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伙伴在给客户做家庭保险规划进行健康问询时,发现客户的父母是堂兄妹关系,属于近亲结婚,但是该客户年龄接近40岁,身体一直很健康,那么问题来了,父母近亲结婚,对他买保险会有什么影响吗?投保需要如实告知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近亲结婚。
所谓近亲结婚,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之间的通婚,例如兄弟姐妹、表堂亲等等,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既然近亲结婚危害那么大,投保的时候是不是要如实告知,否则以后出险了有拒赔风险?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毕竟大家都是有职业素养的保险从业人员,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去帮客户争取合理权益。但是,笔者翻阅了大大小小数十款健康保险产品,哪怕是防癌险还是没找到关于父母是否近亲结婚的询问事项,如果有看过的话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大家涨涨姿势......
既然健康告知事项都没问到,被保人身体一切健康,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告知了?答案是肯定的。要知道,目前大陆保险健康告知采取的形式是询问告知,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既然没有可以告知的地方,为什么非要挖个坑把这个也告知上去呢?说不定会让保险公司以为被保人身体存在异常,到头来还要证明自己健康,这又是何苦呢?
虽说父母是近亲结婚不用告知,但是以后出险了能否理赔还得打上一个问号。
为什么这样说呢?近代有大量资料证明,近亲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性畸形和遗传性疾病,其中,痴呆儿发生率就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
根据大多数健康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导致疾病、全残或身故的不在保障范围里面。
可以说,即便父母系近亲结婚不用告知,被保人因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出险,保险公司往往可以属于责任免除范畴为由拒绝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父母近亲结婚对下一代危害那么大,却可以不用告知的原因。
虽然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发生风险,但并不是必然发生的,历史上有很多名人像爱因斯坦、拿破仑等,身体健康状况与常人无异,他们的父母都是亲表姐弟间结婚。不幸的是,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和他妻子是表兄妹的关系,生了10个孩子夭折三个,其他几个虽然很有成就,但是身体都不好。
可见,近亲结婚的后代也是有很健康的,大多有基因缺陷的早早出现了先天性畸形或夭折,根本活不到成年,这也为保险公司设计健康告知问卷时提供了理论基础。
更何况为了避免近亲结婚给后代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婚姻法》中早已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近亲结婚,如今近亲结婚基本上销声匿迹了,所以说,保险公司自然没必要把父母是否近亲结婚写进健康告知问卷,只要身体健康,尽管放心投保即可!
如果担心以后出险会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被拒赔,这一点大可放心,是否属于条款责任,保险公司是以事实依据进行理赔,并非针对个人,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对任何人都一样,体现了保险的公平性。