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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晚清官场镜像》第3章
有的佐杂缺收入更丰,杜凤治熟人之子刘某署理顺德都宁司巡检十个月,“据云可余五六七千金”, 竟是杜联任广东学政一年宦囊的两倍。
而新安县属的九龙司巡检,因“在香港下游海面对过,竟在海外,缺瘠苦,有夷务”,所以佐杂们都视为畏途。
有些佐杂甚至默许在衙门开赌,番禺县丞就如此。上司觉得不成体统,但广州知府是因他祭祀误事才给他记大过一次,并无追究其开赌之事
同治十年十月,盗贼二三十人,半夜明火持械入黄鼎司巡检署抢劫,把巡检李腾骧(雨村)一家所有财物、衣服抢去无遗,幸而官印未失。巡检本有缉捕之责,巡检署竟被盗贼抢劫,故不便禀报上司。杜凤治同广州知府商量把巡检署遭劫改报为“因窃失物”,为李腾骧保全了面子,使其免受严重处分。
杜凤治任罗定知州时,东安县下属的西山司巡检朱有筠带领弓兵、差役 20 多人到欧村捉拿命案、窃案疑犯,与乡人冲突,弓兵赖某被乡人用竹铳轰毙。赖妻曾氏率数妇人到巡检署要求抚恤银 200 两,朱已躲匿,朱女与之理论,赖曾氏妓女出身,出口粗蠢,“言老爷不见,如无银与我,只可将小姐拉去卖了,尚可卖得一百八十与我们了事。小姐羞愤服毒自尽”。 朱巡检已 70 多岁,只能恐吓欺压良民,应不具备缉捕能力,出乱子后也无法应付,致使自己的女儿自杀。于此也反映出佐杂缺乏权威及实力的状况。
杜凤治聘请佐杂审案,除便于指挥外,估计还有节省薪水的考虑。知县对县署的案件都审不过来,四乡大量案件,部分由绅士掌控的公局处置,部分则由巡检司处置了。
清朝制度设计有太多脱离实际之处,佐杂不得听讼即其一端。州县官特别是首县知县,公务繁忙、案件多,不让佐杂审案是不可能的,各级官员都不得不默认佐杂听讼的事实。杜凤治反对的只是佐杂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听讼,或佐杂侵权太过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甚至给自己带来较大麻烦。
委员本人通常不到出差的州县,只要求州县官把销差文和程仪寄去,上司也完全明白。州县官当然宁可委员不到,因为至少可以节省舟楫、食宿等费用,同时也免得委员找到什么把柄在上司面前进谗。有些缺乏官场经验的委员,真的下到州县,反成为例外。光绪元年三月,杜凤治得知“交代局委催历任交代委员”要来罗定,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此等扯淡之事,又要老子应酬花费”。
因为程仪由州县官承担,所以上司完全不必考虑委派委员的成本。
幕客这个行业,浙江绍兴人占相当大的比例,而杜凤治恰恰是绍兴人,亲朋戚友中有不少幕客,因此,他对幕客之道是熟悉的。杜凤治因多年在北京的处馆和历练,人也算精明冷静,所以,任州县官后同幕客的相处比较融洽。
杜凤治的“家人”严澄,是榜眼许其光所推荐,许、严早年是同学,许为翰林、严为“家人”,两人地位悬殊,但维持着交情,“至今相交如兄弟”。
光绪元年( 1875 )正月,杜凤治署理罗定知州,其时正面临巡抚将署理总督、新总督来粤之时,坐省“家人”报告说目前只有广府六大县上了省城,“向来四直州从不上省拜年”,建议杜“可以勿来,来则白白多花数百两银也”。杜很赞赏坐省“家人”为自己着想。
无论是当时官员、幕客,还是日后的学者,写到清代书吏时基本上也是负面评价。但州县衙门没有书吏无法运作,州县官、幕客、官亲都是外地人,而书吏则是本地人。一个能干的州县官,既要保证书吏为自己所用,同时也要防范他们牟利虐民过了头给自己添麻烦,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书吏、衙役乖乖地按规则向州县官奉献部分法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