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有情深意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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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千金小姐,货真价实的。父亲兄长都在朝为官,祖上的爵位承袭至今,依旧是个一等一的勋贵世家。

我的侍女总是说,整个上京城,除了皇帝的女儿,没人更应该比我矜贵了。

我知道,矜贵的不是我,是我百官之首的父亲,是我战功赫赫的兄长,是我邵家世代的功勋财富。

我的长相很平常,没能丑的让人印象深刻,没能漂亮的让人过目不忘。连身边的丫鬟都比我有三分颜色。

可邵家人都生的漂亮。哥哥俊朗又挺拔,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一双桃花眼里星辰浩瀚,平白惹了无数桃花。

父亲当年是出了名的俊秀公子,母亲是城中一等一的美人,生出这样的人间祸水,倒也不稀罕。

若有父亲旧友上门拜访,见了我和哥哥,大概一半会说哥哥生的和父亲年轻时一模一样,另一半会说哥哥五官甚肖其母,轮到我的时候便只能干巴巴的憋出一句,令媛气质上佳。

我和哥哥以相爱相杀为乐,偏生我没他貌美如花,没他才思敏捷,更没他巧舌如簧颠倒黑白的本事,只有低头挨骂的分。

我总是会努力地想一想,他小时候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和那些嘲讽我不是亲生的公子哥们打架,看在这一点的份上,他再恶劣,也是可以原谅的。

娘亲是个分外温柔的美人,从来笑脸相迎,端的是雍容华贵的气度。她摸着我的头,笑着说,阿桑幸亏是生在我们邵家,不然要受什么样的罪哦。

哥哥听到这句话时,瘫坐在木椅子上,整个人软的像没有骨头,闲闲地磕着瓜子,偏生人生的漂亮,剑眉入鬓,妩媚又英气,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寻常极其不雅的动作照他做来却也是如烹茶品茗一般潇洒自如,“母亲说的极是,小妹这般貌若无盐,不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脑子还不灵光,”他边说着边一脸真挚地看向我,“唉,性格也不好,要做朵体贴入微的解语花想必也没什么希望。若不是生在邵家,嫁不嫁的出去还是两说呢。”

有些时候着实不想理他。

父亲待我和哥哥向来双重标准,那厮在父亲面前也装的乖巧至极,我若瘫在椅子上,父亲见了,定要把我叫起,训一顿话,定国候府上下五百年没出过如此粗俗蛮横之人。可若是换做哥哥 ,他便目不斜视的走过,全当没看见这个人。

有颜任性,恃美行凶八个字在哥哥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今年新开科的状元郎人长的俊俏,在京中可是好好疯传了一阵,在这之前小姐们可都是以我亲爱的兄长为梦中情人人生目标,刹那间似乎调转了个,满腔热情都扑到了状元郎上 。今日午饭准备的是江南名菜叫花鸡,只因状元兄今日在临江阁吃饭称赞了一句叫花鸡为天下至美,哥哥素日里不用吩咐丫鬟们都会准备的他最爱的狮子头却不见了踪影;下午酷暑,照例是哥哥练剑的时候,丫鬟小厮总是会把他的院子围得密不透风,今日却不见一人,不过是状元兄恰好到隔壁王尚书府上做客全部一溜烟的跑去听墙角。

我嘴角不禁抽了抽,若三个月前去王尚书府上祝寿时没记错的话,毗邻我邵府…这堵墙的是一大片池水,四周可没什么阴凉地,大夏天的两位大人总不至于站在这大太阳底下谈论诗词歌赋人生哲学,这凑着赶上去听什么呢,鲤鱼吐泡泡?本小姐着实好奇的紧。

“小姐,听说状元郎竟是涿郡人,奴婢祖上可也是涿郡的呢”

“小姐,听说状元郎不仅惊才绝艳七窍玲珑,还精于武功,比起少爷都丝毫不逊呢。”

“小姐,听说状元郎独爱梨花,您看看奴婢这梨花绣得好不好看?”

“小姐……”

哥哥的存在感史无前例降到最低,脸臭了好几天,而我耳朵都快被这个状元郎给磨出茧子了。

但是,我深刻的明白,和一群脑残粉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几天后是状元游街的日子,寻常是不会去凑这个热闹,可今年这位状元郎可是老少通吃男女通杀,竟把我“京城一枝花”的哥哥硬生生压了一头,非得瞧上一眼不可。

作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贵族小姐,独自出门上街观赏青年男子这等伤风败俗的事可是万万要不得的,我思前想后,唯有一个方法最为妥当,央着哥哥带我一块上街去。

“状元游街?”邵公子嗤笑了一声。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件极其遥远的盛况,四周都是呐喊的呼声。哥哥最后还是带了我出去,我们坐在临街的酒楼上,他漫不经心地喝酒,丫头小厮牟足了劲往窗外望。

透过那个小小木窗,我终于见到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状元郎。

他的眉眼并不如我想象中那般出众精致,反而带着几分寡淡,不凌厉,不尖锐,像太液池常年无波无澜的湖水,偶尔柳枝掠过也只是掀起小小涟漪,他笑起来的时候两颊边似乎还有若隐若现的酒窝,平淡的五官立刻就生动起来,浓重艳丽一如婉转炙烈的深秋。

“他叫什么名字?”

