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密 单位/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
影视剧或者生活场景中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一幕——“某某被抓了”。那么,“被抓了”在法律上是怎样的含义,被抓者的亲友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下面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详细解读。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定义及一般流程
我们通常所说的“被抓了”,主要是指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拘留,从广义上来讲包括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对多个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司法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拘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5天。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场所是拘留所。涉及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当事人如果对拘留不服,可以聘请专业律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一般羁押在看守所。
亲友被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涉嫌犯罪,但只是涉嫌,并不意味着最终必然面临有罪和判刑。认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过程极其严格,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法院依法裁判的,均不得认定其有罪。
刑事拘留的一般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第一时间应当采取的正确方法
在遇到亲友“被抓”的困境时,首先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下面介绍的正确方法进行应对:
现实中,当事人被抓的情形比较多样,亲友第一时间知晓其被抓的方式也是不统一,无论如何知晓,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步先自行或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核实信息真伪,切勿听信任何人“花钱捞人”的承诺。
(一)明确办案机关、办案人员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拘留后24小时内,会向被拘留人户籍所在地邮寄挂号信函,但家属实际收到信函的时间是并没有严格规定。实践中,亲友被抓消息传达给直系亲属的时间往往滞后,所以家属一定要注意及时查收信函,以免错过为亲属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最佳时间。
2.拘留通知书中会对被拘留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羁押场所、承办人员、承办人员联系方式等有明确的记载;如果您未收到寄送的拘留通知书等文件资料,而是接到了通知电话,可以根据电话号码等已掌握的线索进行查询或委托律师核实,请求有效帮助。
3.及时联系办案人员,如果亲友涉嫌经济类犯罪,可以向办案人员核实涉案金额、具体关押场所,也可以向其询问如何领取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如被拘留人身上携带的项链、手表或者其他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二)明确亲友被羁押场所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24小时内需被送往看守所羁押。看守所的职能是负责羁押,不查办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其直系亲属及辩护律师需遵守看守所的具体规定。
1.被拘留人收押之前,会进行健康检查。
被拘留人入看守所时,医生会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看守所不予收押三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即: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2.看守所设有专门服务窗口负责转递衣物。
直系亲属可实地或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询问寄存衣物所需要的证件及手续材料。一般情况下,在押人员的直系亲属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和亲属关系证明,看守所转递窗口在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办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
直系亲属可通过看守所办公窗口为被拘留人寄存衣物,衣物中禁止含有任何金属、尖锐、带状、条状(如拉链、扣子、松紧带)的东西。北京市内的看守所一般会告知被拘留人直系亲属为其置办圆领套头无扣上衣、不含袋子的运动裤(含松紧带是可以的)。如果被羁押人有近视的情况,可以给他配送一幅近视眼镜,近视眼镜的镜框必须全部塑胶,镜片必须是树脂,不能带有任何金属,固定镜架的螺丝钉也应当改用塑胶钉。
3.直系亲属还可以通过看守所服务窗口为被拘留人存入生活费。
直系亲属可以为被拘留人存入生活费,存入方式要按照看守所的的具体规定,有的要求是现金,有的可以转账方式,但有限额规定,一般情况下,在押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不能超过人民币2000元。被拘留人离开时,看守所会将余款退给当事人。
(三)及时聘请律师
1.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均只有律师才能够见到犯罪嫌疑人。亲属尽早聘请律师律师介入,则律师可以及时了解较为全面的案件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同时也通过会见安抚犯罪嫌疑人的焦虑、失落情绪。
2.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在押人员的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才有权签署委托书,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三、聘请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介入后可以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案情,及时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或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争取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效果。
(二)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押人员,及时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羁期限届满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押人员情况,向承办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三)如果案件有受害人,辩护律师可以指导和协助家属与受害人沟通取得谅解,获得从轻或减轻刑罚。
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往往处于对立面,当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怀有抵触情绪的,家属可在律师专业法律知识的指导下,与受害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将双方矛盾做到最大程度缓和,争取受害人谅解,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从轻或减轻刑罚。
(四)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一般都会非常紧张、害怕、无助,情绪低落,通过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能够有效平稳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懂得其享有的合法权利,保持良好心态。
四、聘请律师的黄金时间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第一个阶段。而侦查阶段的前期,即刑事拘留之日至提请逮捕之日,这段期间是律师有效辩护的关键阶段,该期间经常被称为“黄金援救期间”。
对于涉案金额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律师在“黄金援救期间”介入,有可能争取到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的理想结果。由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经办的多个案件,涉及罪名如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在押人员获得取保候审,或最终被检察院决定不批捕、不予起诉,或由法院判决无罪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