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东莞玉兰大剧院为宣传新剧,骇然推出了一篇题为《拉姆为前夫所烧,而我只为你燃烧》的文章。涉事方虽火速删文并道歉,但众怒难平,“冷血”“脑子进水了”等批评声不绝于耳。(10月7日北京日报)
然此类沾着鲜血的烂梗并非第一次出现,从前几年一场强奸案中的“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到嘲讽女性的“冷抖哭”,再到今年由热播剧《隐秘的角落》带火的爬山梗、杭州杀妻案的“化粪池警告”和“家暴妆”、“病毒妆”等,各种低俗恶梗层出不穷。
在古代,成语典故就是古人用的梗。到了21世纪,“梗”一词成了网络流行用语,大多具有诙谐性或嘲讽性,玩梗似乎也成了网上冲浪选手们轻松娱乐的一种方式。人们借助网络流行梗或表达情感,或作为社交语言,或单纯为了标新立异。适度地玩梗本无可厚非,但一旦违背了公序良俗就不得不引起注意了。
一方面,广告营销商和网络媒体罔顾职业操守,利用网络流行梗蹭热点、追逐流量,甚至将此类创伤性事件与广告、宣传相结合,以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玉兰剧院为了提高新剧的浏览量打着拉姆悲剧的旗号吸引观众眼球,某宝上无良商家利用“绞肉机警告”作为商机推销自己的产品。消费悲情、消费逝者行径的背后是文化产业和电商行业职业道德底线的衰退、社会责任感的丧失和追名逐利的病态表象。同时,这一现象也为法律和网络监管敲响了警钟。抖音、b站、知乎、微博等短视频和社交平台监管力度的缺失、法律条文中关于此类内容的不完善更为烂梗的流行提供了传播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有话语权。但互联网下网民素质高低不一,并非所有人都具有明辨是非的思考能力,不同的社会环境也造成了他们不尽相同的世界价值观,且没有一个标准的文化评判体系,部分调侃者将这些烂梗作为自己的笑料,在网络平台上随意发表言论,无所顾忌地玩梗,甚至将个人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一条无辜逝去的生命、一起凶残阴毒的血案,却成了某些人玩乐和牟利的工具,何其可悲可愤。
鲁迅先生多年前的言论一语成谶:“中国人永远是戏剧的看客”,《孔乙己》《示众》《祝福》中冷漠的看客形象竟与当今的国民不谋而合。信息时代和泛娱乐时代,事关人命的严肃新闻亦能拿来谈笑风生,此般无所禁忌,究竟是娱乐世间还是愚弄自我?长此以往,人的理智和情感本能终将在泛娱乐化时代逐渐被吞噬成娱乐的一部分。
玩梗需遵守底线,网络不应该成为法外之地。把握好玩梗的“度”,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文化,提高网民整体素质和思想水平。网络恶梗尚可整改,而人性的沦丧却难以救赎。莫让恶性案件再次沦为国民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柄,莫让恶俗粗鄙之流蛀蚀社会的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