“温昀,小姐。”

谁家年少足风流,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我惊艳于他的才华,倾慕于他的容貌。

邵家的女儿,便是喜欢,也要坦坦荡荡。

定国公府邵氏郡主,爱慕新科状元温郎。

哥哥近来越发的忙碌了,他本就在军中任职,听到消息说突厥精兵又进犯边关,守城将领不敌,突厥人势如破竹,已连下两城,沿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边境狼烟四起,遍地火光。

哥哥的副将霍昤常常出入府中,我与他倒也算是熟识。有时候他连夜密访,不便假手于人,每每都是我充当着引路端茶倒水的丫鬟。

同样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和哥哥是截然不同的性子,哥哥傲慢刻薄骄傲地不可一世 ,他内敛谦逊倒有点腼腆,好些次我领他进府,照着月光,坚毅的脸庞都带着几分红晕。

哥哥和父亲谈论朝堂之事时从来不避及我,吃完晚饭父子俩边剔牙边开始唠嗑。

“朝堂上主战主和吵成一锅粥,你有什么想法?”

“张阁老已向皇上书主和,他麾下并无出众的将领,也不愿折损北军,温侍郎前几日派人去和突厥和谈,那群蛮子口气倒是大得很,咬死了要北地三省。”

”温侍郎,温昀?看着倒不像是个软骨头的人。”

”张阁老如今权倾朝野,他站好了队伍,还有什么两说。”

“你可想带兵出征?”

“圣上没个主见,张阁老女儿诞下的皇子也有十六七岁了吧,既要夺嫡,便见不得我定国王府再立大功。”

“你看朝中可有适宜领兵的人选?”

“爹,除了您儿子,没有人更合适了。”

“霍将军,北地三省若割了会怎么样?”

那天我又碰到了霍昤,相对无言实在太过尴尬。

他看了我一眼,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

“可不费一兵一卒,解十万突厥骑兵;可保京城数年平安无恙。”

“那为何不割?”

“北地苦寒偏远,可也有我王朝数万百姓,拱手相送与突厥为奴为婢?”

“如何能割?”

那天夜里月色正好,庭院里都清清亮亮,我听见一声叹息,他是铁血的男儿,叹起气来亦是如此,那么轻微,又那么沉重。

哥哥到底还是请命出征了,兵士在城外绵延千里不绝,铠甲漆黑,铁骨峥嵘。

文武百官皆在城门口送行,他们面上戴着真诚或虚假的笑容,他们言不由衷或发自肺腑地预祝将军出征马到成功。

我看见了温昀,他依旧很好看,站在张阁老身侧,穿着官服,真的很好看。

我是个矜贵的千金小姐,我曾经以为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他笑起来很好看或写得一手好文章都足够成为我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何况他两样都占了;我曾经以为嫁给一个人很容易,既是喜欢,便可嫁了。

我曾经以为战争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没想到它迫在眉睫已经爆发。

权贵们像过家家一样决定着王朝的命运。他们说边关将领权利太大易有反心,他们说定国王府功高盖主需要打压,他们说国库空虚应加赋税,他们说流民庞大易引起暴动不如派兵绞杀。

他们锦衣玉食醉生梦死,他们河畔酒肆夜夜笙歌。

他们说和谈吧,数万民众就像一颗微不足道的小石子,突厥人喜欢,拿去好了。

自古就有将领出征亲人送平安符的习俗,霍将军是个孤儿,我一次求了两个,挂在他们脖子上。

哥哥骑在战马上,俯身摸了摸我的头,“朝廷不需要一个功高盖主的王府,我定国王府不需要一个战功赫赫的世子,可北地百姓需要一个家啊,阿桑。”

“我知晓你喜欢那个温昀,你等着哥哥回来,送你出嫁。”

他说得云淡风轻,笑得荡气回肠。

我的眼泪唰唰流了下来。

他是我刻薄傲慢不可一世的兄长,喜欢嘲讽人,喜欢骑烈马,喝烈酒,喜欢大雪天,他越生气笑得越艳丽,他教训人的时候会撑着脑袋,他最讨厌别人说他男生女相。

他每天早上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一定是今天又比昨天丑了一点;他嫌弃我送他荷包上绣的兰草俗气又难看,却依旧好好地带在身上;他成天埋汰我全身上下一无是处却见不得别人说我半根头发;他教我骑马、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披头散发;他把我宠得无法无天不谙世事,从来不把世俗礼教放在眼里,他让我一直活得比任何人都自由潇洒坦荡。

我知道,在他看来,他的妹妹即使平淡无奇,也当配世上最好的儿郎。

他是我最最亲爱的哥哥,总是口是心非,穿着最坚硬的铠甲,有着最柔软的心肠。

天启十四年七月,定国王府世子挂帅出征北上,讨伐突厥;

天启十七年,逐突厥于漠北,从此漠南无王庭;

同年,定国公上书乞骸骨,弃爵位,举家北上,驻守北疆,自此,定国王府没;

天启二十年,邵府小姐出嫁,嫁与卢城守将霍昤。

我出嫁那年,已经是个二十二岁的老姑娘了。

我在年少时曾爱慕一个人,定国王府的郡主锦衣玉食宫中坐,喜欢精致的罗裙,喜欢俊秀的皮囊和缠绵的诗句,喜欢样貌好的、写得一手好文章的状元郎。

那不过是年少时梦一场。

后来,我爱上了宏伟的城关,北地的风霜。

天启二十年,我满心欢喜地出嫁了。我的夫婿常年征战,保家卫国,面上带着伤疤,冲我笑时常常面红。

他不通诗词歌赋,不算好看,总是穿着简单的布衣或铠甲,我知道他正直善良,是我最爱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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