于他人创作作品的局部借鉴或使用,从学习研究目的上来说,是完全可以的。
4、但是考虑到毕竟有原创画家的心血浇灌其中,所以,在引用的时候,最好能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告知原画家一声,这也是对版权的一种尊重。比如我们国画创作中,借鉴、改编甚至完全临摹某个画家的作品,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但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画家,会在画作中标注“拟某某某先生笔意”这样的题款。而在漫画或其他设计艺术的引用中,我个人认为,“明信片版权”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方式。
5、在当代中国的版权环境下,对于某些图片的借鉴、引用,采取法律途径来**,显然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作为画家,尤其是一个有理想的画家,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原创理想,过多的借鉴,会让我们产生依赖思想,会扼杀我们的创作能力。长此以往,受到损伤的还是画家自己。
6、我本人的原创作品中,这几年也大量的通过网络摄影图片来改编,大多都是从百度搜图而来,经过N多的转载以后,确实无法联系上原作者,虽然心中一直有遗憾。。。。。我想,夏达的引用,很多时候也和我的情况类似吧。
7、漫画也是我童年就爱的画种,我小的时候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每年都会订阅整年的漫画杂志《讽刺与幽默》。我很热爱这个画种,希望小夏达能走得更远!
可以看出来,李晓明老师实际上还是非常客气的,害怕自己的话伤害到了夏达的自尊,并且还称她为“小朋友”。
但是夏达已经32岁了。
而夏达对此作出的回应有点长,总结来说就是:首先,您的素材我也是从网上买的,可能没有经过您的授权,但是这样看来我也是受害者;其次,这些话我进行的二次加工,不能完全说是抄袭;再者,如果您愿意,我可以买下您的作品,包括以后的作品。
夏达的回应还算是十分客气,似乎也很真诚。
但是,夏达被怀疑抄袭的作品远远不止这些。
在夏达引用素材的网站上,明确表明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我认为,一个行业顶尖的代表者,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这个行业发展的。如果夏达可以代表漫画这个行业的话,那似乎可以解释清楚漫画界的一些不良现状。
不要什么屎盆子都往广电头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