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收了一个案子,一位四十多岁的男性委托人,促使他要结束这段近二十年婚姻的导火索是,他的妻子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
他们的婚姻是门当户对,家境都非常殷实,一个孩子上高中了,一个孩子小学。双方从二胎怀孕之前就无性婚姻好几年 ,老人催二胎努力了几次,怀孕后又没了。
两个人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整日争吵,甚至好几次就要离了。二胎后,又争吵,又好几次差点要离了。这几年,不再大吵,但是也不怎么交流,双方好似默认了这种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
直到昨晚,他们带着孩子一起参加朋友聚餐,回来的路上孩子在车上睡着了。停好车,妻子把孩子抱下车,他从妻子怀里接过孩子,妻子的胳膊碰到了他胳膊。一瞬间,他觉得极其不适,应激一样弹开了。
一晚上,他都没有睡着,回忆了婚后的点点滴滴,全是争吵痛苦不解压抑痛苦,他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他觉得这种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一眼望到头,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一点点快乐,更别提幸福,这样的生活活着和死了没有区别。
他才不到五十岁,他不想这样了。他觉得离婚是给两个人一个新生的机会,但是他不想再和妻子去商量了,这十几年以来的困难重重的沟通场景,已经让他绝望了,他知道只会重蹈覆辙,所以,他想直接起诉离婚。
我听了他的描述,特别是他说,他要净身出户,把所有他的财产都给孩子后,我说我很理解你的感受,我觉得你的婚姻确实名存实亡了。但是例行公事我要问一下,您有什么过错吗?他说什么意思?我说您有婚外情的情况吗?他说算吗?但是这不是我离婚的原因,而且对方也不知道,也没有任何证据。
我之所以把这个案例写出来,我其实是想写给女人听,那些原配以及想当原配的女人。
原配们,如果你不想离婚,请务必重视无性婚姻和感情淡漠和你所谓的小打小闹给婚姻带来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巨大危机。不要你以为你们会打打闹闹一辈子,殊不知对方觉得人生已经没有意义,最后你人到中年,孩子还小,他却要净身出户抛弃你们,打你个措手不及。
想当原配的女人们,你看了吗?你从来都不是他要离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